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19年4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 HANN (Alon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G)I-DL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G)I-DLE音樂作品列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音樂條目HANN (Alone)的寫法應以官方社群網站、各大影音、音樂串流平台為主,在此附上官方視頻上的寫法([1]),但另一用戶堅持以「娛樂公司在華語區的合約為準」,但是只用於單一個國家並非整個華語區,並多次移動頁面修改成Hann或是HANN,已於Talk:(G)I-DLE音樂作品列表多次討論但並無任何共識,還請管理員作出裁定最後命名結果。
- 提報人:HXXXX(留言) 2019年4月1日 (一) 13:29 (UTC)
- 處理:
參考資料
- ^ 《HANN (Alone)》音樂錄影帶
- 請求管理員介入,是否有足夠共識對該項修訂進行公示。
- 提報人:Temp3600(留言) 2019年4月8日 (一) 09:26 (UTC)
- 處理:
- (G)I-DL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HANN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用戶HXXXX在Talk:(G)I-DLE音樂作品列表未達成一致時再度進行惡意編輯,請管理員裁定討論結果,否則只是無休止的編輯戰。
- 提報人:延妮珍娟琦華(留言) 2019年4月10日 (三) 04:44 (UTC)
- 處理:
- 台灣南北差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Talk:台灣南北差距。It's gonna be awesome屢次回退我的較中立改寫,且引用明顯不適用的維基方針為回退依據,需要第三方評論。
- 提報人:Will74205(留言) 2019年4月12日 (五) 06:32 (UTC)
- 處理:
- Wikipedia:編輯戰#「回退不過三」原則:回退明顯的破壞行為。防止破壞:持續的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4月12日 (五) 06:34 (UTC)
- 開頭改寫可以;「而這發展差距又在臺灣南部,因感到相對剝奪感,引發了重北輕南,這在南臺灣政治上扮演著重要角色的情緒。」這個新加的內容沒有觀點來源,不行。確為編輯爭議,非破壞,不適用回退不過三。--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9年4月12日 (五) 07:01 (UTC)
- @吉太小唯:,若是編輯爭議,不是破壞,應該就適用回退不過三了吧。回退破壞才可以不管回退不過三--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12日 (五) 09:48 (UTC)
- 好像是這樣,搞混了。總之是指非破壞。--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9年4月12日 (五) 10:01 (UTC)
- 我覺得爭議不在我加入的第二句,It's gonna be awesome大概覺得所有敘述主因可能不是國民黨的都是有爭議的,但這是主觀觀點,不適合放在首段。--Will74205(留言) 2019年4月12日 (五) 18:09 (UTC)
- @吉太小唯:,若是編輯爭議,不是破壞,應該就適用回退不過三了吧。回退破壞才可以不管回退不過三--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12日 (五) 09:48 (UTC)
- 安心偷食事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已回退逾三次,且在編輯摘要中人身攻擊。
- 提報人:維基病夫強烈反對T-Series買訂閱數的行為 2019年4月17日 (三) 15:08 (UTC)
- 處理:(似乎是喧譁兩成敗)Tigerzeng已封一日。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8日 (四) 00:19 (UTC)
- 安心偷食事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人身攻擊兼不斷回退
- 提報人:容祖兒(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15:10 (UTC)
- 處理:(似乎是喧譁兩成敗)Tigerzeng已封一日。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8日 (四) 00:19 (UTC)
- (:)回應:提報人在做同樣的事情,一同封禁好嗎?(P.S. 提報人沒有使用警告模板)Hayman30(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15:13 (UTC)
- 提報人已由管理員Tigerzeng 封禁1天。--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24 (UTC)
- Wikipedia:DYKC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長期(指近三個月)提名不適格的條目,且無視勸諭,涉嫌擾亂。
- 提報人:雲間守望沉慟哀悼木里森林火災死難者 2019年4月15日 (一) 12:52 (UTC)
- 處理:
- 盧秀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不認同寫作方針之中立化、及生者傳記之寫作原則,屢次回退較中立之改寫,需要第三方評論。麻煩了,感激。
- 提報人: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23:58 (UTC)
- 處理:
- (!)意見,此條目還在討論中,對方寫了一句 不是方針指引的論述,就沒下文了--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31 (UTC)
- (!)意見,還把無相關內容 寫在條目討論頁哩,毫無討論的誠意--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34 (UTC)
- (!)意見,不認同寫作方針之中立化、及生者傳記之寫作原則?? 是否有違反,請在討論頁裡討論,不是把人封禁,這樣無法解決問題--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35 (UTC)
- 二十世紀福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無視命名常規最新規定(使用常用名稱優先於名從主人),仍強行撤去公司譯名轉換。先前已在其用戶討論頁進行討論。
