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蹟論證
奇蹟論證是針對神的存在性所做的論證,其理據在於那些被目擊或描述為奇蹟的諸事件(像是那些無法被自然或科學法則所描述的事件[1]),這些事件道出超自然力量的介入,亦稱與神之間的間隙。
奇蹟論證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基督論證,此論證宣稱已有史料證據證明耶穌曾死而復生,這看來僅能以神的存在才能解釋。另一個例子則是古蘭經中有許多預言都以實現,同樣也只能是以神(阿拉)的存在才能解釋。
持此論點的擁護者包括C·S·路易斯、G·K·卻斯特頓及奧坎的威廉。
對此論證的批評
反對奇蹟論證的理據之一便是不一致啟示論證。此論證提出,多個不相容的奇蹟乃是來自不同的宗教所給出的證據,這意味著這些全都不正確。
另一個著名的反論證是奧坎剃刀,這項論證提出,對於那些可用自然法則詮釋的奇蹟,不必然需要由神來解釋。在奧坎的紀錄片萬惡之源?中,英國演化生物學家理查·道金斯在驗證發生於法國盧爾德的神蹟時,便運用到此法則。根據天主教神學所述,該區曾出現超自然療法,但道金斯對此神蹟表示懷疑,並表示這些有紀錄的療法所醫治的疾病,都有可能無需神的干預即可自行痊癒。
現代神學家仰賴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大衛·休謨的論點,而休謨今日以其懷疑論和自然主義而聞名。休謨在提出任何主張前,先解釋了證據原則:評估兩項主張可信度的唯一方法,便是權衡證據。根據休謨的說法,由於奇蹟的證據是由一組有限實例組成,而現實世界中每個常態實例加總起來的證據數量,是要遠超奇蹟論證證據的總和。[2]
參考
延伸閱讀
- David Hume (ed. L. A. Selby-Bigge), 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02 (ISBN 978-0-19-824535-3).
- Richard Swinburne (ed.), Miracles, London: Collier Macmillan Publishers, 1989 (ISBN 0-02-418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