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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期望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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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理论中,主观期望效用(英文:subjective expected utility)衡量了在存在风险的情况下,经济机会对决策者的吸引力。1954年,L. J. Savage基于拉姆齐冯·诺依曼的研究成果,提出并公理化了主观期望效用理论,以此来描述决策者的行为[1]。主观期望效用理论结合了两个主观因素:效用函数和主观概率分布(通常基于贝叶斯概率)。

萨维奇证明,如果决策者遵循理性公理,认为一个不确定事件可能出现的结果为,每个结果的效用为,那么,人们的选择可以用效用函数与其主观信念所解释,也就是说,如果决策者认为每个结果出现的概率为,主观期望效用为效用的期望值

人们依据主观期望效用的大小做出决策。不同的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因为他们的效用函数不同,或对同一结果出现的主观概率不同。

萨维奇认为决策的凸组合不会改变偏好。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相比y更喜欢x,相比t更喜欢s,那么对于任意,此人会相比,更喜欢

实验表明,许多人的行为并不符合萨维奇的主观期望效用公理,其中最著名的悖论有阿莱悖论(1953 年) [2]艾尔斯伯格悖论(1961 年) [3]

参考文献

  1. ^ Savage, Leonard J. The Foundations of Statistics.. New York: Wiley. 1954. 
  2. ^ Allais, M. Le Comportement de l'Homme Rationnel Devant Le Risque: Critique des Postulats et Axiomes de L'Ecole Americaine. Econometrica. 1953, 21 (4): 503–546. JSTOR 1907921. doi:10.2307/1907921. 
  3. ^ Ellsberg, Daniel. Risk, Ambiguity and Savage Axioms (PDF).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61, 75 (4): 643–79. JSTOR 1884324. doi:10.2307/188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