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开皇九年(589年)置,治所在今广东省雷州市,为合州治。大业初年,属合浦郡。唐朝、宋朝时为雷州治。元朝时,为雷州路治。明朝、清朝时为雷州府治。1911年裁府留县。1959年撤销,以南渡河为界,北部并入雷北县,南部并入雷南县。1960年雷北县改名雷州县,雷南县改名徐闻县。1961年撤销雷州县,复置海康县。1994年改设雷州市。
省政府直轄 |
| |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五行政督察區 | ||
这是一篇關於广东省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