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培
李浩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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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清上海 | 1906年7月6日
逝世 | 1997年11月6日 荷蘭海牙 | (91歲)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职业 | 法学家 |
知名作品 | 《李浩培文选》 |
李浩培(1906年7月6日—1997年11月6日),男,上海人,中国国际法学家。国际法研究院院士。
生平
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1936—1939年在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研究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及比较民法。回到中国后历任武汉大学教授(1940年1月至1947年10月)和浙江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委员、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外交部顾问、北京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兼职研究员、中国国际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等职。1993年,李浩培作为世界知名的国际法专家,被选任为南斯拉夫特设国际法庭法官。
死亡
1997年11月6日,在荷兰海牙一名女护士Lucia de Berk被控告杀害中国法学泰斗李浩培。[1]该护士2001年被荷兰警方逮捕,2003年被判处终身监禁,她不服上诉。2006年阿姆斯特丹高院维持原判将她关押进监狱。2007年案件发生重大逆转,哲学学者Ton Derksen挺身而出拿出材料呼吁检察院重审此案。2010年护士被无罪释放。[2]
著作
主要著作有《国际私法总论》、《国籍问题的比较研究》及《条约法概论》等书。主要译作有《国际法》、《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刑法典》、《美国刑法的反动本质》及与他人合译《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等。其主要著作都收录于《李浩培文选》一书中。
李浩培主张采用比较方法研究法学,国际私法应有以研究冲突法为主要内容的特定范围,并肯定一般法律原则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
参考文献
- ^ 5年沉冤 中国法学泰斗海牙遭变态女护士毒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 ^ 荷兰“杀人天使”绝处逢生的启示. 荷兰一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2).
外部链接
- 李浩培先生追忆录之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