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铁
任铁(1943年8月—),河北定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63年至1968年,在内蒙古大学物理系学习。1968年至1971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发电厂工作。1971年至1979年,任武川县公安局办公室干事、副主任。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至1983年,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秘书、青年干部处副处长。1983年至1985年,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副秘书长。1985年至1986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1986年至1989年2月,任中共包头市委书记[1]。1989年2月至1993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1993年5月至1994年1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1994年1月至1996年4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任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1997年6月停职检查。1999年6月被行政撤职。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2]。
参考
-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史资料 1925.3-1987.12. 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5.01: 354. ISBN 7-204-02847-3.
-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11: 610. ISBN 7-80136-9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