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郡 (英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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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依《中型本外國地名譯名手冊》補全了英格蘭各郡的條目,並逐步在該郡的條目內補全它們的次級行政區劃。然則user:Clithering修訂了很多譯名。爭議是「郡的英文原名如果沒有shire, county, borugh, district後綴,中譯時會否添上「郡」、「區」後綴。我的依據是《中型本外國地名譯名手冊》,答案是無論有沒有shire, county, borugh, district後綴,都按其行政區級別補上「郡」、「區」後綴。例如Greater Manchester譯為「大曼徹斯特郡」而非「大曼徹斯特」。我不想雙方不斷回退,故特請求社群共識。YunHuBuXi 2008年5月24日 (六) 12:46 (UTC)
英国地名译名手册可能有单行本,不过我并不确定。 Mu
是哪一级的行政区就加什么,很简单。英格兰后面本来没什么就什么也不用加。建议你们读读译名手册,网上有的下。 Mu
no, it's just language habits. for example, english speaker call the state of texas just texas, but chinese speaker prefer 得州. same examples just like 麻省、加州 etc. that's it. Mu
按目前進度,各討論者都同意在英格蘭的郡加後綴「郡」至少是大陸的做法。大家卻在討論大陸做法的優劣,似乎稍有離題。然則港澳台的做法暫未有結論,不過這不是問題所在。user:Clithering擅自把我創建的大陸譯名條目移動成別的譯名(未知這是哪地的做法),以及條目內的各行政區劃譯名替換成別的譯名(未知這是哪地的做法),是不尊重大陸譯名,是地詞用詞破壞。user:Clithering的行為就好像把新西兰移動至紐西蘭一樣,無視條目創建者的用詞取向。請問各位認為user:Clithering的行為恰當否?YunHuBuXi 2008年5月28日 (三) 08: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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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時的問題不在於先到先得或地區的差異,而是有編者的確把譯名譯錯了,而譯錯的原因明顯是因為他的《譯名手冊》欠缺嚴謹,而這些錯誤是會做成很多的派生影響的。上面有參與討論的人士只聽一方之言,從未接觸我作為事件的另一當事人,就片面地作出判斷及下結論,此舉明顯不妥,更惶論有共識之達成矣。—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2日 (日) 20:20 (UTC)
- 閣下由5月25日-6月22日沒有到中文維基編輯任何條目,我想找你也不行啊。YunHuBuXi 2008年6月22日 (日) 20:28 (UTC)
- 這裡何以有「共識」?「共識」在哪?「共識」了甚麼?是誰與誰的「共識」?—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2日 (日) 20:53 (UTC)
- 姑且不論譯名手冊的編者是否有編錯,但這確然是中國大陸的譯法。YunHuBuXi 2008年6月22日 (日) 20:55 (UTC)
- 這裡何以有「共識」?「共識」在哪?「共識」了甚麼?是誰與誰的「共識」?—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2日 (日) 20:53 (UTC)
- 閣下由5月25日-6月22日沒有到中文維基編輯任何條目,我想找你也不行啊。YunHuBuXi 2008年6月22日 (日) 20: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