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昌陵
汉昌陵或称废昌陵,即西汉成帝在延陵之后为自己营造的第二座陵寝。昌陵历时五年建设后废弃,成帝复修延陵。
建始元年(前35年),始建延陵。鸿嘉元年(前20年)春二月壬午,汉成帝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丰县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赐百户牛、酒。鸿嘉二年夏,依照设置陵县时的惯例,徒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邑。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1]。
永始元年(前16年)秋七月,汉成帝下诏曰:“朕执德不固,谋不尽下,过听将作大匠万年(解万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天下虚耗,百姓罢劳,客土疏恶,终不可成。朕惟其难,怛然伤心。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次年十二月,汉成帝再度下诏曰:“前将作大匠万年知昌陵卑下,不可为万岁居,奏请营作,建置郭邑,妄为巧作,积土增高,多赋敛徭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百姓罢极,天下匮谒。常侍闳(王闳)前为大司农中丞,数奏昌陵不可成。侍中卫尉长(淳于长)数白宜早止,徙家反故处。朕以长言下闳章,公卿议者皆合长计。长首建至策,闳典主省大费,民以康宁。闳前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其赐长爵关内侯,食邑千户,闳五百户。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至今不息,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其徙万年敦煌郡。”[1]
现代考古研究认为位于今西安市灞桥区和临潼区交界处的“八宝琉璃井”即是废昌陵遗址。遗址是有一处面积三平方公里的土丘,上有面积一百平方米的矩形土坑,当地民众称为“八宝琉璃井”。土坑之下是20米的夯土层,被认为是地宫所在[2]。此处遗址在现行政上属临潼区,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2008年,文物普查时又发现昌陵邑遗址,但遗址已遭到破坏[2]。2015年,有报道提及昌陵遗址——“八宝琉璃井”已全部被砖厂“侵蚀”破坏[4]。
注释
- ^ 1.0 1.1 《汉书·卷十·成帝纪第十》
- ^ 2.0 2.1 陕西临潼发现汉成帝昌陵邑遗址. 亚心网. 2008-12-04 [2017-10-24] (简体中文).[永久失效連結]
- ^ 尚民杰. 《汉成帝昌陵相关问题探讨》. 考古与文物 (陕西省西安市: 考古与文物杂志编辑部). 2005, (2005年第2期) (简体中文).[失效連結]
- ^ 陕西咸阳砖厂采土侵蚀汉陵 国土局:未到保护区. 搜狐网,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12-16 [2017-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7)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