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
高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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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國重庆市 | 1944年2月3日
居住地 | 中国北京市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 | 漢族 |
母校 | 中国人民大学 |
职业 | 记者、专栏作家 |
运动 | 六四事件 |
网站 | 高瑜Twitter |
高瑜(1944年2月3日—),生于重慶[1],祖籍河南省长垣县焦园乡高庄村(现属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记者、报刊与网络专栏作家,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語言文學系文藝理論專業,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赃款”人民幣800元。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2014年4月24日再次被捕[2]。2015年4月17日遭判刑7年[3];同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将一审判决的7年刑期改为5年,剥夺其政治权利的年限仍是一年[4];经高瑜本人申请,根据医院证明文件,因高瑜患有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高瑜准予监外执行[5]。
生平
早年经历
1944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高瑜出生于重庆,大学时期就读於中國人民大學語言文學系文藝理論專業[6]。1980年代高瑜担任中新社專稿部記者,当时的主要任务是采写专访,采访对象包括文化和学术名流以及政治人物,并开始撰写时政分析文章,是香港中文報刊著名專欄作家。1988年10月高瑜被調到《經濟學週報》擔任副總編輯。加盟《经济学周报》后,高瑜除了亲自撰写文章外,还经常邀请一些中國共產黨改革派人物发表专稿,如原人民日报社社长胡绩伟、“右派”诗人邵燕祥等[7]。
首次入狱
六四天安门事件期间,《经济学周报》积极报道北京民主運動,高瑜采写的“严温对话”被认为是《经济学周报》被停刊的直接原因。1989年6月3日早晨,高瑜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捕[7]。1989年6月30日,时任国务委员兼北京市长陈希同在《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中声称《经济学周报》发表了严家其与另外一个人关于时局的对话,其目的是为了掩盖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错误,以便为推行资产阶级自由化制造舆论,因为严家其与赵紫阳原秘书鲍彤联系密切[7]。高瑜则称该报告存在捏造和诬蔑之处,捏造出"倒邓保赵"的预谋,诬蔑内容包括原本是前国家主席李先念向陈希同透露"戒严"的机密,报告中反诬蔑是鲍彤"泄密"。并将所有群众组织都定性为搞"动乱"、"暴乱"的非法组织,将人民的赤手空拳的抗暴,污蔑为"对解放军的屠杀"[8]。一年后,高瑜从秦城监狱获释[7]。
二陷囹圄
1994年11月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當時為香港《鏡報》工作的高瑜有期徒刑6年。至于高瑜泄露了哪些国家机密,中国官方和高瑜本人都不曾透露。入狱后,高瑜分别在1994年和1996年两次获保外就医,时间跨度超过一年。1999年2月15日,高瑜再次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获得自由后,高瑜重操旧业,为香港和海外中文媒体撰写大量涉及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动向的文章。年过七旬的她非常活跃,经常在Twitter上发消息[7]。
三度获刑
2014年4月24日,高瑜再次被北京警方逮捕,据称其在2013年8月通过他人(姚监复)获得了一份中共中央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某境外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9]。而据官方媒体报道,高瑜在被捕后“表达了深刻忏悔”[10][11]。
据媒体引用消息人士的话推测,明鏡出版社《明镜月刊》在2013年8月刊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9号文件,亦即网上俗称的“七不讲”)即为高瑜所泄露出来的保密文件,此文件发放到市地师级以上干部[12][13][14]。文件中称,要“确保新闻媒体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实际上,注明“发至地师级”的机密文件,在中国大陆政府网站上经常[原創研究?]公开发布[15][16]。而作为事件当事人的明鏡新聞網編輯部負責人则称,中共的指控和海外媒體的相關報導都不符合事實,事實上是早在2013年6月前,明鏡就已獲得了這份文件,而且來自中共中央宣傳系統高層。“五月份,一名顯然是習近平的支持者、來自中共中央宣傳系統的髙層人物接觸了明鏡新聞網”、“這名人士向明鏡新聞網提供了《九號文件》內容,這份名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的通知》的文本上並沒有註明密級,也沒有註明發送範圍[17]。”
高瑜案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开审,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没有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法庭当天没有宣判。2014年11月24日,一定程度代表官方意见的《環球時報》社评表示,高瑜洩露的是中共中央對意識形態部署的機密[18][19],與《九號文件》相符。2015年4月17日, 据北京三中院官方微博称,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国际特赦组织表示,71岁高龄的高瑜被判监,表明中国当局明目张胆打压言论自由。无国界记者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并撤销所有控罪。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发起抗议活动,前往香港中联办要求立即释放高瑜[21]。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瑪麗·哈夫“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22]。”
一审判决下达后,高瑜称不服判决,已正式提出上诉[23][24]。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将一审判决的7年刑期改为5年,剥夺政治权利的年限仍是一年;经高瑜本人申请,根据医院证明文件,因高瑜患有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高瑜准予监外执行[5]。2016年两会期间,高瑜被当局带离北京,前往云南省旅游,期间与自由作家徐晖和北京异见人士王荔蕻见了面[25]。
2019年4月23日,高瑜正式刑满释放,由于还有一年剥夺权,高瑜没有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由于当周周末北京举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維穩程度提高,高瑜获释当天就遭公安带往外地「旅游」。这是高瑜继2017年中共十九大离京与2018年两会期间「被旅游」至杭州后第三次「被旅游」。[26]
2021年2月,高瑜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英国通讯管理局吊销中国环球电视网执照后,阴间滤镜的指控显然是中方政治报复行为的一部分[27]。
获奖记录
因揭露时弊,高瑜自1990年代起屡次获得多个奖项:
- 1995年5月,获世界报业协会颁发的“自由新闻金笔奖”。
- 1995年11月,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
- 1997年5月,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首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吉列尔莫·卡诺世界新闻自由奖。
- 2000年,获得国际新闻协会颁发的全球20世纪50名新闻自由英雄奖。
部分作品
- 2004年2月11日,高瑜,何家栋与迄今未了的小说《刘志丹》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2005年12月,高瑜,宾雁先生永远留下了他的目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2006年1月26日,高瑜,小金到中国南巡是大丑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2006年3月,高瑜,审读员制度荒唐恶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开放杂志
- 2006年3月27日,高瑜,邓力群自己盖棺难定论--十二个春秋出版的贡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2006年4月,高瑜,见官矮一级的中国记者现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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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言論自由再倒退 前記者高瑜「洩密」重判7年. 風傳媒. [2015-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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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评:境外传机密文件犯法,这是常识. 環球時報. 2014年11月24日 [2015年4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7月16日).
- ^ 環球時報:高瑜洩露了中央對意識形態部署機密. 中國評論通訊社. 2014年11月24日 [2015年4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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