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噶本
堆噶本(藏語:སྟོད་སྒར་དཔོ,威利转写:sTod-sgar-dpon;THL:tögarpön;),一作堆噶尔本、阿里噶本、噶大克噶本、阿里總管,是清代西藏西部阿里地区的長官,“綜理阿里地区藏務”。從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起改由兩名五品俗官擔任阿里總管(西藏23名边营官中的两个),到任時改稱四品[1]。“堆”就是阿里,也称作“堆阿里”,藏文意思是“上部”、“最高处”。
历代著名堆噶本
噶丹泽旺〔dgav-ldan-tshe-dbang-dpal-bzang-boo〕是甘丹颇章政权委任的第一任堆噶本,他于1682年到1688年在阿里地区任总管,按照甘丹颇章政权的制度,在阿里地区建立行政制度,设立驻军和委任宗本的制度,改变了阿里地区一直由土王统治的局面,对于加强阿里地区和前后藏的联系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康济鼐于1715年被其岳父拉藏汗任命为阿里總管,拉藏汗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被准噶尔汗策妄阿拉布坦所杀,清军入藏逐准噶尔军,册封七世达赖。康济鼐对清朝立有大功,1720年被封为西藏郡王并兼任阿里總管直到1727年他被阿尔布巴〔多吉杰波(རྡོ་རྗེ་རྒྱལ་པོ་,rdo rje rgyal po,又译作阿沛〕等人杀害。[2]
参见
参考文献
出处
- ^ 《清史稿》卷一百一十七職官志
- ^ 陈庆英. 固始汗和格鲁派在西藏统治的建立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