- 提報人: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5日 (一) 11:09 (UTC)
- 處理:
- (:)回應:既然無法舉出方針重大修訂相關敘述,依原先方針共識名從主人是何錯之有?即使有爭議應先回復原狀,到底是誰先強行修改的?而且我還隔了兩天才回復原狀,哪裡違反3RR?--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17:28 (UTC)
- 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5日 (一) 23:27 (UTC)
- 方針修訂前後一樣名從主人、命名慣例未改,也無主次優先之分,表示修訂前後方針原則一致,依原先討論共識名從主人。並非不尊重地方慣稱,而是集團正名,Fox在香港註冊及相關財報都用「福斯」,這些都先前在Talk:二十世紀福斯敘明,總不能一個集團的敘述是「20世紀福克斯(霍士)為21世紀福斯旗下公司,福斯國際製作為隸屬20世紀福克斯(霍士)的公司」。--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01:18 (UTC)
- 管理員Hat600解釋條文時已經明言新條文有主次之分;該討論頁共識並不能凌駕於方針指引討論共識。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6日 (二) 10:12 (UTC)
- 哪裡提到新條文有主次之分?Hat600都說當時修訂目標是優先完成結構性調整,不引入新的內容。--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11:45 (UTC)
- 結構性調整已是主次之分,何須「引入新內容」?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7日 (三) 03:09 (UTC)
- 調整文字段落哪是主次之分,真有主次之分得引進新內容才能調整方針原則。--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7:02 (UTC)
- 不同意,維基百科從未有如此規定。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7日 (三) 08:15 (UTC)
- 若有共識修改調整方針原則不就是新內容?其理自明。--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12:18 (UTC)
- 該修訂如果純粹調整語序,哪裏需要討論如此多天?正因為調整語序後條文不同部分的優先性有所分別,所以討論才歷時多日。「(命名原則)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主要命名範例)除上述命名原則之外,尚有以下命名慣例,一般情況下應遵守這些慣例」,這不是已經訂明了優先性的分別嗎?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8日 (四) 00:17 (UTC)
- 討論多天是因對最初提案內容有異議,這些過程不就很明顯了?哪有提案得要原案通過的道理?只有文字段落區別,原則未變,大家先前也是依方針討論的共識,方針修訂前後依舊提供選擇性而無主次之分。--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00:36 (UTC)
- 不如你找個管理員來裁斷吧。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8日 (四) 01:08 (UTC)
- 討論多天是因對最初提案內容有異議,這些過程不就很明顯了?哪有提案得要原案通過的道理?只有文字段落區別,原則未變,大家先前也是依方針討論的共識,方針修訂前後依舊提供選擇性而無主次之分。--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00:36 (UTC)
- 該修訂如果純粹調整語序,哪裏需要討論如此多天?正因為調整語序後條文不同部分的優先性有所分別,所以討論才歷時多日。「(命名原則)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主要命名範例)除上述命名原則之外,尚有以下命名慣例,一般情況下應遵守這些慣例」,這不是已經訂明了優先性的分別嗎?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8日 (四) 00:17 (UTC)
- 若有共識修改調整方針原則不就是新內容?其理自明。--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12:18 (UTC)
- 不同意,維基百科從未有如此規定。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7日 (三) 08:15 (UTC)
- 調整文字段落哪是主次之分,真有主次之分得引進新內容才能調整方針原則。--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7:02 (UTC)
- 結構性調整已是主次之分,何須「引入新內容」?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7日 (三) 03:09 (UTC)
- 哪裡提到新條文有主次之分?Hat600都說當時修訂目標是優先完成結構性調整,不引入新的內容。--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11:45 (UTC)
- 管理員Hat600解釋條文時已經明言新條文有主次之分;該討論頁共識並不能凌駕於方針指引討論共識。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6日 (二) 10:12 (UTC)
提報至此不一定要是3RR,只要是編輯爭議即可。「(命名原則)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主要命名範例)除上述命名原則之外,尚有以下命名慣例,一般情況下應遵守這些慣例」即是方針重大修訂相關敘述,我更請出了管理員Hat600解釋條文,我不認為在條文解讀上還可以存在甚麼合理爭議。 - 方針修訂前後一樣名從主人、命名慣例未改,也無主次優先之分,表示修訂前後方針原則一致,依原先討論共識名從主人。並非不尊重地方慣稱,而是集團正名,Fox在香港註冊及相關財報都用「福斯」,這些都先前在Talk:二十世紀福斯敘明,總不能一個集團的敘述是「20世紀福克斯(霍士)為21世紀福斯旗下公司,福斯國際製作為隸屬20世紀福克斯(霍士)的公司」。--Justice305(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01:18 (UTC)
- 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5日 (一) 23:27 (UTC)
- @Wong128hk。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2日 (一) 11:43 (UTC)
- 私密處洗淨屋的工作~和單戀的他在女湯裡~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撤銷。
