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明
劉少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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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58年7月9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知名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持不同政见者 |
劉少明(1958年7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異議人士,在1989年八九民運起多次參與中國維權運動,並數次被中國政府刑拘和判刑[1]。
經歷
劉少明早年是江西新余鋼鐵廠的一名工人。1989年,他到北京參與八九民運,並加入「北京工人聯合自治會」,在當地支援及救助學生。六四事件後被當局控「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一年監禁。出獄後,劉少明到珠江三角洲工作,曾當過搬運工、保安、工廠雜工、建築工人、企業管理員、工廠廠長、廣告業務員等不同工種,多年來的工作換取了一定的積蓄,後來分別在廣州市的花都區和老家都買了房子[2]。
2013年,曾為新余鋼鐵廠員工的劉少明獨自去了圍觀「新余劉萍案件」的開庭。劉少明的代理律師吳魁明表示,從2014年開始,除了參與「公民圍觀」外,他比較關注珠三角勞工的事務,協助工人維權,積極參與廣州大學城環衛工人、新生鞋廠工人、聯盛工人、廣州西鐵城工人、中山翠亨制包廠工人、德陽二重工人等十多起工人維權行動,在勞工的非政府組織之外組建了公民參與勞工維權的「工維義工」團隊。2015年5月29日,刘少明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3]。
2015年,六四事件二十六周年的前夕,劉少明到廣州天河地鐵站出口舉牌,要求平反六四,因而被廣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行政拘留十天。同年7月14日以涉嫌煽顛罪逮捕。2016年,在網上發表了題為《我在北京聲援並參與六四民主運動的經歷》的文章,隨即被當局拘捕,並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監禁兩年後被審訊,至2017年7月7日被判四年半有期徒刑[4]。
聲援活動
2017年7月7日,廣東省維權人士孫濤對媒體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自己和3名維權人士,在開審前準備到法院門外聲援,4人還未抵達法院門口就被當地警方拘捕[5]。
2017年7月7日,香港職工會聯盟聯同工黨、社會民主連線等組織在香港發起遊行,要求北京政府立即釋放劉少明,和停止以言入罪打壓維權人士,並且呼籲香港人關注劉少明,不要讓劉少明成爲第二個劉曉波[5]。
參考來源
- ^ 刘少明被控“煽颠”案开庭年余未判 律师发文呼吁关注. 自由亞洲電台. 2017-05-28 [2017-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6).
- ^ 2.0 2.1 吳魁明. 劉少明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羈押兩年,一審仍未判決. 中國人權. 2017-05-28 [2017-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03).
- ^ 广东刘少明煽颠罪周五宣判. 自由亞洲電台. 2017-07-04 [2017-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03).
- ^ 蒙兆達. 記劉少明——一位因六四再被判刑的工人. 獨立媒體. 2017-07-08 [2017-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 ^ 5.0 5.1 刘少明发表六四回忆被重判4年半. 自由亞洲電台. 2017-07-07 [2017-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