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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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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
安全理事会
第26号
决议
日期
1947年6月4日
会议
138
编号
S/368
([ 文件])
主题
安全理事会程序事项
投票
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结果
通过
安全理事会
理事国
常任
理事国
中国
法国
英国
美国
苏联
非常任
理事国
澳大利亞
比利时
巴西
哥伦比亚
波兰
叙利亚
联合国安理会26号决议
是于1947年6月4日在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38次会议上一致通过的。
决议决定
国际法院
的法官需要由安理会进行选举产生,需获得安理会的绝对多数赞成票方可以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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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号决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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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国际法院法官
194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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