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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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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玄亮(768年—833年),晦叔磁州昭义县人(今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祖籍博陵郡安平县,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三房。贞元十一年进士,登书判拔萃科,从事诸侯府。性雅淡,好道术。[1]元和初年,被荐入朝。迁监察御史,转任侍御史。宪宗时,历官密、歙、湖三州刺史。與白居易崔群有往來。

豆卢著王守澄授意下誣称宰相宋申锡联络皇弟漳王李凑,商议谋反。文宗詢問官员意见。崔玄亮李固言王質盧均舒元褒蔣係裴休韋溫都乞求文宗重新和宰相商议,并由适当的部门来调查。崔玄亮下跪,哭着说:“处决一个百姓要谨慎,处决一个宰相更要谨慎。”文宗怒气稍解。牛僧孺也说没必要谋反。王守澄担心文宗被大臣们说服复查宋申锡谋反案,不再坚持处决宋申锡,宋申锡最终被贬。

文宗大和四年改諫議大夫,升迁散骑常侍。终官虢州刺史。有《三州倡和集》。

崔玄亮於大和七年去世,去世前遺言委託白居易作墓誌銘:「吾年六十六,不為無壽;官至三品,不為不達。死生定分,何足過哀?自天寶以還,山東士人皆改葬兩京,利於便近,唯吾一族,至今不遷。我歿宜歸全於滏陽先塋,正首丘之義也。送終之事,務從儉薄,保家之道,無忘孝悌。吾玉磬琴,留別樂天,請為墓誌云爾。」[2]在此之前,崔玄亮曾贈與白居易古琴,白居易在名作《池上篇》描繪於宅院中彈琴自適之樂。[3]

注釋

  1. ^ 《唐年补录》
  2. ^ 白居易《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志銘并序》,《白居易集箋校‧卷七十》
  3. ^ 白居易《池上篇并序》:「先是穎川陳孝山與釀法酒,味甚佳。博陵崔晦叔與琴,韻甚清。蜀客姜發授《秋思》,聲甚淡。弘農楊貞一與青石三,方長平滑,可以坐臥。大和三年夏,樂天始得請為太子賓客,分秩於洛下,息躬於池上。凡三任所得,四人所與,洎吾不才身,今率為池中物矣。每至池風春,池月秋,水香蓮開之旦,露清鶴唳之夕,拂楊石,舉陳酒,援崔琴,彈姜《秋思》,頹然自適,不知其他。」《白居易集箋校‧卷六十九》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舊唐書/卷165》,出自刘昫舊唐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新唐書·卷164》,出自《新唐書

參考書目

  •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