- 提報人:
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09:53 (UTC) - 處理:
- (:)回應:我只有回退兩次並與MeritTim嘗試溝通,但該名用戶卻是使用挑釁語句來做回應[1]。--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13:25 (UTC)
- Special:Diff/54090535、Special:Diff/54098912和Special:Diff/54092680共計三次,請查照。使用反轉模板代表幽默。--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15:11 (UTC)
- (:)回應:先不論我第一次編輯是否算數,按照WP:3RR也應該要達到四次(過三)才算違規。還有你寫「你要玩我就陪你玩」才是重點而不是反轉文字問題。--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16:40 (UTC)
- 當時Doomsday2017也只回退「兩次」就被3RR,所以我覺得你應該也需要。最後,我用幽默模板就是代表那句話是玩笑。--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18:05 (UTC)
- (~)補充:再一句,根據3RR:「當然,未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編輯戰也可能招致封鎖」,我所編輯的條目還掛上inuse,你卻來擾亂我編輯。再根據你的編輯貢獻,似乎是衝著我來
,可以算是Wikipedia:維基跟蹤吧?若要針對此議題,其實你可以在我完成重大編輯完再說,不是嗎?--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18:16 (UTC)
- (~)補充:再一句,根據3RR:「當然,未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編輯戰也可能招致封鎖」,我所編輯的條目還掛上inuse,你卻來擾亂我編輯。再根據你的編輯貢獻,似乎是衝著我來
- (:)回應:Doomsday2017在青春豬頭少年中同個爭議處反覆編輯達4次本來就是違反3RR,請注意WP:3RR中「無論每次針對的是否是同一段內容」,這很明顯不是你所說只回退兩次就違規。按照你的邏輯在這個模板中填寫人生攻擊字眼也能算是玩笑話?我除了和你在這條目發生爭議外可沒有四處針對你的編輯進行干擾,請問從哪來的跟蹤?你完成條目編輯與爭議的模板無關吧。--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21:21 (UTC)
“ | 本條目正進行重大修改,持續時間「24小時」,請不要在此期間進行編輯。 | ” |
- 是是是,你說的都是對的,你最棒?的確,在這個模板填寫東西不一定代表是幽默,但我說過,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在想什麼?不要用自己無知的常識去斷定他人的想法,你這樣犯了我的界線,難不成開玩笑只能用kidding模板?是的,你是沒有在其他條目干擾我,但你的貢獻很顯然是有關注我的行動,這讓我很害怕。最後,我完不完成條目是跟模板爭議無關,但模板上顯示什麼你有看到嗎?你若真的針對模板就不該在條目發起編輯戰,況且此模板並沒有很緊急須即時撤下,待討論完撤下也不遲,你讓我花了很多時間處理這件事,讓我不能編輯條目,難道不能算干擾嗎?--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4:32 (UTC)
- (~)補充:縱使閣下沒有違反3RR,但鑒於條目正inuse,因此此時應採取1RR才不會影響重大編輯,這樣回答希望閣下滿意。--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5:06 (UTC)
- 對於A900788明顯的違規(暫時不論1RR或3RR,因inuse適用何種尚未有共識),詳列於此:
- 以上請管理員明察。--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5:32 (UTC)
- (:)回應:我是不知道你的想法,但我知道你的挑釁用詞明顯違反WP:CIV、WP:EQ,而你卻只用幽默來做辯解。我在最初就說過有問題到客棧討論來達成共識,但你卻出言挑釁還來這提報我造成雙方都要費時來此辯論,這也能算我在干擾你編輯?另外在Wikipedia_talk:內容聲明、Wikipedia_talk: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中都有放置模板的討論議題,這並非是用我個人觀點闡釋,請管理員明察。--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8:56 (UTC)
- 既然閣下不知道我的想法,那就不能說我是辯解、挑釁,被人掛上莫須有的罪名真的很不舒服。再來,回覆閣下留言後我就在客棧發起討論了,只不過好像沒人關注。將閣下提報至此是因為閣下違規,竟然還怪到我身上?閣下不違規不就沒事了?WP:NDA只是論述,尚未有共識。再者,NDA的最新投票討論是反對移除占多數。反正閣下違反WP:POINT、WP:GAME是事實,請面對此議題,不要逃避。--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9:12 (UTC)
- (~)補充:我若真的不文明,就不會掛反轉模板了,為何多此一舉就是怕閣下誤會,結果還真的誤會了…--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9:18 (UTC)
- (:)回應:你的言行讓我感到不愉快時這已經不能算是幽默了,這不會因為你又用反轉而有所改變。再來你到客棧也只是因為我先在頁面存廢討論發起討論且贊成刪除者較多才被動發起討論而已。共識不是由投票決定,最終討論結果也只有保留醫學部分而已。至於我是否違規就讓管理員做裁定,我可沒有逃避。--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1:02 (UTC)
- 感謝回覆,但你的回覆都能被我反駁,實在抱歉:
- 你感覺不舒服我不能干涉,因為我不會像你一樣去猜別人的想法,倘若讓你不舒服,我正式向你道歉。
- 然而我只能說當你感覺不舒服時,你應該當下立刻警告我,而不是認為情勢對自己不利時,才放馬後炮。我能尊重你的感受,但你似乎不是如此。
- 難不成在維基就只能嚴肅嗎?多麼獨裁的想法啊!
- 說什麼被動發起,你真的比我會開玩笑,我覺得只是你比較「積極」罷了,積極想要滿足自己的好勝心。啊,我不能這樣,我不能說你是為了滿足自己,這樣不就做出和你一樣的行為嗎?(這句話不是針對你,但你似乎不能感同身受「莫須有」)
- 最後,請你理解,當時的討論僅是針對Template:Adultonly、Template:不安這兩個模板是否要刪除,今討論的是Template:性描述,而目前這個討論尚未有刪除的共識,切勿拿以前的共識套用在現尚未有共識的事物上。
- 你說刪除票較多?拜託不要自打嘴巴,「共識不是由投票決定」這句話還記得是你在上面說的嗎?
- 你這樣自認以前的共識能套用在現今的情況,還執意去除條目的模板,難道不算是WP:POINT嗎?
