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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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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又称作旬臺灣話tsò-sûn)、烧七斋七理七,是東亞的喪殯習俗,指人死后每隔七天舉行法事一次,七天为一期,最多为七期,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1]道教稱之為七七追薦佛教稱之為七七齋七七忌累七齋七七日齋七日

“七七”为最后一个“七”,称“断七”、尾七滿七圓七[2]

起源

依佛教而言,人死後的神識,被稱為「中陰身」,在七七四十九天內必定入輪迴轉世,不能逗留。佛教傳六道輪迴天道修羅道人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天道」是大善少惡業者。「人道」是少善少惡者。「畜生道」是犯愚痴重業者。「餓鬼道」是犯重貪惡業者。「地獄道」是犯重嗔惡業者。「修羅道」有如天之善者,卻有大嗔業,故不得為天人,而生為與天為敵之修羅,可享如天之福,善報盡了,則又入輪迴,往往墮入惡趣。做七是為了餓鬼道眾生而作,餓鬼道是因貪惡業而生,故餓鬼道多數為貧苦飢餓(少部分餓鬼道眾生為有大神通的神靈。如鳩槃荼夜叉羅剎等),人間子孫若積福迴向,則可使餓鬼道眾生稍得福報,飽餐幾頓,暫免飢餓之苦。地府神職乃是由有善業的鬼道眾生,不受飢餓之苦,但還是有其他方面苦厄,善惡業是不能相抵的,都必須受報,因此雖有善業,但還是要轉世為鬼道眾生,直到惡業盡。若轉世為其餘五道,無法收受作七積福,不過積福本身也是為自己積福。輪迴轉世是由業力所決定,其為天地大道自發而成,公正無私,非一人所能執掌。

道教借鑒佛法中七七日內人將轉世的想法,故超度亡魂,起源于六朝道經中三國孫吳葛玄纂集《太上慈悲道場消災九幽懺》十卷及《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所見的齋儀,以深度懺悔為主,來消災度厄及超度亡魂。而做七的起源最早是出至于南朝的《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卷之八》《生神品第十九》[3]。故民間傳說,地府是天庭下轄負責管理人間事務,共有十殿掌管不同事務。一旦人死後第七天,將來到地府第一殿接受審判,如此每逢做七、百日、對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審,民間謂為「過王官」、「參詳十王」。[4]

北魏時佛教借鑑道教的「七七追薦」改為「七七齋」。《北史.外戚傳》記載外戚胡國珍去世後,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為他設千僧齋,並度七人出家為僧。可知這樣的禮俗應是從佛法的輪迴觀念而來。

民間相傳,此時若無繼嗣為其作功德、積冥福,在生時又無種下善因,將審定其生前罪業,打入地獄受報;所以,陽世的親屬每隔七日為亡者辦法事、修功德,謂之「七七齋」或「七七追薦」。[5]

頭七

民眾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六日晚上到第七日早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習俗,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燒香奉祀。

有人認為,家人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便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除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全国性哀悼活动”以外,中国大陆为重大自然灾害遇难者设立的全国哀悼日大多安排在头七。

七七

  • 自隋唐開始,民間在人死後每過七天就舉行一次奠禮,或者頌經設齋,或者建醮拜懺,以追薦亡靈,民間簡稱為“做七”。
  • 道教認為人死後第七天來到地府十殿的第一殿接受審判,如此每逢七日、百日、對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審,民間謂為「過王官」、「參詳十王」。 以江浙地區為例: 一七,即死後七日,喪家舉行隆重儀式,另外供木主,焚香叩拜,燒冥紙,請僧道誦經、拜懺。
  • 有德且百歲以上仙逝的道長,可以在頭七過後,每一天作七一次,這典故出自彭祖的「一勝七」說。
  • 舉行道場的時間間隔一般最少要七天,最多要做到四十九天為止,也就是說要每隔七天做一次,一共要做七次。
  • 到了宋代以後,民間佛教也為人設道場做七。解釋是,人死後的中陰身,四十九天之內會再度轉生到六道之中。

习俗

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做法和习俗。

中国大陆

福州:

