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承錦(1875年—?)字尚之,贵州铜仁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官员。[1]
生平
徐承錦是1897年丁酉优贡。京师大学堂仕学馆毕业。历任户部主事,民政部员外郎、参事、左参议,记名签取知府,记名御史。[1]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历任国会参议院议员,司法部秘书,肃政厅肃政史,平政院评事。[1]
1915年5月,袁世凱接受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不平等條約,舉國譁然。由莊蘊寬領銜,其他肅政史夏壽康、徐承錦、夏寅官、張超南、江紹傑、雲書、方貞、程崇信、傅增湘等聯名上救亡條陳。[1]
著作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黃源盛,民初平政院裁決書整編與初探,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人文及社會科學,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卷四期,49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