- 最後,是否有違規我相信只有你最清楚,就像我反轉的那句話,只有我知道我是不是開玩笑,我不會去干涉你的想法。--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1:46 (UTC)
- (~)補充:當時有刪除共識是針對Template:Adultonly、Template:不安,而針對WP:NDA是否可以套用,現今仍尚未有共識。所以,切勿WP:POINT。--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1:51 (UTC)
- (:)回應:最早提及看投票數是你先提及並非是我,也同樣請你不要揣測我的想法。另外你要討論模板的爭議請到別處發表討論,請注意WP:CREEP。我再次強調誰對誰錯就直接讓管理員做裁定。--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2:56 (UTC)
- 你也提及了票數,這是事實,沒有誰先誰後。我猜測了你的想法,這樣你有感同身受嗎?所以我才會說不想像你一樣,我還有即時發現,你呢?為何要到別處討論?這裡就是討論提報編輯爭議的地方,看一下最上面好嗎?如你所願,我不討論模板爭議了,來討論你的違規吧!--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4:39 (UTC)
爭議說明:
訊息發送人: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4:39 (UTC)
日前本人於私密處洗淨屋的工作~和單戀的他在女湯裡~進行重大編輯,並掛上了inuse模板。然而當事人忽視重大編輯模板,修改正在編輯的條目內容,並移除了{{性描述}}模板。當事人前後總共進行3次回退,而本人回退了2次,最後一次由Sanmosa對當事人的回退還原,當事人也因此停止了回退行為。當事人於第三次回退前有在本人的討論頁發起通知「首先建議你到內容聲明的討論頁看看之前有關色情方面問題的討論結果共識,若還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發表,另外提醒你這裡不是中文版日文維基。」,本人回了一句當事人不舒服的玩笑話「你要玩我就陪你玩」。隨後,當事人就在模板發起存廢討論。在那之後,本人也在互助客棧發起相關討論。以上。
給管理員A900788的違規資訊:
- A900788拿尚未達成共識的WP:NDA聲明,並對在下的編輯總共進行3次回退(54090535、54092680、54098912),是「為了闡明觀點而使用實驗來證明」,違反WP:POINT。
- A900788把論述(WP:ENWPSAID)當作是共識通過的方針或指引,是「強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讀作為『適用標準』」,違反WP:GAME的使用範例第5條。
對於在下的行為,本人也將進行檢討:
- 在爭議解決的過程中,在下使用了容易誤會的言語,導致當事人不舒服,在此正式向當事人道歉。
- 本人不會只檢討他人,會勇於面對自己的過錯。
聲明:
- 雖然維基百科人人都可編輯,不能限制他人編輯的自由,但鑒於本人為了讓條目的品質提升,當事人實在不應於此旗艦進行編輯,因為這樣有可能會有編輯衝突,導致重大編輯的內容無法上傳。
- 本人於重大編輯時奉行WP:1RR,因為回退多次容易導致編輯混亂。
- 雖然本人認為掛上模板可以代表幽默,並避免當事人誤會,但在下會尊重當事人的感受,因此向當事人道歉。
以上致管理員。
訊息發送人: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4:39 (UTC)
- (:)回應:我只有質疑你所謂玩笑的真實性,但你卻又使用「獨裁」攻擊用詞,這明顯違反WP:CIV、WP:EQ、WP:PA。我看過在Wikipedia_talk:內容聲明、Wikipedia_talk: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中都有放置聲明模板的相關討論,但除了醫療模板保留外未見其他模板達成共識還是維持停留在爭議階段,這並非是只依我個人觀點闡釋。另外你在未達共識前就自行創建模板引發這個爭議顯然你才是違反WP:POINT、WP:GAME,請管理員明察。--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6:04 (UTC)
- 我想已經夠明白了,我不想吵下去了,這樣下去只會沒完沒了,一直不願意面對自己犯下的錯,只會一再地糾正他人,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這是我最後一次反駁,有沒有犯錯管理員會明察,還希望閣下不要逃避責任轉移話題:
- 我已經聲明玩笑若帶來不舒服,我向你正式道歉,我道歉已經3次了,你卻緊抓人家的辮子不放,此舉很明顯是為了逃避責任而轉移話題。
- 獨裁一詞純屬事實,不是嗎?如果真的在維基處處受到拘束,沒有編輯自由,那麼這不是獨裁是什麼?我想不到更好的詞了,若這樣硬要說成WP:CIV、WP:EQ、WP:PA的話,我也是醉了。但請記住我至少說的是事實,並不像閣下一樣提出沒有共識的論述反駁他人。又上面的反駁都沒提到我說「獨裁」這件事,閣下卻現在提起,此舉只是因為情勢對自己不利而把話題轉移到他人身上。
