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洪达
萧洪达(1918年—2005年9月18日),又称肖洪达,男,广东潮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
生平
1938年,参加革命。1939年,参加新四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干事、副科长、科长、《前锋报》编辑、《抗敌报》主编、旅教导大队教导主任等职[1]。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东北军政干校秘书科长,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民运科长,四野政治部民运科长、秘书处长、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参加了东北地区的土改、支前等工作,参加了天津战役。1955年,任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办公室主任[2]。
之后转任沈阳112厂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央中南局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军工局长、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兼办公厅主任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1975年任军委办公厅副主任,1977年10月-1985年9月,任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军委办公会成员[3]。198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增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上,当选纪律委员会常委、副书记[5][6]。2005年9月1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7]。
参考
- ^ 1.0 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汕头市潮阳区委员会《潮阳文史》编委会编. 潮阳文史 第21辑. 2007年1月: 16–17.
- ^ 张锋主编. 当代中国百科大辞典. 北京:档案出版社. 1991年6月: 363. ISBN 7-80019-286-5.
- ^ 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附卷2 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 1949.10-1997.9.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282. ISBN 7-80136-318-3.
- ^ 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 人民网. [2017-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9).
- ^ 张静如主编. 从一大到十七大 第5册 图文版. 沈阳:万卷出版公司 ,. 2008年8月: 57. ISBN 978-7-80601-874-3.
- ^ 张英伟主编. 党章中的纪律.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15年7月: 214. ISBN 978-7-5174-0209-1.
- ^ 黄华华主编;广东年鉴编纂委员会编. 广东年鉴 2006. 广东年鉴社. , 2006.10: 501–502.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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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 炜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办公厅主任 1977年10月-1979年4月 |
繼任: 金 涛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胡 炜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1977年10月-1986年9月 |
繼任: 刘 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职务 | ||
新頭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1983年6月-1986年9月 |
繼任: 刘 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