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村
35°50′28″N 111°24′48″E / 35.84111°N 111.41333°E / 35.84111; 111.41333
丁村民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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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西省襄汾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清 |
编号 | 第三批第87项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丁村位于中国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地处汾河东岸,距县城约4千米。以丁村为中心的丁村遗址于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丁村民宅于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丁村内保存有明、清两代民居二十余座,大部分为丁氏家族所有,大致可分为北、中、南三个建筑群,总占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北部为明代建筑,年代最早者为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以单体四合院为主。中南部为清雍正至咸丰年间所建,多为二进四合院。[1][2]
一号院现为民俗博物馆,创建于乾隆十年(1745年)。宅主丁坤、丁嘉伦父子均捐纳为监生,乾隆六十年(1745年)子孙丁溪连又捐买州同官位,先祖被追封为"宣德郎",并在门前树立"宣德郎"牌坊,楹联为"芝草无根醴泉无源人贵自立"、"流水不腐户枢不读蠹民生在勤"。
十七号院前院的大门与二门之间,有一座木结构圣旨牌坊,建于清咸丰五年(1855年),系丁先登捐买同知官位,其祖父丁日营、父亲丁殿清为“儒林郎”虚职,于是立此牌坊[3]。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30. ISBN 7-5010-1525-2.
- ^ 李秋香. 丁村.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2150220.
- ^ 连达. 《得乎檐角梁柱间》.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2019年: 206页. ISBN 978-7-5699-2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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