- 如同閣下說的,確實現在仍未達成共識,但既然還未達成共識閣下就更不能挑起編輯戰,更何況還是「「「inuse」」」的時候。閣下第一次回退更沒有使用編輯摘要說明原因,此舉更是為了闡述觀點直接進行實驗。
- 原來我在未達共識之前就擅自建立模板是WP:POINT啊,我還真不知道呢!閣下是在太幽默了,甚至還比我更厲害。難不成擅自從英維引入指引或方針的草案也是POINT和GAME?我只是將日維和文言的模板引入而已,這叫做個人觀點?還是說擅自建立關注度草案也算POINT和GAME?如果是的話,那恭喜你,你可以提報我,因為我在剛剛建立了Wikipedia:ACG條目收錄準則。
- 閣下的話全都能被我反駁,看來閣下似乎不太了解方針和指引呢!使用你的巡查豁免權千萬要注意方針和指引的規定,不要只是一昧地糾正他人。我也說過我不是沒有錯,我讓你不舒服是事實,我既不會逃避責任,更不會轉移話題,你看我不是一直針對上述列的違規嗎?我不會突然跳一個類似別人說「獨裁」這種事出來,我是真的希望閣下能勇於面對自己的過錯。好了,到此為止,我不想破壞彼此的和氣,免得你又說我POINT還是GAME,剩下的就交給管理員來吧!你若仍然繼續要爭執,請恕我無法奉陪。--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7:01 (UTC)
- (:)回應:
- 你在道歉完才隔1句就馬上無憑無據說我是獨裁,而且這次還不是玩笑話,這就是你所謂的道歉嗎?這不是轉移話題而是你的態度問題。還有既然你上面承認說我獨裁是事實,同樣你違反WP:CIV、WP:EQ、WP:PA就是既定事實。
- inuse模板並沒有方針指引強制性限制其他用戶不能參與編輯,不然另一位參與編輯用戶你也要提報嗎。我在第一次編輯只是一般填寫可沒有唯獨移除模板,請問你是從哪看出這是闡述觀點直接進行實驗。
- 其次如果真是如此的話你在最初提報時為何不是用違反WP:POINT、WP:GAME,很顯然是你查覺自己搞錯3RR規定後又再找個莫須有罪名給我,先是指控我跟蹤你不成後又找來WP:POINT、WP:GAME。
- 請注意WP:ENWPSAID,不是其他語系有就都能全部引入,如果沒有爭議你要引入多少自然是沒有問題,但這次你引入的模板是有爭議性。況且我已經回覆這是有爭議性,但你反而繼續進行編輯戰,你執意放置模板這部份很顯然違反是你違反WP:POINT、WP:GAME。--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21:27 (UTC)
- 另外我在當時最後編輯明明是說根據內容聲明的討論,為何你會說成我是引用WP:NDA。你這樣三番兩次用不實指控來拖延辯論行為已經明顯違反WP:STONEWALL、WP:SANCTIONGAME。--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21:28 (UTC)
- 是啊,inuse模板沒有強制規定其他用戶不能編輯,但是你回退了3次實在是太扯了。還有你說的是Sanmosa嗎?我覺得Sanmosa做的事情很合理,並沒有擾亂我編輯,你回退了3次,真的影響了我,這樣你知道你和Sanmosa的行為有什麼差別了嗎?不要找不到理由反駁就拖別人下水。
- 至於直接進行實驗就是移除模板什麼也不告知就直接行動,你難道有把握你做的事是正確不會有錯誤的嗎?這不是為了闡述觀點直接行動不然會是什麼?況且你連觀點都沒有說呢!請記得WP:UNRESPONSIVE。
- 害人不成反害己,你為什麼要害你自己呢?我不希望你這樣害了你自己,還有你怎麼可以說我違反POINT和GAME呢?說我執意放置模板,真好笑。請記得是你先執意移除模板,犯了上述兩點的才是你。我不讓你移除模板的原因是「既然尚未有共識,就先還原成原先的樣子,待有共識時再決定是否移除」,理由這樣,我犯了什麼?你若不執意移除模板,我是不是就不用再還原模板了?今天是你移除了模板我才會將它還原,你竟然還反過來控告我,真的醉了。你既然說有爭議性,那麼就是要討論,而在討論之前東西要先保留,為什麼?倘若那個資訊對條目來說是不可或缺的,那麼移除了可能會影響很多讀者。舉個例子,今天決定頁面存廢時,難道要先刪除頁面再討論嗎?我想不是,應該先保留頁面再討論得出共識。同理,此案亦同,模板該不該移除就是要先討論得出共識在進行後續處理。
- 你竟然還引用WP:ENWPSAID,就跟你說不要一直引用論述,這樣沒有說服力,要說服人應該要先使用具有可信力且讓人無法反駁的方針或指引,若照你引用WP:ENWPSAID,那我不就也可以用WP:ENWPSAIDSAID反駁你嗎?所以說你引用的不是可以直接反駁的理由。況且我也沒有說過其他語系有就能「全部」引入,但沒有引入哪裡來的進步呢?這樣就跟清朝為什麼打不贏一樣,因為鎖國。
- 說什麼我搞錯3RR,你又來了,我之所以引用3RR是因為我要帶出1RR,因為我在重大編輯希望最多1RR,我並沒有搞錯啊。為什麼檢舉的理由我後來改了,我是為了你你知道嗎?因為1RR的適用範圍沒有明確制定,所以我用這個理由檢舉你可能會被反駁說「沒有制定範圍」,請搞清楚「真正不懂方針的是你」。
- 「我看過在Wikipedia_talk:內容聲明、Wikipedia_talk: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中都有放置聲明模板的相關討論,但除了醫療模板保留外未見其他模板達成共識還是維持停留在爭議階段,這並非是只依我個人觀點闡釋。」這句話是你說的,「Wikipedia_talk: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這不就引用了嗎?