這在福州喪俗中較為突出。舊時有錢的人「七七做,八八燒」,棺木放在家中要過七重漆,每漆一次耗時7天,漆與七,福州方言諧音,過七系一語雙關。貧窮人家只過一七,便將棺木抬上山埋葬。人死後每七天就要「祭」,稱「做過七」。至四十九天止,一共要做七次。孝男要戴孝,穿麻衣麻帽草鞋,腰扎草绳,麻帽上挂两个棉球。

    • 一七:称为「過頭七」,也稱「孝男七」,由孝男出資主持,請道搭壇誦經,播鑼鼓和鍾謦,向城隍爺報亡。
    • 二七:「二七」是「內親七」,由族內六親七眷出資延道誦經。
    • 三七:「三七」又是「孝男七」。
    • 四七:是「親友七」,由朋友出資延道誦經。
    • 五七:舉行開弔。(開弔禮儀大體如下:喪家先發出訃告,邀請內親外戚、親朋好友,靈堂內外張素燈結素彩。大門口掛一對白紙高照燈籠,謂之高照,用藍字標明×旬(10歲謂一旬)壽考(父)或壽妣(母),以及幾代同堂,以夸福壽雙全之意。大門口還豎立一塊大屏風,寫著訃告內容。門口另一角,放著堂鼓。弔唁客人一到,禮生(司儀)便擊堂鼓,演奏京鼓吹樂,禮生高舉名帖,引客人步進靈堂,向亡靈三叩首,孝男孝女跪在靈前陪祭。靈堂四壁,掛滿輓聯、素軸,異常肅穆悲涼。)
    • 六七:是「孝女七」,由出嫁女出資延請尼姑誦經。
    • 七七:舉行開弔。
杭州:
    • 一七,一般叫“頭七”或首七,通常在第六天就開始,據《杭俗遺風》上說:做七須在第六日上,故名曰“敲六頭兒”,用土地廟的和尚來做法事,配合音樂。
    • 二七,祭禮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祭奠,燒紙楮。
    • 三七,亦稱“散七”,這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稱謂,或上墳焚香接亡靈回家,家中設奠。
    • 四七,祭禮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焚紙楮進行祭奠。
    • 五七,在七七中,五七祭儀尤重,這天,喪家舉行祭奠,焚楮燒紙,請僧人、道士放焰口。親友也攜紙錢、錫箔元寶(也有送現金)助祭,喪家要辦酒席招待。有的紮紙紮,焚祭亡靈,紙紮有樓閣房宅,內置錫箔元寶;有金山、銀山,山上飾草木鳥獸,祭禮時,將這些紙紮拿到墓前焚化。有的地方這天出嫁女兒挑酒食回娘家祭奠。
    • 六七,祭禮從簡。
    • 七七,“七七”又稱“滿七”、“尾七”等,儀式略同“頭七”。有的地方又稱“七七”為“起服”,即除去孝服,換上吉服。

香港

即在亡者去世後第七天開始進行祭祀,每七天拜祭一次,拜足七七共四十九天。

通常「頭七」、「三七」、「五七」、「尾七」都會請喃嘸師傅在道堂為先人打齋超渡,或於家中為先人設香燭祭品,自行拜祭 (俗稱做七)。以前在做完法事儀式,家屬都會招待親友一起食齋菜 (俗稱食七)。而做七,同時亦係代表「拜閻王」。

澳门

變體

清治時期起,臺灣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臺灣本省漢族則直接稱「作七」為「作旬」。

作為教會本地化英语Inculturation的一環,漢語圈天主教會亦有「做七」的禮俗,其與傳統信仰的差別在於辦法會替換為獻彌撒,且不強迫信徒必須遵守。

相關条目

參考資料

  1. ^ 做“七”. 中国殡葬协会官方网站. [2012年11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12日). 
  2. ^ 做七. 台灣大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7). 
  3. ^ 《生神品第十九》.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2). 
  4. ^ 做七. 中華民國文化部臺灣大百科全書.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7). 
  5. ^ 《佛學大辭典》:「七七齋,(術語)人命終後未受報之間,是中有也,中有之壽命但極於七日而死,死而復生,未得生緣,則至七七日,七七日,罪業審定,方受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