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涘
義寧昭安王朱安涘(1470年—1522年),明朝周藩第一代義寧王,周惠王朱同䥝的庶第四子。
生平
成化十二年(1476年)五月,獲賜名安涘[1]。朱安涘初封鎮國將軍。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進封義寧王[2]。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獲給歲祿一千石,米鈔中半兼支[3]。
弘治七年(1494年),朱安涘與平樂王朱安泛各奏稱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徐恪擅減祿米,徐恪亦具奏。明孝宗命給事中李漢等人前往開封府勘查,發現雙方所奏皆不實。朱安涘、朱安泛因年幼而被寬恕,仍降敕切責。徐恪則免於逮問,停俸三個月,與巡撫湖廣都御史韓文互調職位[4]。
弘治十三年(1500年),朱安涘因縱欲無厭、誣陷父兄之罪被革爵閒住[5]。朱安涘被革爵多年後,奏請復爵,母閻氏亦為之請。正德五年(1510年),禮部議稱,朱安涘所犯有違祖訓,但與平樂王朱安泛等人的罪行有所不同。明武宗下旨令覆議,禮部稱朱安涘革祿已久,艱苦亦備。於是,朱安涘得以復爵[6]。
嘉靖元年(1522年),朱安涘去世,享年五十三歲[7],諡號昭安。五年後,嫡第二子朱睦櫸襲爵[8]。
家庭
子
參考資料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義寧國國王 1489年-1500年 1510年-1522年 |
繼任者: 子榮懿王朱睦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