- 最後,獨裁這件事為什麼我要最後說?因為很重要。我從來的沒有說過你的行為很獨裁,你卻依照自己的意思隨意亂解釋一通,你是不是太累了?我說「如果真的在維基處處受到拘束,沒有編輯自由,那麼這不是獨裁是什麼?」這句話的意思你要不要回去問一下你的國文老師呢?我指的是這種行為若真的發生就是獨裁,我從來都沒有針對你,全都是你「一廂情願」,原來是這樣,我懂了。
- 好言相勸一句,你不要再留言了,你的每句話都能讓我反駁,我看你還是靜靜等待管理員處理吧!當然,若管理員有合適的理由要懲罰我,我也心甘情願接受,不會像你一樣不願意面對現實。--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2日 (一) 13:57 (UTC)
- (:)回應:
- 這部分不是爭議主因,請就此打住。
- 我在第2、3次編輯時就有說明原因了,哪來的沒有告知原因。
- 你為了「既然尚未有共識,就先還原成原先的樣子,待有共識時再決定是否移除」理由而一直回退就已經是為了闡述觀點直接行動。還有我在最初留言就已經請你先到互助客棧發表討論,結果你非但不理會反而來這舉報我,哪來的沒有討論。
- 這部分不是爭議主因,請就此打住。
- 你當初若是真的想要提報1RR或是其他WP:POINT、WP:GAME等...,在最初提報[2]時明明就可以直接一次全部表明,而不是等事後才開始不斷改口。
- 這只是引用討論頁而已,和你主張的WP:NDA(主頁面)有很大不同。請不要忘記你指控「我個人」為了闡述觀點直接行動,而我當然需要去找「第三者」的討論共識來做為反駁。還有你指控我引用WP:NDA的當時具體證據直到現在還是沒有提出。
- 這部分我姑且先相信你說詞就不再追究了。--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3日 (二) 06:07 (UTC)
- 感謝閣下姑且相信呢!不再追究也非常感謝!接下來換我繼續反駁了!
- 第2、3次才肯說明原因,那麼為何不於第1次就乾脆說明白?你會說那不單純只是撤下模板,還帶有其他編輯,這是藉口,不論有沒有夾帶其他編輯,都可以說明編輯摘要好嗎?
- 「既然尚未有共識,就先還原成原先的樣子,待有共識時再決定是否移除」,我想我說得夠明白了,已經拿了頁面存廢討論出來你還是聽不懂嗎?還是要再去請教閣下的國文老師呢?一個東西若有爭議,應先保留有爭議的部分,萬一有其他人要來評論,也比較好參考,難道頁面存廢討論是將頁面先行移除再討論嗎?這並非為了闡述觀點才行動,請閣下不要把自己的過錯轉移到我身上,這樣我很困擾。
- 此外,爭議本身是在我倆身上,應先從我倆的爭議開始解決,哪有一開始就到互助客棧呢?你這樣的想法能讓「互助客棧」變成「互煮客戰」了。
- 改口是因為不確定能不能用此理據舉報成功,唯有使用閣下明顯的違規,才能達到舉報的目的,我是不想這樣,但是閣下「一廂情願」。
- 無論討論頁還是主頁面,只有空間不同,頁面名稱皆同,這可能對閣下來說太深奧了。難道討論頁和主頁面討論的不是同樣的事嗎?再者,WP:NDA#為何不應使用提到的「它跟每頁頁尾的免責聲明重複了」跟閣下主張的觀念一模一樣,不會是巧合吧?
- 「這部分不是爭議主因,請就此打住」這是反駁嗎?你又來了,提起這個的是你又不是我,情勢一對你不利你就馬上跳開,怎樣?你不提起我就不會反駁不是嗎?你現在竟然還說不是爭議主因?
- 以上。站在為閣下著想的立場,請閣下不要在爭辯了,這樣對閣下並沒有好處,而我也累了。--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3日 (二) 10:09 (UTC)
- (:)回應:
- 請問你能是能預知未來嗎,而且就算寫了無關撤下模板理由你一樣還是會這樣說,請你不要再用空白來「揣測」。
- 模板提刪已經是在我請你討論而你去提報之後的事情了,請你搞清楚先後發生順序,別把話說得我好像不讓你討論似的。另外你「揣測」出會變成互戰客棧?然而實際上和你在最後才在客棧發表的討論風氣相差太多了吧。[3]。
- 就算不確定你也還是能在最初等到確定後在去提報好嗎,請你不再放馬後炮了。
- 我只見過討論頁是來討論共識之用,可從沒見過用主頁面來討論。我已經在第三次編輯時就寫明是依據內容聲明的討論而不是WP:NDA,而你引用的討論頁也已經是在提報之後的事,我也有引用的討論頁正當理由。請你不要以「觀念相似」之類理由用斷章取義方式來間接「揣測」出我當時是引用WP:NDA,請你提出當時我在確實寫明是用WP:NDA理由來做回退的直接證據,你只憑揣測行為就已經違反WP:SANCTIONGAME。
- 爭議的主因是聲明模板問題,我選擇打住只是我不想再浪費時間爭論無關爭議之事上而已,還有請你注意的發言口氣。--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3日 (二) 13:27 (UTC)
- 這是對你的最後通告,本人不會再回答你的任何留言了,我發現你已經開始語無倫次了。
- 我沒辦法預知未來,但我能預知你若再繼續留言,最後下不了台階的絕對不是我。
- 你有寫摘要我為何還會說?因為你寫的是無關撤下模板的事實,但我要的是為何模板被撤下。
- 模板的事是指為何撤下,我從未指你把模板提刪,需要搞清楚的是你好嗎?我從不管你對模板提不提刪,因為你將我不會是我人生中的一部分。
- 你選擇打住只是因為你無法反駁。這種像是共識的議題,你要我等到什麼時候?等那時候我都不知道還記不記得,我當然先來提報。況且有人說不能改提報理據嗎?而且我又不屬馬,我放不放會影響閣下嗎?改了至少事情會有結論,而你違規的事實也被承認,這樣我的目的也達成了不是嗎?你只是因為自己違規的事實被指出才會一直找我麻煩。請記住「沒有人規定不能改理據」,你針對我改理據這件事純粹只是你抓著辮子不放而已。
- 好,你既然執意討論頁就是討論頁,那麼我想你說聲抱歉(90度鞠躬),這是我的「失誤」,但你其他違規事實依舊不會改變。
“ | 如果是誤用方針、指引或程序,只要這真的是失誤所致,就不是遊戲維基規則。 | ” |
