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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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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墓和雷锋纪念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东段61号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64年
编号7-1675-5-068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建立于1965年8月15日,位于雷锋牺牲地—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原和平路)东段。

历史

雷锋纪念碑、雷锋墓、雷锋塑像和雷锋事迹陈列馆4组纪念性建筑物组成。馆内有文物资料400多件,照片140多幅。

1979年,雷锋墓和雷锋纪念碑成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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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抚顺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遗产网. [2009-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