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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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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仲道
大明福建汀州府知府
籍貫江西南昌府寧州
字號字文夫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查仲道(?—?),字文夫江西南昌府寧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應天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二甲五十三名進士,授兵部主事,疏諫明武宗南巡,被杖幾死。嘉靖初年,朝廷錄用直言之人,擢兵部郎中,出守浙江杭州府,因織造太監暴橫,盡力抗阻,被太監所誣,押械至京,謫官運同,擢福建汀州府知府,卒于官[1]

參考文獻

  1. ^ 《明一統志·卷四十八》:查仲道,寧州人,舉進士,授兵部主事,疏諫武廟南巡,被杖幾死。嘉靖初,錄直言,擢郎中,出守杭州,因織造太監暴橫不堪,命力抗阻之,遂為所誣,械至京,謫運同,擢知汀州府,卒于官。民祠祀之。平生性剛介,以直道自任云。
官衔
前任:
留志淑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嘉靖二年(1523年)上任
繼任:
陳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