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福(15世紀—16世紀),字常甫,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吳福年少跟隨呂程學習,刻苦學習得其真傳,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舉人,獲授星子知縣,後擢為沔陽知州,有廉明聲譽,致仕後在家鄉授徒,晚年在家著述,尤其精於《易經》,個性持重寡玩,自甘澹泊茹素,死後只留下衣服數襲,由丁元薦寫下墓誌銘[1][2]。
引用
- ^ 1.0 1.1 光緒《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吳福,字常甫,嘉靖三十七年舉人,授星子知縣,擢沔陽知州,以廉稱。少游呂南川之門,堅苦刻勵遂得其傳,比歸而受業者眾,晚居林下,著述益工,尤嗜《易》,居恆澹素自甘,食無重味,卒後遺敝衣數襲而已,丁元薦為墓誌銘。 張志
-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五·人物傳》:吳福,字常甫,長興人,嘉靖三十七年舉人,授星子知縣,擢沔陽知州,以廉稱。少游呂南川之門,堅苦刻勵遂得其傳,比歸而受業者眾,晚居林下,著述益工,尤嗜《易》,性簡重,寡玩好,居恆正襟危坐,澹素自甘,食無重味,卒後遺敝衣數襲而已。 長興張志
參考文獻
- 光緒《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五·人物傳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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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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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星子縣知縣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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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吳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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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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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沔陽州知州 1595年—15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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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鄧良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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