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宏
費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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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誥授光禄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 | |
籍貫 | 江西鉛山縣(今河口鎮柴家村)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子充,號健齋,又號鵝湖,晚號湖東野老 |
諡號 | 文憲 |
出生 | 成化四年(1468年) 江西鉛山縣(今河口鎮柴家村) |
逝世 | 嘉靖十四年(1535年) 江西鉛山縣(今河口鎮柴家村) |
墓葬 | 費宏墓 |
親屬 | (伯父)費瑄 (子)費懋賢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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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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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宏(1468年—1535年),字子充,號健齋,又號鵝湖,晚號湖東野老,江西鉛山縣横林(今河口鎮柴家村)人[1],祖籍湖廣永興(今湖北陽新)[2][3],明朝政治人物、狀元。
生平
成化十六年(1480年)中廣信府童子試文元。成化十九年(1483年)中江西鄉試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登丁未科狀元,年僅十九歲,為翰林院修撰,成為明代最年輕的狀元翰林,八月,參修《憲宗實錄》,进左贊善,直講東宮,進左諭德[4]。明武宗继位后,升为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参与修撰《孝宗实录》,充日講官。正德二年(1507年)升爲禮部右侍郎,后轉為左侍郎。正德五年(1510年)為禮部尚書,次年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官至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進為戶部尚書[5]。
寧王朱宸濠蓄意謀反,對費宏“以綵幣珍玩”相饋贈,費宏拒絕,道:“聞寧王輦金入京,謀复護衛,若聽他所為,我江西人必無噍類,我在閣一日,必不允行。”遭攻訐,被迫辭歸[6]。明世宗即位后,重新起用,加少保,進入內閣,與楊廷和、蔣冕、毛紀等一同輔政、幫助革除武宗弊政。楊廷和辭職后,費宏擔任首辅,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7]。大禮議中,其为张璁、桂萼所陷害,嘉靖六年(1527年)二次致仕[8]。嘉靖十四年(1535年)再度复官,世宗赐“旧辅元臣”银章。不久即卒,贈太保,諡文憲[9]。著有《费文宪集选要》等。
家族
鉛山費氏在明代人才輩出。曾祖費榮祖、祖父費應麒、贈工部主事、父費璠、母余氏[10]。
費宏伯父費瑄,成化十一年(1475年)登乙未科進士,弘治年間擔任兵部員外郎,官至貴州參議。費宏從弟費寀正德六年(1511年)登辛未科進士,以進士任贊善,從子費懋中為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探花,授編修,而長子費懋賢也於嘉靖五年(1526年)登丙戌科進士,改庶吉士。一時之間,父子兄弟並列宮禁,被傳為佳話[11]。
註釋
- ^ 文宪公生平简介_费宏研究会_新浪博客. [2018-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8).
- ^ 谱 派 本 系_费宏研究会_新浪博客. [2018-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8).
- ^ 湖北鄂东南蕲春县,黄梅县,阳新县三地费氏 - 费氏家族网. [2018-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4).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費宏,字子充,鉛山人。甫冠,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第一,授修撰。弘治中,遷左贊善,直講東宮,進左諭德。”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武宗立,擢太常少卿,兼侍講讀。預修孝宗實錄。充日講官。正德二年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五年進尚書。帝耽於逸樂,早朝日講俱廢。宏請勤政、務學、納諫,報聞。