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纘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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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纘烈(16世紀—17世紀),字武璵,號六五,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元年(1621年),史纘烈中式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進士[3],授福建建安知縣,以木符計算役事,令當地安寧;四年福建乡试同考,丁憂歸。崇禎元年(1628年)起任浙江山陰知縣,出資安葬海難死者,又建築塘壩,教民漁業。崇禎三年浙江鄉試同考,四年拾遺去職,改任南京國子監學正。
崇禎五年,升任南京戶部廣東司主事,歷任浙江司員外郎、郎中,八年(1635年)外遷湖廣黃州府知府,私下拿出五百金和紳士合資置火器和武器,在三台河築墩臺,以防備流寇入侵取道渡江;崇禎十一年(1638年)改任柳州知府。升雲南曲靖副使。[1][4]。
家族
曾祖史鍾華,贈光祿卿。祖史洪逵,贈光祿卿。父史弼,官南京光祿寺卿。有子史直。
參考文獻
- ^ 1.0 1.1 光緒《金壇縣志·卷九·人物志》:史纘烈 字武璵,弼子,天啟壬戌進士。授建安知縣,刻木為役,無寸符付吏,唯令民自投,有建安果安之謠。起復山陰知縣,瀕海之民遭颶風蕩析,死者十餘萬,為具棺衾收瘞之,築塘壩以捍衛漂沒,因地利以教漁桑。厯陞戶部郎中,出知黃州知府,時流寇蹂躪黃梅、廣濟間,欲下黃取道渡江;纘烈出私帑五百金,合紳士捐項,置火器及諸守具築墩臺于三台河,分兵據要害,日為牛酒饗士,賊不得渡,及去官不數日黃州陷。調柳州知府,陞雲南曲靖副使,以前守黃被重創,猝發卒。長子直,字羽侯,崇禎初任靖江遊擊,致仕家居,方撫琴聞懷宗變,北望拜慟哭,以琴弦自經而死。
-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熹宗天啟元年 解元陳組綬 ……史纘烈 見進士
-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史賛烈,六五,書一房,乙未十一月二十五日生。金坛籍溧阳人。乡一百十六名,會一百七十二名,三甲二百三名。兵部政,癸亥授付建建安知县,甲子本省同考,丁忧。戊辰补山阴县,庚午本省同考,辛未拾遗,改教南国子监学正,壬申升南户部廣東司主事,癸酉升浙江司员外,甲戌升郎中,乙亥升黄州知府,丁丑考察,调。戊寅補柳州知府,升云南付使,庚辰考察。曾祖鍾華,贈光禄卿。祖洪逵,贈卿。父弼,南京光禄寺卿。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永曆)時雲南先後司道:……史纘烈,字武璵,金壇人。天啟二年進士。歷建安、山陰知縣,南京戶部員外郎,黃州知府,設守具。調柳州,轉曲靖副使,創重卒。子直,事別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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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則禎 |
明朝建安縣知縣 1623年-1624年 |
繼任: 王資 |
前任: 馬如蛟 |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628年-1631年 |
繼任: 鍾震陽 |
前任: 楊通宇 |
明朝黃州府知府 1635年-1637年 |
繼任: 許文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