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登瀛
許登瀛 | |
---|---|
大明南阳府知府 | |
籍貫 | 應天府江寧縣 陝西蘭州儀衛司校籍 |
出生 | 弘治十六年(1503年)三月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杜氏,继娶鄭氏 |
出身 | |
|
許登瀛(1503年—?),字預甫,應天府江寧縣人,陝西蘭州儀衛司校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陝西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三百一名,登第二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二十年六月赈济顺天、永平二府[3]。官至河南南阳府知府。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九》:嘉靖二十年六月庚申,以順天府所屬州縣災傷,詔免稅糧有差,仍發太倉銀二萬兩、通倉米二萬石,及州縣等預備倉糧銀,相兼賑濟;復出太倉米一萬石,減值發糴,以平米價。又以永平大飢,發太倉庫銀六千兩、通倉米六千石賑之。 上以二府歲災,憂念不已,復遣戶部主事許登瀛往會巡按御史議處,務體朝廷德意,弘濟民艱,如或虛應故事,責有所歸。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孫哲 |
明朝南阳府知府 嘉靖年 |
繼任: 高崶 |
前任: 张裕 |
明朝襄阳府知府 嘉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 |
繼任: 尹一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