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震元
吳震元(16世紀—1642年),字長卿,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吳震元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授灤州知州,改任德安通判,當時朝廷追論熊廷弼、楊漣的資產,他力為保護,並拿出俸祿周濟二人家族,又在公署西邊建築寶菜軒,聚集府內士子授課,多所成就。崇禎二年(1629年)他陞任衡州同知,改官漳州,經常和黃道周談論經史、易象至通宵;崇禎五年(1632年)海盜劉香入侵,他用計擒拿對方,次年(1633年)春天紅髮賊作亂,他在銅山戰勝敵軍,因父親逝世而回鄉,之後杜門著述,不接受周延儒強行起用。崇禎十五年(1642年)卒。[1][2]。
著作
著有《噓雲集》。
引用
- ^ 1.0 1.1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吳震元,字長卿,萬厯四十年舉人,天啟二年授灤州知州,旋補德安通判,時方追熊廷弼、楊漣資產,震元力庇之,且分俸周其家,七年陞衡州府同知,改漳州。黃道周少所許可,獨喜震元,每與揚扢經史講說易象必達旦,崇禎五年海賊劉香入犯,檄震元石美,以計擒之,六年春紅賊亂,震元銅山力戰大破之,丁父憂歸,杜門著述,周延儒強之出不應,十五年卒。
-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吳震元,字長卿,太倉州舉人,天啟二年由灤州知州通判德安,時方追熊廷弼、楊漣貲產,震元謂:「朝廷重威福,不重貨利。」力庇之,且分俸周其家。署西構寶菜軒,集郡士課業,多所裁成,著有《噓雲集》,七年陞任去。 《安陸縣志》
參考文獻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
官衔 | ||
---|---|---|
前任: 胡應聘 |
明朝灤州知州 1622年 |
繼任: 劉繩祖 |
前任: 郭幹 |
明朝德安府通判 1622年-1628年 |
繼任: 任大仰 |
前任: 韓作楫 |
明朝衡州府同知 1629年-1631年 |
繼任: 金元錫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梁士
|
明朝漳州府同知 崇禎年間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范志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