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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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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言仲長統的著作,書名的意思是「当言之意」。全書共三十四篇,十余万字。該著作是仲長統去世后友人缪袭整理撰次成集的。《隋书·经籍志》中著录《昌言》12卷。宋朝时全書已經散失。[1]后汉书中記載了《理乱》、《损益》和《法诚》三篇全文。《群书治要》、《意林》、《齐民要术》等书中也保存了《昌言》一些残文。明代起該書有辑本。清朝马国翰辑为二卷,刊入《玉函山房辑件书》,严可均亦收入《全后汉文》。中华书局2012年出版的孙启治校注的《昌言校注》也是一種輯本。[2]

仲長統在书中对东汉末年的时政發表评论。[3]作者反对当时的神秘主义天道观,作者還认为父母出現六种情况下,子女不应绝对服从。作者還反對奢侈、外戚宦官专权,主张恢复井田並限制土地兼并[2][4]

參考資料

  1. ^ 仲长统.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2022-01-20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9). 
  2. ^ 2.0 2.1 《昌言》.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2022-12-23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9). 
  3. ^ 苏东水总主编;王龙宝卷主编,中国管理通鉴 要著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03,第252页
  4. ^ 徐少锦,温克勤主编,伦理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01,第6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