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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超時空要塞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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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討論

Cdjhook (留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5:58 (UTC)先增列條目,在進行增編的時候遭到刪除。[回复]

New Macross Class

這條目的主題是兵器,可是New Macross Class是移民船,可以叫做兵器的只有當中的「Battle Section」。所以,把整個New Macross Class放在這條目似乎不太好。建議集中介紹Battle Section,New Macross Class則只作簡短介紹。各位認為呢?—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05:18 (UTC)[回复]

因為沒有辦法現在寫新條目所以暫時放這,如同之前的SV-51,資料整理後就可以直接整筆移過去,比較方便。

很懶的  完美主義的新手點這裡會爆炸唷 2008年10月26日 (日) 07:44 (UTC)[回复]

其實,你可以以用戶頁子頁暫時保存內容,待日後有機會再寫。—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41 (UTC)[回复]

我已經將New Macross Class的內容暫存到User:Beanchung/Register/新馬克羅斯級移民船團,以後有需要再拿出來用。—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55 (UTC)[回复]

我看了編輯歷史,改回當初的分類「Macross級船艦」就好啦!DollyLee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9:10 (UTC)[回复]

アイランド.クラスター級是歸於新マクロス級的改版,並不是新等級,若要分類可視為島群級。Jessy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11:47 (UTC)[回复]

本條目的主題是兵器,何以把移民船團的民用部份也加進去?—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0月29日 (三) 13:32 (UTC)[回复]

新Macross級民用部份

由於本條目的內容是「兵器」,我認為新Macross級移民船團的民用部份不應被列入本條目。然而,有人不認同此觀點,認為應該把包括民用部份在內的整個新Macross級移民船團加入條目。為免編輯戰,現將新Macross級移民船團的民用部份列為一準確性爭議,並討論相關內容的廢存。—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0月31日 (五) 09:41 (UTC)[回复]

從MEGAROAD-1開始就是兵器了,何來民用?你看過Macross哪一船團沒有統合軍在一同保護的?設定上就講明了統合軍會跟隨每一船團預防邊境海盜或突發狀況,所有的Macross整體也都是個兵器,後面跟隨的只是一部分,稱之為City,兩者在建造上就是視為一體的,City可以獨立航行但支持不久,Macross 7劇情中就曾被敵後人員把City7弄到失蹤,差一點導致City沒自衛能力而滅絕,現在卻硬要咬文嚼字分那軍用民用,那你要不要把SDF-1也當成民用?因為裡面也有個城鎮呀?Jessy (留言)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47 (UTC)[回复]

你的論述未能指出整個New Macross Class都是兵器:

  1. Megaroad Class的設計和規劃都與New Macross Class不同,因此Megaroad Class的設計和規劃資料不能作為理解New Macross Class的設計和規劃時的參考。
  2. 你的反問「你看過Macross哪一船團沒有統合軍在一同保護的?」意為「所有New Macross Class船團都有統合軍隨行保護」,這句話的前提只假定了平民為船團的核心,與City、Island是否兵器無關。
  3. 你先提出「統合軍會跟隨每一船團預防邊境海盜或突發狀況」,但及後又指「後面跟隨的只是一部分,稱之為City」。究竟是誰跟隨誰、什麼跟隨什麼?這有矛盾。
  4. New Macross Class的作用是星際移民。你認為「後面跟隨的只是一部分,稱之為City」,有「平民在移民船團內不重要」的意思。若此說成立,則平民在團內可有可無,則New Macross Class內不應存在平民,以免拖累軍隊。New Macross Class本質上亦不是移民船團,而是搜索船團。這違反了劇情。
  5. 「兩者在建造上就是視為一體的」只指出建造的方式,未有支持或推翻在管理上、營運上和文件上也視為一體。
  6. 支持「City可以獨立航行但支持不久」的論據是「Macross 7劇情中就曾被敵後人員把City7弄到失蹤,差一點導致City沒自衛能力而滅絕」;但這論據只說明City7沒自衛能力,與能否獨立航行無關,繼而無法作為City7是否獨立船艦的論據。這正如一艘豪華郵輪也沒有自衛能力,但獨立航行。
  7. 「Macross 7劇情中就曾被敵後人員把City7弄到失蹤,差一點導致City沒自衛能力而滅絕」這一點指出City7本身沒有武裝力量保護自己,更加說明City7並非兵器。
  8. 你的反問「那你要不要把SDF-1也當成民用?因為裡面也有個城鎮呀?」無法作為New Macross Class不存在民用部份的助証。SDF-1 Macross的被設計作戰鬥之用,收容平民只是臨時措施;New Macross Class本來就被設計為移民之用,平民的居住是長期措施。因此,兩者無法類比。

