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成
王克成(1957年2月4日—),男,吉林长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83年3月至1985年4月,担任长春市粮食局团委副书记。1985年4月,升任长春市团市委副书记、书记。1992年10月至1995年9月,担任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1995年9月至2000年1月,改任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书记兼区人大主任[1]。2000年1月至2004年2月,任中共四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4年,升任市长[2]。2006年9月,担任中共四平市委书记[3]。2010年4月,担任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4]。
2017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吉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5]。同年12月12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6]。2019年,王氏因犯受贿罪遭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7]。
参考
- ^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克成接受组织审查. 网易. [2018-01-03].
- ^ 四平市委原书记、吉林省地税局原局长王克成被查. 凤凰网. [2018-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4).
- ^ 苏荣主政地再有官员落马 该地3任书记全部倒台. 新闻中心_新浪网. [2018-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3).
- ^ 刘喜杰任四平市委书记. 新浪网. [2018-01-03].
-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克成接受组织审查. 新浪网. [2018-01-03].
- ^ 吉林四平9年两任市委书记王克成、刘喜杰相继落马. 网易. [2018-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4).
-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克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人民网. 2019-01-15 [2024-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