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十二平均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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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乐器?
世界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乐器是否当属战国时期的曾侯乙编钟。Jackzhp 2007年5月2日 (三) 23:23 (UTC)
- 當時並沒有十二平均律律制,哪來的十二平均律律制?Seazilicy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5:22 (UTC)
- 不行,這從根本上就是個邏輯錯誤。任何實物的產生都是來自於其背後的文化與思維背景。當時是由三分損益以及十二律來支配對於樂律的文化思維,但這個從根本上跟「平均律」八竿子打不上關係。您可以稱曾侯乙編鐘是十二律的樂器,但它絕對不是十二平均律的樂器。Seazilicy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2:34 (UTC)
- 参见十二律--三十年河东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03 (UTC)。
傳入歐洲?
"十六世紀末意大利耶穌會傳教士到中國傳教,促進東西文化交流,朱載堉的十二平均律理論有可能於此時傳入歐洲。" 这一说法需要有出处。但也不应被删掉呀。除非你有不同的证据说明歐洲是独立发展出这一理论的。那你也应该提一下呀。(原文不是我写的。) jack 2007年6月10日 (日) 12:52 (UTC)
- 如果你认为是意大利传教士将十二平均律传入欧洲的,你就应该给出根据。但是仅仅因为有意大利传教士往来于中国和欧洲,怎么可以推断出这种可能性呢?或者说,这种可能性也实在太玄乎了吧!
既然已经说明了朱載堉的发明早于欧洲,我想已经足够证明中国人的智慧了,至于欧洲的类似理论是不是中国传入的,应该拿出更多的证据来。齐格 2007年6月11日 (一) 07:36 (UTC)
- 说得也有道理。原文不是我写的。你把它给删了,我觉得不好。加个出处请求标签是不是更好些?原作者那么写可能是有点根据的。你主张把它删了,你也应该给出你的证据呀?加个出处请求标签说明这一观点可能有问题。你把它给删了,信息就不见了呀。jack 2007年6月11日 (一) 15:53 (UTC)
发明
学界通称朱載堉发明十二平均律
- 李純一﹕朱載堉十二平均律發明年代辨證﹐《音樂研究》﹐第3卷﹐1980
- 劳汉生 "十二平均律的发明彻底解决了"旋相为宫"的问题,是音乐史上的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珠算与实用算术》
- 柯资能, 徐飞 《中囯科学技朮》 “第一次解决了十二律自由旋宫转调的千古难题,他的"新法密律" (即十二平均律)已成为科学史上最重要的发明之一。”
- “朱载堉发明的十二平均律,乃是这一研究的必然结果。” 《中国娱乐大典》
--三十年河东 (留言) 2011年5月29日 (日) 22:45 (UTC).
相关争议和问题
#在朱载堉之后149年,德国音乐家威尔克.迈斯特独立完成相同的发现。由于威尔克.迈斯特在西方音乐界拥有较大的影响力与关注度,而朱载堉则因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对科学、文化的窒息作用,在相当长时间内事实上处于埋没状态,因此西方主流音乐界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人承认威尔克.迈斯特为十二平均律发现者。[來源請求]
#从自然泛音音序中无法得出十二平均律,来自自然泛音音序的五度相生律,纯律与十二平均律均有微小的差异,因此也有人认为十二平均律是一种人工律式,不是自然法则。但是在音乐实践中,十二平均律又是大量音乐自然法则表述的基础,如:移调法则,因此,寻找十二平均律的自然逻辑基础的工作并未完成。[來源請求]
于2020年3月5日在歐洲的十二平均律一节添加的自相矛盾标记
该段第一句称 “歐洲的十二平均律是否由中國传入目前並沒有定論。”而该段最后一句称 “因此现今世界乐坛通行的十二平均律,其发明权非朱載堉莫属。”,此两句互相矛盾。 Jack Works 光棱(留言) 2020年3月5日 (四) 13:21 (UTC)
- 个人不同意这两句话矛盾的说法。通信不发达的过去,同样的科学研究成果,由位于不同地区的两人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发现并非个例,而发明权为谁,显然与今日之应用源自于何人并不相关。--AurusHuang(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07:26 (UTC)
個人認為應將至少兩者之一刪除,而關於無法證明誰傳入誰,就先移除由中國傳入一事,在找出證據之後再行修補,畢竟維基應當展現至少是可證明的事實。--Edison :)(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0: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