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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威军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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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威军节度使,是五代十国杨吴在今安徽歙州和江西婺源地区设置的一个军镇[1],治所在婺源(今婺源县清华镇)。辖一都制置院、一州八县。南唐杨吴后继续沿用该节镇的建制及名称。[2]

建威军节度使,治婺源,辖婺源都制置院、歙州。

据《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建威军节度使始建于陶雅汪武之时:吴平汪武,建婺源制置使,立建威军。又据《新唐书》,顺义军使汪武田頵联合,歙州刺史陶雅进攻钟传,军队经过汪武的驻地,汪武前去迎接拜见,陶雅把汪武抓到了军中。[3] 建威节度使建立时间为天祐三年(906年)[4] [5] [6],而非杨吴大和年间。

历任节度使

相关文学作品

参考文献

  1. ^ 《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第一篇第六章第三节(五代十国)第六条 (吴国)(表1-6-11): 【歙州】   治歙县,原领6个县。考《九国志·陶雅传》载,早在唐末,婺源县为顺义军使汪武所据。吴大和中灭汪武,置婺源都制置使,立建威军,并将祁门县改属婺源诸县都制置使,歙州领4个县,全在安徽境内。婺源制置使领4个县,在安徽境内仅领1个县,合为5个县。   歙县:仍治今歙县城徽城镇。   休宁县:治今休宁县城海阳镇。   黟县:仍治今黟县城东龙江乡古城村。   绩溪县:仍治今绩溪县城华阳镇。   祁门县:仍治今祁门县城祁山镇。自吴大和中改属婺源制置使辖,历南唐不变。
  2. ^ 《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第一篇第六章第三节(五代十国)第七条 (南唐) (表1-6-12): 【歙州】   仍治歙县,南唐领6个县,在安徽境内设5个县,只有婺源县今属江西。唐末,顺义军使汪武据婺源,使婺源不受歙州节制。吴平汪武,建婺源制置使,立建威军,歙州实领安徽境内5个县。大和中,复婺源制置,割祁门县入,歙州仅领4个县。   歙县:仍治今歙县城徽城镇。   绩溪县:仍治今绩溪县城华阳镇。   黟县:仍治今黟县城东龙江乡古城村。   休宁县:仍治今休宁县城海阳镇。   〔婺源置制司〕   唐置,属歙州,仍治今婺源县清华镇。唐末,为顺义军使汪武割据,脱离歙州独立。吴平汪武,建婺源制置使,立建威军。大和中,复婺源制置使,仍治婺源,领4个县,在安徽境内仅设1个县。   祁门县:仍治今祁门县祁山镇,原属歙州。吴大和中,划入婺源都制置使辖,南唐仍。南唐和北宋人在著述里不承认或不提这个州级区划,但承认歙州已不统婺源,仅管辖徽属5个县,是不准确的。《十国春秋·地理表上》径写上歙州领6个县已不妥当,更错误的是误把“祁门”写成“祈门”。
  3. ^ 《新唐书·列传·一百一十三》:顺义军使汪武与田頵连合,歙州刺史陶雅攻钟传,兵过武所,迎谒,缚武于军。
  4. ^ 康熙《婺源县志》卷一 沿革:天祐三年陶雅以朱环代武为新县县置,巡辖婺源……等四县,改旧县为清华镇
  5. ^ 《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八:中和二年杨行密将陶雅守歙,县人汪武怨其暴横,率民立营栅,据弦高镇以抗之。自为镇将,遂移县治於弦高。天祐中,武死,陶雅以朱环为新县制置巡辖等使,复旧县为清华镇,后皆因之。今县即故弦高镇也。
  6. ^ 清《嘉庆一统志》第三十七册卷一百十二(徽州府一古迹):婺源故城在婺源县北。……唐中和二年,杨行密陶雅来守歙,县人汪武据弦高镇以拒之。天祐中,武死,雅以朱瓌为新县制置,遂治于弦高,而改旧县为清华镇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