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嶧山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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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山刻石(長安本),郑文宝摹刻,北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

峄山刻石高218厘米、宽84厘米 。两面刻文,共15行,满行15字,相传为李斯所书。《峄山刻石》高218厘米、宽84厘米。峄山刻石书体是小篆,也就是仅存不多的小篆刻石,传说是李斯的书法手迹,但于史无据。

历史

  • 秦王政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出巡峄山(今山东邹城市东南)时所刻。《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二十八年东行郡县,上邹绎山,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
  • 原石已被后来曹操登山时毁掉,但留下了碑文。(一说为北周武帝所为)。
  • 现在的摹本比较有名的是“长安本”。宋太宗淳化四年(公元993年)郑文宝根据五代南唐徐铉的拓本重刻于长安,碑阴有郑文宝题记。現存西安碑林[1]

全文

玆据王昶金石萃編》錄其全文如下,原文無標點:

皇帝立國,維初在昔,嗣世稱王。討伐亂逆,威動四極,武義直方。戎臣奉詔,經時不久,滅六暴强。廿有六年,上薦高號,孝道顯明。既獻泰成,乃降尃惠,寴䡅遠方。登于繹山,羣臣從者,咸思攸長。追念亂世,分土建邦,以開争理。功戰日作,流血於野。自泰古始,世無萬数,陀及五帝,莫能禁止。廼今皇帝,壹家天下。兵不復起,災害滅除。黔首康定,利澤長久。羣臣誦畧,刻此樂石,以著經紀。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爲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爲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去疾御史夫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