- 你現在的狀況很明顯就是情勢對自己不利就死抓著別人的辮子不放,但即使如此你的違規事實依然不會改變,請不要藉此混淆主題。
- 最後,你不是很厲害嗎?一開始對我的控告不是很多,怎麼現在只剩NDA呢?所以我說你要控告他人,你必須用明確的理據,除非你很有把握,我已經再三提醒你別再留言了,你硬要把自己弄得這麼難堪,這純屬閣下「一廂情願」。
- 注意他人口氣,也請注意自己的言語是否會讓他人生氣,不實控告已經讓我很火大了,現在你能控告我的事只有一件,我總算有比較開心了。對你而言,我的口氣不是很好;對我而言,你是找不到反駁的理據才四處針對我,甚至找我言語的漏洞。我對你的口氣已經算好了,三番兩次想用難聽的言語回話,但是我沒有,但要給你台階下你不下,非要把我當壞人?警告你,我現在已經火大了,我不會威脅你,也不會違反社群規定,我一直不想壞了我倆的關係,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到那時候誰都不會很好。--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3日 (二) 15:02 (UTC)
- (:)回應:
- 請先恕我不回應部分題外話。
- 移除模板是因為從內容聲明的討論頁看有關這類問題的討論中你的模板還有爭議性,冒然使用可能會引發編輯爭議,你可以等到有達成共識之後在掛上。我也留言說若有問題請你先到客棧發表討論,你不理會也不開討論這也就算了,反而先開個讓我不滿的玩笑後就直接提報我[4]。
- 你要達成共識請到客棧發表討論,為何要在這和我爭論inuse模板、WP:ENWPSAID,請問花時間和精力爭論這些能解決爭議嗎?
- 情勢對我不利?你提出我三個編輯歷史並不能直接證明我用WP:NDA回退你,我請你提出其他當時的直接證據而你直到現在也還是沒有提出來。
- 你控訴我用WP:NDA回退你編輯而分別違反WP:POINT、WP:GAME,WP:NDA是你指控我的源頭,源頭沒了你那些指控也無法成立,我只是先將重心放反駁你控訴而已。
- 最後如果說我有冒犯到你讓你生氣,我在此先給你道歉。你我都需要冷靜,剩下就讓管理員做裁定。--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01:37 (UTC)
- 若有問題請先到客棧?問題出自於我和你,當然先從我倆開始解決。難不成有人違規停車,警察不開單而是直接上法院?
- 英維如是說不是我引用的,是你先提起的,怎麼又說是我在爭辯呢?每次都把我當壞人這讓我很「不舒服」(如同我開玩笑讓你「不舒服」一樣)。
- 不不不,不管你有沒有引用NDA,你都違反POINT,頂多沒有GAME。我確實找不到你「直接」引用NDA的證據,只能找到「間接」引用的,很抱歉。但就算找不到也不會是你說的控訴不成立,你擅自移除模板是無關NDA不NDA的,當時我是需要你的編輯摘要解釋你的行為,不一定需要強制使用NDA,所以請不要藉此撇清責任及混淆事實。
- 請不要又說我放馬後炮之類的,你能反駁我的控訴就代表你成功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如同一個檢察官起訴一個人後,而該檢察官的訴由被反駁一樣,沒有人敢確定自己控訴是否絕對,有可能被推翻,而就算控訴錯誤,那也只是失誤,那檢察官也不會被懲罰,而那人也成功保護了自己。--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09:12 (UTC)
“ | 你竟然還引用WP:ENWPSAID,就跟你說不要一直引用論述,這樣沒有說服力,要說服人應該要先使用具有可信力且讓人無法反駁的方針或指引,若照你引用WP:ENWPSAID,那我不就也可以用WP:ENWPSAIDSAID反駁你嗎?所以說你引用的不是可以直接反駁的理由。況且我也沒有說過其他語系有就能「全部」引入,但沒有引入哪裡來的進步呢?這樣就跟清朝為什麼打不贏一樣,因為鎖國。 | ” |
- 我說過了吧!就算你沒有直接引用NDA,但你使用ENWPSAID反駁我的說法,甚至藉此論述表達「不是其他版本的維基百科有就能收錄」,難道你是把ENWPSAID當成是方針還是指引嗎?若是如此,你照樣犯了GAME的範例第五點。
“ | 你既然說有爭議性,那麼就是要討論,而在討論之前東西要先保留,為什麼?倘若那個資訊對條目來說是不可或缺的,那麼移除了可能會影響很多讀者。舉個例子,今天決定頁面存廢時,難道要先刪除頁面再討論嗎?我想不是,應該先保留頁面再討論得出共識。同理,此案亦同,模板該不該移除就是要先討論得出共識在進行後續處理。 | ” |
- 然而我大概知道你會說那模板是有爭議的,而這我對此做過說明,所以希望不要你再使用同議題這樣沒完沒了,感謝。
- 我是真的對你沒有✓直接引用NDA一事感到非常抱歉,我也不希望再破壞彼此的關係。--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09:24 (UTC)
- (:)回應:
- WP:ENWPSAID只有說外文維基不一定適用於中文維基,可沒說不能引用,請問你有仔細看完內容嗎。我只是用WP:ENWPSAID提醒你模板在日文維基沒爭議但在中文維基是有爭議而已,並沒有用它反駁你的指控更沒有用它來做回退。
- 你在沒有取得共識就執意放置模板的行為[5][6][7]導致引發其他編輯爭議[8]而擾亂維基百科,顯然是你先違反WP:POINT好嗎。
- 我發現你似乎對我有所誤會,我也不希望破壞彼此關係,如果你願意主動撤告我也不控告你,就讓這個糾紛和平落幕。--A900788(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12:33 (UTC)
- 好,讓我們一起努力,反正爭這個也是雙敗。--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15:03 (UTC)
