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劉克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克彥(14世紀—15世紀),名以字行江西吉安府永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克彥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舉人,宣德二年(1427年)成進士[2],獲授行人司左司副,正統五年(1440年)陞行在山西道監察御史[3]景泰元年(1450年)外轉浙江按察司僉事[4],所到之處風裁凜然,能用言辭打消他人邪念,常稱:「學莫先於義利之辨,毫釐千里舜跖所由分也,吾黨時當以此自省。」景泰五年(1454年)因右都御史洪英稱他衰老而被下令致仕[5],回鄉後拒絕請謁,人品獲稱為先輩第一,其文章雅暢有古意,著有《木菴集》[1]

引用

  1. ^ 1.0 1.1 同治《永新縣志·卷十六·人物志》:劉儁,字克彥,後以字行,第進士授監察御史,陞浙江按察僉事,所至風裁凜然,能令人接其辭色而邪念自消,常稱:「學莫先於義利之辨,毫釐千里舜跖所由分也,吾黨時當以此自省。」致政歸,確守清白,澹然絕干請,人品稱先輩第一,為文雅暢多古意,所著有《木菴集》。 萬厯志
  2. ^ 同治《永新縣志·卷十一·選舉志》:進士……明……宣德二年丁未馬愉榜……劉克彥 御史陞按察僉事,有傳……舉人……明……永樂十八年庚子鄉試……劉克彥 宣德二年進士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七十三》:(正統五年十一月)擢行人司左司副劉克彥為行在山西道監察御史,克彥先以廷臣薦舉理刑,至是考通法律故有是命。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十三》:(景泰元年八月戊寅)陞……監察御史……劉克彥為浙江僉事。
  5.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五十九》:(景泰五年五月)辛未命浙江按察司僉事劉克彥致仕,克彥江西永新縣人,由進士授行人司副,選陞御史,用薦陞僉事,為人學愽行敦、不事表襮,至是以右都御史洪英言其衰老遂令致仕。

參考文獻

  • 同治《永新縣志》·卷十一·選舉志
  • 同治《永新縣志》·卷十六·人物志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十三、卷二百四十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