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廷藻
江廷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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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名府通判 | |
籍貫 | 南直隸寧國府旌德縣 |
字號 | 字南濱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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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廷藻(15世紀—16世紀),字南濱,南直隸寧國府旌德縣金鰲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廷藻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九十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授鉅野知縣,剛抵任遇上白蓮教叛亂,他率兵殲滅渠魁,人民獲得安寧,同時他招撫流移、減免賦役[2],並以地方連年災難,請求朝廷給種墾荒,親自監督種植桑棗,陞大名通判,因父親患病辭官,著有《南濱集》,入鉅野名宦祠[1]。
引用
參考文獻
- 民國《旌德縣志》·卷八·人物
- 道光《鉅野縣志》·卷十·口碑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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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盧綸 |
明朝鉅野縣知縣 1556年-嘉靖年間 |
繼任: 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