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興
吉興(1879年—?)字培之,满族,爱新觉罗氏,盛京将軍管轄区奉天府承德县人,奉系、满洲国军事将领、政治人物。
生平
吉興早年留学日本,自陸軍士官学校第8期砲兵科毕业。1911年归国後,成为陆军第20镇(驻新民县)见习军官。1912年任炮兵中尉。1913年任奉天省都督署军政厅编制科一等科员、代理科长,补陆军炮兵上尉,当年晋升炮兵少校。1914年至1915年,在奉天镇安上将军公署军务课一等课员,补陆军炮兵中校。1916年(民国5年),任安东鴨渾两江水上警察厅厅長。1917年任奉軍总司令部参謀处中校参谋兼第27師参謀長,补陆军炮兵上校。1918任北京奉軍总司令部参謀处长兼第27師参謀長。1919年至1920年(民国9年),任黑龙江省砲兵团团長。1921年,任吉林省督軍公署参議長,补陆军少将,兼省長公署参議。1924年(民国13年),任東北陸軍第13旅旅長兼延吉鎮守使,1928年补陆军中将。辖朱榕、王树棠、梁泮三个团。1931年(民国20年),任延吉警備司令[1][2][3]。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吉興追随熙洽支持关東軍。1932年(大同元年)3月,满洲国成立,吉兴被任命为吉林省全省警備司令官。1934年(康德元年)7月,吉林全省警備司令部改为第2軍管区,任司令官,获授陸軍上将位。1941年(康德8年)3月,接替张海鹏任侍从武官处武官長。1944年(康德11年)4月,任尚書府大臣[1][4]。
1945年满洲国灭亡後,吉興被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1950年7月31日,吉興被引渡回中国大陸,收監于撫順战犯管理所。1964年12月28日,吉兴成为第五批获特赦的战犯人员[5]。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王鴻賓等主編. 東北人物大辞典 第2卷. 遼寧古籍出版社. 1996. ISBN 7-80507-413-5.
- 外務省情報部. 改訂 現代支那人名鑑. 東亜同文会調査編纂部. 1928.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徐远举“各批获特赦国民党、伪满、伪蒙战犯人员名单选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辽宁警网,2009年8月24日
满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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