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西班牙語:Ejido,是墨西哥的一种法定土地划界,墨西哥聚居地的一种,是用于农业的公共土地区域,社区成员拥有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由州持有。在现代,人们获得了集体土地,他们将在他们的地號中单独种植,并在政府监督下集体维护公共财产。
名称
Ejido,源自拉丁语“exitus”意为“出口”,Ejido 是“一个城镇的田地,毗邻城镇,没有耕种,牲畜通常聚集或打谷场建立的地方”。西班牙皇家学院的《西班牙语词典》的简短而密集的定义的第一部分是指它的公共性质,第二部分是它的外围位置,第三部分是它的荒地条件,第四部分是可能的用途。
集体土地在城镇之外,可以是草地或林地,因此它们可以自由地扩大人类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