最後,面對「現在卻硬要咬文嚼字分那軍用民用」的批評,我必須申辯。程度適當的「咬文嚼字」是必要的,而我的「咬文嚼字」實為適當。因為文字本身具有特定意思,也有一詞多義、同義異形等特性,故必須明辨,減少誤會,增加準確性,這也是維基百科中重定向消歧義命名常規的存在原因。由於條目題為「兵器」,我才會提出New Macross Class的民用部份不應收錄於此;這基本上只是要求文章不應離題。
現時的爭議點已可以確定為「City、Island是否兵器」,各位同意嗎?—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1月1日 (六) 08:18 (UTC)[回复]

City7無法獨立長距離航行,2045年8月City7就差點被恆星α1101重力毀滅,全靠Battle7救援。
New Macross=Battle+City,別在那咬文嚼字說兩者獨立。
不跟你嚼舌根了,反正最糟就是弄成「三不」。Jessy (留言) 2008年11月2日 (日) 10:46 (UTC)[回复]

原來至今我們尚未釐清問題所在,有必要再分析清楚。我主張,本條目的主題兵器,因此不應收錄非兵器的資料。可是,你這次留言完全沒有提及City、Island等是否兵器:

  • 不論City7能否獨立作長距離航行,都與City7是否兵器無關。一架波音747和一架B-52都可以作長距離飛行,但當中只有B-52是兵器。
  • 不論「New Macross」一詞的正確含意是什麼,Battle Section能否被稱為「新Macross級航空母艦」,都與City、Island等是否兵器無關,這完全是另一個問題。即使最終證實Battle Section不可以被稱為「新Macross級航空母艦」,也只牽涉字眼上的更改,並不影響City、Island的收錄與否。

我認為,如今的爭議在於「本條目應該收錄什麼」,而非「City7無法獨立長距離航行」或者「『New Macross』是什麼」;暫時,只有「City、Island是否兵器」會直接影響收錄問題。因此,雖然你所提出的論據仍有不合理之處,但我不打算再作反駁。
最後,再一次申辯,我沒有堅持Battle Section和居住區互相獨立,我對上一次留言只是嘗試指出你的論點和論據無效;而「咬文嚼字」亦只限於確保條目準確性,完全沒有作文字上的取巧。你重點斟酌「New Macross」一詞的詞意,忽略了真正的問題(條目的主題),反而較像以「咬文嚼字」的手段去曲解我的言論,再把假論點推翻,假裝已經推翻了真正的言論。—豆聰 BeanChung 2008年11月2日 (日) 15:54 (UTC)[回复]

我有逛到豆聰的用戶頁,有在編這個這個,那何不等豆聰編好建立條目後直接轉移,然後在此條目設個連結。UC萬歲Call 2008年11月5日 (三) 12:25 (UTC)[回复]

請維護

這條目似乎能有遠大的發展呢(廢話!整套Macross作品都算入,當然龐大),
麻煩大家在發言時前面加個「*」,然後換行時加個「:」,這樣看了美觀閱讀也方便,一鞠躬。

UC萬歲Call 2008年11月5日 (三) 12:37 (UTC)[回复]

提議

上面的就別吵了;我有個提議,一些機體(尤其是VF戰機)的連結有點畫蛇添足,標題已經有內部連結,卻又在下方多一個{{main}}的連結,而且main的排版似乎會加大間隔不太美觀,建議改成:《詳細資料請參見:機體條目,如何?UC萬歲Call 2008年11月5日 (三) 12: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