魯 府鄒平王子當潩當襲父爵,為弟當涼所奪且數年矣。宏因當潩奏辨,據法正之。當涼怒,誣宏受賂,宏不為動。明年冬十二月命宏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尋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進戶部尚書。”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倖臣錢寧陰黨宸濠,欲交歡宏,餽綵幣及他珍玩。拒卻之,寧慚且恚。宸濠謀復護衞、屯田,輦白金鉅萬,徧賂朝貴,寧及兵部尚書陸完主之。宏從弟編修寀,其妻與濠妻,兄弟也,知之以告宏。宏入朝,完迎問曰:「寧王求護衞,可復乎?」宏曰:「不知當日革之者何故。」完曰:「今恐不能不予。」宏峻卻之。及中官持奏至閣,宏極言不當予,詔卒予之。於是宸濠與寧合,而恚宏。寧數偵宏事無所得。以御史余珊嘗劾寀不當留翰林,即指為宏罪。中旨責陳狀,宏乞休。命幷寀致仕。寧遣騎伺宏後,抵臨清,焚其舟,資裝盡燬。宏歸,杜門謝客。宸濠復求與通,宏謝絕之,益怒。會宏族人與邑奸人李鎮等訟,宸濠陰令鎮賊宏。鎮等遂據險作亂,率眾攻費氏。索宏不得,執所與訟者支解之,發宏先人塚,毀其家,劫掠遠近,眾至三千人。宏馳使愬於朝。下巡撫孫燧按狀,始遣兵剿滅。”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宸濠敗,言者爭請召宏。世宗即位,遣行人即家起宏,加少保,入輔政。宏持重識大體,明習國家故事。與楊廷和、蔣冕、毛紀同心協贊,數勸帝革武宗弊政。「大禮」之議,諸臣力與帝爭,帝不能堪。宏頗揣知帝旨,第署名公疏,未嘗特諫,以是帝心善之。及廷和等去位,宏為首輔。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委任甚至。”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宏為人和易,好推轂後進。其於「大禮」不能強諫,亦未嘗附離。而是時席書、張璁、桂萼用事。書弟檢討春,故由他曹改用。及武宗實錄成,宏議出為僉事,書由是憾宏。璁、萼由郎署入翰林,驟至詹事,舉朝惡其人,宏每示裁抑,璁、萼亦大怨。帝嘗御平臺,特賜御製七言一章,命輯倡和詩集,署其銜曰「內閣掌參機務輔導首臣」。其見尊禮,前此未有也。璁、萼滋害宏寵,萼言:「詩文小技,不足勞聖心,且使宏得馮寵靈,凌壓朝士。」帝置不省。萼遂與璁毀宏於帝,言宏納郎中陳九川所盜天方貢玉,受尚書鄧璋賕謀起用,幷及其居鄉事。宏上書乞休,略曰:「萼、璁挾私怨臣屢矣。不與經筵講官則怨,不與修獻皇帝實錄則怨,不為兩京鄉試考官則怨,不為教習則又怨。萼、璁疑內閣事屬臣操縱,抑知臣下采物望,上稟聖裁,非可專擅。萼、璁日攘袂搤掔,覬覦臣位。臣安能與小人相齮齕,祈賜骸骨。」不允。及璁居兵部,宏欲用新寧伯譚綸掌奮武營,璁遂劾宏劫制府部。無何,又因宏子懋良坐罪下吏,攻之益力,復錄前後劾疏上之。不得請,則力求罷,詆宏尤切,章數上。宏亦連疏乞休,帝輒下優詔慰留,然終不以譴璁、萼。於是奸人王邦奇承璁、萼指,上書汙故大學士廷和等,幷誣宏。宏竟致仕去。時六年二月也。十月,璁遂以尚書、大學士入直內閣,間一歲萼亦入矣。”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十四年,萼既前死,璁亦去位,帝始追念宏。四月再遣行人即家起官如故。七月至京師。使中使勞以上尊御饌,面諭曰:「與卿別久,卿康健無恙,宜悉心輔導稱朕意。」宏頓首謝。自是眷遇益厚。偕李時召入無逸殿,與周覽殿廬,從容笑語,移時始出。賜銀章曰「舊輔元臣」。數有咨問,宏亦竭誠無隱。承璁、萼操切之後,易以寬和,朝士皆慕樂之。未幾卒,年六十有八。帝嗟悼,賻卹加等,贈太保,諡文憲。”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
- ^ 《鉛山縣志·卷十二·選舉志》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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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張廷玉 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張廷珩、華祝三. 《鉛山縣誌》.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刻本.
- 《费宏年谱》,费正忠,线装书局,2011年,ISBN 9787512002876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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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紀 |
明朝内阁首輔 嘉靖三年-嘉靖五年 (1524年-1526年) |
繼任: 楊一清 |
前任: 楊一清 |
明朝内阁首輔 嘉靖五年-嘉靖六年 (1526年-1527年) |
繼任: 楊一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