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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元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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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元燁(?—1650年11月28日(永曆四年十一月乙卯)[1]),闇然兗州府東阿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于元燁是大學士于慎行的從孫,曾任中書舍人、歷常州通判刑部員外郎郎中。之後外任黎平知府,駕馭當地橫行不法的武官;累遷長沙僉事下湖南參政、湖廣右布政使,期間為政保持大體,不渴求聲譽,關懷當地人民。永曆帝即位,他陞任太常卿兵部右侍郎、協理京營,調往工部監督錢法。很快他在全州迎接永曆帝,再陞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總督兩廣,掌管刑部和工部。郝永忠部隊來到,他請求瞿式耜不要開城接納部隊,未得允許;其後改管刑部,攝任戶部,被彈劾辭官[2]

永曆三年(1649年)九月,朝廷起用于元燁總督雲南,很快改為總督楚豫,兼巡撫漢黃。次年(1650年)王化澄張同敞不合,移他任兵部、左都御史,總督廣西、湖廣,賜尚方劍方便行事,駐在新寧楚地淪陷,吳其靁上表專任張同敞,於是永曆帝罷免于元燁;胡一青上疏留任,他改為總督廣西,與瞿式耜不和。雲南將領趙應選勢力強大,他打算巴結以自助;有一名少女曾許配給王永祚的兒子,元燁將他改嫁為給趙應選的兒子,結果令趙應選、王永祚不和睦,部將離心。同年十一月,清兵逼進桂林,他在靈川自刎而死;妻子賈氏及女兒上吊自殺,通判劉秉中也被殺。于元燁機警擅長應變,能聯絡各勳鎮,但個性兒戲不能秉正,被時人看輕。南明朝廷得知他自殺,追忠愍,贈劉秉中為光祿少卿[3][1]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本紀第三》:(永曆四年十一月)乙卯,遂陷桂林,臨桂伯瞿式耜、總督張同敞陷清兵;靖江王亨歅薨;尚書于元燁、侍郎丁朝棟、江振鵬,巡撫許啟洪,將軍李當瑞,總兵胡祖虞、羊明節等死之……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于元燁,字闇然,東阿人。大學士慎行從孫。任中書舍人,歷常州通判、刑部員外郎、郎中。出為黎平知府,武弁不法,駕馭有方。累遷長沙僉事、下湖南參政、湖廣右布政使。為政持大體,不市聲譽,所至民懷。昭宗立,擢太常卿、兵部右侍郎、協理京營,調工部督錢法。迎扈全州,陞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總督兩廣,掌刑、工兩部。郝永忠兵至,請瞿式耜閉城勿納,不許。改刑部,攝戶部,被劾去。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永曆三年九月,起總督雲南,尋改楚豫,兼巡撫漢黃。四年,王化澄憾張同敞,遽移元燁兵部、左都御史,總督廣西湖廣,賜尚方劍便宜行事,駐新寧。楚地陷,吳其靁請專任同敞,上命罷元燁。胡一青復疏留,改督廣西,頗與式耜相忤。滇將趙應選方強,元燁欲結以自助。有少女許字王永祚之子矣,乃改嫁為應選子婦,繇是應選、永祚不睦,諸將心益離。十一月,清兵逼桂林,至靈川,自刎死。妻賈及女自經死。通判劉秉中亦死。元燁機變善肆應,能聯絡勳鎮,顧狡獪不能持正,論者少之。事聞,謐元燁忠愍,贈秉中光祿少卿。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本紀第三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
官衔
前任:
朱盛濃
南明兩廣總督
1647年
繼任:
陳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