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泰伸
馬泰伸(16世紀—1643年1月20日),字惟舒,山東濟南府武定州商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馬泰伸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的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中會試副榜,授鹽山知縣,縣內暴雨成災、土地貧瘠,城廓和公署都因大雨倒塌,他籌畫修葺,人民不知勞累;又平均當地賦役、審視徭役、振興文教,任內有十人登科。陞任滄州知州,滄州是地方要道,賦役繁重,他多方調劑如在鹽山,同時抓捕佔人田產的奸僧、將搶奪婦女者正法,豪強都因此懾服,七個月候因父親逝世回鄉。崇禎十五年十二月二日(合1643年),商河西門城陷,他不屈服而死,妻子張氏也抗節殉夫[1]。
引用
參考文獻
- 民國《重修商河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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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會圖 |
明朝鹽山縣知縣 1623年-1626年 |
繼任: 黃映魁 |
前任: 蕭麐 |
明朝滄州知州 1626年 |
繼任: 朱學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