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铸
何铸(1088年—1152年),字伯寿,宋朝杭州余杭县(今浙江省杭州市西)人,宋高宗时参知政事。
生平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历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秘书郎。他秉性刚直,被御史中丞廖刚推荐,入对,拜为监察御史,转任殿中侍御史。绍兴初年多次奏论时政。提出为官要光明正大,赏罚分明,取信内外。上疏论当抑士大夫循虚掠名、托名规利的风气。擢升为右谏议大夫。他秉承秦桧之意,弹劾赵鼎、李光等人,官至御史中丞。
绍兴十一年(1141年)又与罗汝楫交章论劾岳飞之罪。他受命审问岳飞,见“尽忠报国”四字深入肤理,察知岳飞无罪含冤。于是劝秦桧:“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为此,忤秦桧之意。以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为报谢使赴金国。绍兴十二年(1142年)七月,兼权参知政事。秦桧让万俟卨弹劾他和岳飞有私,于是落职。后来起用知温州,再出使金朝,请求放回宋钦宗及其他在靖康之变中被俘的宗室,未果。回来后,以资政殿学士知徽州。宋高宗因皇权旁落秦桧之手,而何铸敢于反对秦桧且也有金人撑腰,或可制衡秦桧,许诺予以大用。数月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卒。追谥通惠,宋宁宗嘉定初年,改谥恭敏。
家族
- 父:何瓘,特贈朝散大夫
- 母:吳氏,特封太碩人
- 妻:張氏,特封碩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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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宋史·卷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