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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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同(1918年—1998年),本名天慶,字普同,以字行,號光前,台灣桃園縣(今桃園市)人,台灣書法家。
生平
李普同五歲即從伯祖連火學習《三字經》、《千字文》及《論語》。後從名儒李碩卿研習國學、詩文,奠定紮實的文學基礎。自幼即嗜好書法,並喜作榜書,時即領悟米元章「抵壁而書」的深意。曾以書信向中村春堂、黑木拜石等知名書法家請益。後肄業於延平大學經濟系。其後曾發起中國書法學會、標準草書研究會、中國標準草書學會(創會理事長)。對推動中日書法交流極有貢獻,曾獲日本文化振興會總裁、前總理大臣東久宮親王頒贈國際文化藝術獎章。
著有《日本新五體千字文》、《中國篆刻集成》、《中華書學講座》、《楷書書法千文》、《草書書法千文》、《美術欣賞叢書書法欣賞》等書,並自設「心太平室」傳授書法。
李普同曾於1937年(日昭和十二年)與友人發起成立「基隆書道會」。1958年(民國47年)正式拜標準草書創始人于右任為師,被收為入室弟子,是于門4大傳人之一[1]。李普同在創作之外兼研歷代書論,1960年(民國49年)曾出版《草書書法千字文》。1962年成立台灣第一個書法團體「中國書法學會」,致力於國內書法教育,門生多達千人以上。1998年2月6日,獲李登輝總統明令褒揚。
參考文獻
- ^ 陳韻聿,《李普同回顧展 見證于門書法風華》,大紀元轉載自中央社,2009年11月15日. [2013年8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