- 福布斯中國名人榜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屢次不聽勸告,多次回退本人的編輯,之前堅持使用隱藏內容,並且堅持使用冗長且龐大的表格,維基百科並不是資料庫,也不允許在條目中使用隱藏內容,多次溝通之後該用戶決定創建附屬條目,但依然在主條目中使用複雜無意義的排版。
- 提報人:Leehsiao(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04:29 (UTC)
- (:)回應:我沒有不聽勸告,只是希望他可以給予多少少時間讓我處理資料,而且其他很多版面如百想藝術大賞亦有使用隱藏內容,韓國福布斯名人榜版面亦無創建附屬條目,但他並無作出修正,只針對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做法有欠公允,不過我最後作出讓步,但不太明白為何他會投訴我使用複雜無意義的排版? Stevencocoboy(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06:18 (UTC)
- 處理:
- 臺中清泉崗機場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臺中清泉崗機場民用部分之名稱過去已經釐清,但該君於2019年1月22日逕自為與之不符之編輯後,經提示仍未有嘗試溝通、改善,而於2019年4月26日再為相同編輯,可考慮施以禁制。
- 提報人:——Aotfs2013 留於 2019年4月26日 (五) 18:56 (UTC)
- 處理:
- 潔西·J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經不同編者勸諫仍以翻修條目為由反覆直接刪除清空條目內容,甚而遂行編輯戰。
- 提報人:Kriz Ju(留言) 2019年4月26日 (五) 17:10 (UTC)
- 處理:
- 盧秀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本條目先前受到破壞,即該條目之人物遭人加上「賣國賊」等字眼,經由媒體報導後,已經刪除該字眼;但用戶 葉又嘉 認為該條目受到破壞,條目之在世生者被修改為「賣國賊」屬於重大事件,條目內容應保留受到破壞時的狀態,因此 葉又嘉 自行截圖條目受到破壞狀態成為圖片,並加入顯示於當前版本;個人認為應當移除條目受到破壞狀態之截圖,因此移除,被該用戶 葉又嘉 多次回退後,該用戶提交本問題為「圖片問題」至條目討論區交由大家討論是否保留圖片,截至目前為止討論結果均反對 葉又嘉 保存圖片;且已善意提醒該用戶可能處於編輯戰,但該用戶仍執意將圖片持續重新加入,且跳過 「回退不過三」原則,改為每1-2日回退一次。
請求仲裁:用戶葉又嘉之意見為顯示自行截圖受到條目受到破壞之圖片;並將圖片是否應該顯示於條目內提交討論區後,截至目前為止在均遭眾人反對下,該用戶仍執意自身之意見並持續將該圖片顯示於該條目,請求仲裁。感激撥冗時間理解本議題。請管理員考量是否適合給予警告或適當暫時封禁。
- 提報人: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6:06 (UTC)
- 處理:
- (!)意見,「且已善意提醒該用戶可能處於編輯戰」????一樣的回覆,你貼在討論區 是給誰看啊⋯⋯,至少都得貼在個人留言區的啊⋯⋯ --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13 (UTC)
- (!)意見,討論並沒有共識,而且 此條目 我曾經提報編輯戰 要求全保護,但被否決了。 因此 此條目可能尚未達到編輯戰情況--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15 (UTC)
- (!)意見,然後 你依然走錯地方了,這裡不是來解決編輯爭議的地方。。。 也沒有 仲裁之說。--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16 (UTC)
- 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57 (UTC)
- (:)回應,提報編輯爭議,並不是解決,把人封禁 不能解決問題的。。。。--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29 (UTC)
- @葉又嘉:誰說不能解決問題,當時你存檔的那個爭議不就解決了?也沒有封禁啊!為什麼不能解決?舉個例子好嗎?--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8日 (日) 05:39 (UTC)
- (:)回應, 葉又嘉自行將該「圖片問題」提交到條目的討論區交由眾人討論,大家都反對的意見下,葉又嘉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並付諸行動。對於用戶自行提出的意見權遭否決的強況下,仍執意自己的意見,其實「共識」已經達成,就是「反對」,但是葉又嘉仍不顧反對,重複編輯該頁面的圖片。--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52 (UTC)
- (:)回應,大家都反對[來源請求],討論並非投票,並不是算人數--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30日 (二) 05:19 (UTC)
這裡就是解決編輯爭議的地方,看一下頁面最上方。仲裁之說誰說沒有?只有「仲裁委員會」被否決而已。我想你們最需要的是「調解」。-- - (:)回應,提報編輯爭議,並不是解決,把人封禁 不能解決問題的。。。。--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29 (UTC)
- 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