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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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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良
大明橫州知州
籍貫廣東廣州府增城縣
字號字其元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林以良(15世紀—16世紀),其元廣東廣州府增城縣龜峰舖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以良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浙江建德知縣,用禮法改變陋習,禁止淫祠、浮屠、溺女、火葬等行為又在縣內修建二塔,設置文廟祭器,饑荒時煮粥救活人民,在任九年後調橫州知州,建德人為他立碑紀念。他出仕後自有俸祿,於是把家田宅都給與弟弟,被視為孝友的行為[1]

引用

  1. ^ 1.0 1.1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林以良,字其元,允猶子,由嘉靖辛卯舉人授建德知縣,講禮以化陋俗,若淫祠浮屠溺女火葬之類一概禁止,又為縣建二塔,修文廟祭器,遇大䘲施粥活民,厯九載遷橫州守,建德士民立碑以志不忘,以良自以既仕有俸祿,舊所遺田宅悉與弟,有古友于風。

參考文獻

  •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
官衔
前任:
尹山
明朝浙江建德縣知縣
1544年-1552年
繼任:
王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