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陽熙園
江陽熙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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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 |
時代 | 1947年 |
編號 | 401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江陽熙園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47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熙園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南郊三岩腦,建於民國36年,占地1278平方米,建築面積772平方米,坐西北向東南,系四川省國民政府第七區專員、軍統少將羅國熙私人住宅,為仿西式建築,江陽熙園西面靠山,東面緊鄰公路和長江,外用扁光條石圍牆,形成獨立小院。房屋為條石基礎,磚木結構,磚牆承重,木屋架、木房蓋,平瓦屋面建築。其主體部分為一樓一底,房間前後參錯,借樓層走廓及地面花圃通路聯繫。樓上有半圓弧露天陽臺。院內假山、魚池甜味天然,地下有防空洞。整個小院富有變化,有分有合,別致幽雅。是瀘州和川南地區最豪華的中西合壁建築物。後改為瀘州市檔案館。文革以後劃歸瀘州軍分區至今。1994年,熙園被瀘州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