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英 (明朝)
馮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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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隶真定府趙州宁晋县 |
出生 | 萬曆丙子十月初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趙氏,継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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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英(1576年—?),字美中,號钟华[1],直隶真定府宁晋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辛卯科順天府乡试举人,登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都察院觀政,八月授南郑知县,三十八年调泰兴县,四十二年考選,四十七年授陕西道御史,苏松巡按。天启二年九月監武场试,又巡按陕西,督理茶马,三年升太僕寺少卿,四年丁憂。崇祯元年除光禄寺正卿,三年升南京刑部侍郎,四年升北刑部右侍郎。七年升刑部尚书,十年因郑鄤案忤首辅温体仁,坐擅改罪,遣戍山西代州衛。
家族
曾祖馮廷瑞,壽官。祖父馮一言,州吏目。父馮雲鶴。母张氏。具庆下。弟藴、荐、藻、藩。
参考文献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冯英,钟华,诗一房,丙子十月初二日生,宁晋县人,庚子乡试十六名,会试五十一名,二甲六十五名,都察院政,丁未八月授南郑知县,庚戌调泰兴县,甲寅考選,己未授陕西道御史,苏松巡按,壬戌陕西巡茶,癸亥升太僕寺少卿,甲子丁憂,戊辰除光禄寺正卿,庚午升南刑部侍郎,辛未北刑部右侍郎。曾祖廷瑞,寿官;祖一言;父云鹤,赠光禄寺卿,再赠刑部右侍郎。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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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牛维曜 |
南直隶扬州府泰興縣知縣 萬曆三十八年-四十一年 |
繼任: 杨国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