直音法
(重定向自直音)
直音又稱讀如法、讀若法和同音相註法等,是中國傳統字書標音方法之一,簡單來說,就是對於兩個在當時當地的漢語中讀音相同的字,使用其中一個字來標記另外一個字讀音的辦法。
使用方法
文字旁標注同音字,或標注近音字,能知字音。
例
- 胥,音需
- 【癱】音〔坦〕
- 【蔑】音〔滅〕
- 【款】音〔寬高上〕
- 【碾】音〔年低下〕[1]
缺點
- 需要預先知道大量字的讀法。
- 對於沒有同音字、或同音字較少或較生僻的字,直音法難以讓人了解讀音,甚至無法注音。
- 容易循環指向。
使用狀況
古代
在反切發明以前,直音法是唯一注音方法。宜音法在漢代最通行。反切發明後,由於比較準確,也沒有無法注音之弊,不久便成爲主流注音法,直音法只是少量應用於一些註解中。到了明朝時,因仿效漢代古書,直音法曾興起過一陣子,可是還是比不上反切。
現代
香港
在過去的香港,由於粵拼或粵語寬式國際音標等標準化拼音(留意香港政府粵語拼音並不是標準化拼音,像「霸」和「怕」等不同音的字會拼寫成同一結果)不算很普及,傳統的反切懂的人也很少,粵語欠缺公認通行的注音法,故出版的中文字典、詞典仍常同時以此法和粵語拼音來標某一字的粵音。
台灣
大部份台灣的字典和教科書,都以注音符號作為官話的主要標音方法,部份也附以漢語拼音或通用拼音。
中國大陸
参考文献
- ^ 全部例子出於:《中華新詞典》,中華書局,ISBN 962-231-019-2
- 平山久雄:〈敦煌《毛诗音》残卷里直音注的特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