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投票/是否需要後綴「隊」字
投票結論
- 贊成:25票
- 反對:18票
- 無效:01票
- 結論:贊成票未達總投票數80%的通過門檻,因此本提案否決。對於體育運動隊伍的條目名是否後綴「隊」字一事仍維持現狀,可加可不加,由依相關規定或共識而有權命名者自行決定。
您是否贊成以下提案作為體育運動隊伍的條目命名規則?
投票規則
- 投票資格至少為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以上。
- 每人限投一票,只需簽名及日期,在表決區請不要寫下任何意見或理由。
- 投票時間為兩週(自UTC 2008年9月12日10時55分至UTC 2008年9月26日10時55分止),投票時間截止前可以改票。
- 通過門檻為贊成票數至少達25票(含)且佔總投票數的80%(含)以上。
- 可以僅於意見區發表意見而不參與投票。
表決區
現在時間 | 2024年12月23日06時34分 (UTC) |
---|---|
截止時間 | 2008年9月26日10時55分 (UTC) |
投票已截止 |
本區只需簽名及日期,請不要在留下意見,意見可至#新意見發表。
贊成
- --百楽兎 2008年9月12日 (五) 10:55 (UTC)
- —jitcji 2008年9月12日 (五) 13:42 (UTC)
- —Tszho1997 2008年9月12日 (五) 14:32 (UTC)~~
- —歡樂一百點,節目最正點現在時間是15:08 2008年9月12日 (五) 15:08 (UTC)
- —LokiTalk 2008年9月12日 (五) 17:16 (UTC)
-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3:36 (UTC)
- —Snorri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3:45 (UTC)
- --kegns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4:44 (UTC)
- —汪汪 2008年9月13日 (六) 12:24 (UTC)
- —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3:47 (UTC)
- ---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2008年9月13日 (六) 13:49 (UTC)
- —~yingwai0708~ ☎ 2008年9月15日 (一) 07:42 (UTC)
- ---小山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06:37 (UTC)
- —洋洋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07:44 (UTC)
- —✉Hello World! 2008年9月18日 (四) 04:54 (UTC)
- --Yuanyelele (留言) 2008年9月18日 (四) 17:52 (UTC)
- --Ludwigqin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4:43 (UTC)
-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03:38 (UTC)
- —Xhacker.--Talk?--Love Ubuntu. 2008年9月20日 (六) 04:29 (UTC)
- —Hennessy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09:38 (UTC)
- —David Jackson(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2:33 (UTC)
- —Lkt1126(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13:33 (UTC)
-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25日 (四) 10:16 (UTC)
- --周華武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9:52 (UTC)Je86
- —Sunding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9:17 (UTC)
反對
- —啊吧啦咕@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9月12日 (五) 14:37 (UTC)
- —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2日 (五) 15:10 (UTC)
- —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2日 (五) 17:31 (UTC)
- 窗簾布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4:49 (UTC)
- -Stargate 2008年9月13日 (六) 07:14 (UTC)
- —Iokseng(對話) 2008年9月13日 (六) 07:20 (UTC)
- -Evers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7:09 (UTC)
- - z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04:36 (UTC)
- -乾隆大帝 皇帝御令 2008年9月15日 (一) 01:59 (UTC)
- -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07:11 (UTC)
- —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9月16日 (二) 12:04 (UTC)
- —bstle2 2008年9月19日 (五) 15:00 (UTC)
- --pan浩@亡心台 2008年9月20日 (六) 14:25 (UTC)
-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了~♂(點此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04:12 (UTC)
- —華德禹@準備跳槽(有工介紹?) 2008年9月22日 (一) 03:33 (UTC)
- ——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9月25日 (四) 16:19 (UTC)
- ——Wilander Wilander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23:07 (UTC)
- —Baycrest (作客) 2008年9月26日 (五) 08:56 (UTC)
意見區
過去的討論
引自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6#疑問:為什麼球隊不後綴「隊」字?。新意見請置於#新意見。
疑問:為什麼球隊不後綴「隊」字?
一直有個疑問,為什麼球隊的條目名不後綴「隊」字?wikipedia:命名常規中說為了避免混淆,所以航行器名稱後綴「號」字;球隊的命名上也有類似問題,對不熟悉的人而言,很可能會以為辛辛那提紅人是人種之一,亞利桑那響尾蛇是一種蛇。--百楽兎 2008年8月19日 (二) 03:42 (UTC)
- 認同百樂兎的意見,這些可以統一的名稱加上後綴可避免混淆。英格蘭超級聯賽的球隊條目名稱已經統一了,全都加入「足球俱樂部」後綴。只要做好重定向便不會影響編者編撰條目。—LokiTalk 2008年8月19日 (二) 04:10 (UTC)
- 我會看錯--Liangent(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9:08 (UTC)
- 強烈支持百樂兎兄的意見。--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19日 (二) 13:19 (UTC)
- 這個與足球不同,因為曼聯的全名是Manchester United F. C。相當於北美體育運動的隊球,例如紐約洋基是New York Yankees,並非New York Yankees Baseball team或New York Yankees Baseball Club,洛杉磯湖人不是叫Los Angeles Lakers Basketball club,我看台灣的運彩網站或香港的足智彩網站都沒使用全稱。相當來說日本的職業運動球員只有部份足球隊伍加上FC字眼,例FC東京、FC岐阜。
- 英文的條目如果是介紹動物的話,條目名就應該是單數,但隊名的話多數(如果不是全部)都是眾數(一隊很多人嘛)。所以中文加個「隊」字來弄清楚點兒並無不妥。HkCaGu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01:24 (UTC)
- 我的方案是,有列明白F.C.等簡稱可以使用足球俱樂部等字眼,而沒有的則不應使用。—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8月19日 (二) 15:34 (UTC)
- 這個與足球不同,因為曼聯的全名是Manchester United F. C。相當於北美體育運動的隊球,例如紐約洋基是New York Yankees,並非New York Yankees Baseball team或New York Yankees Baseball Club,洛杉磯湖人不是叫Los Angeles Lakers Basketball club,我看台灣的運彩網站或香港的足智彩網站都沒使用全稱。相當來說日本的職業運動球員只有部份足球隊伍加上FC字眼,例FC東京、FC岐阜。
- 強烈支持百樂兎兄的意見。--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19日 (二) 13:19 (UTC)
- 我會看錯--Liangent(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9:08 (UTC)
- 我想說句的話,這是北美體育文化與歐洲及世界上體育名稱的問題。全稱有使用Football Club、Basketball Club、Baseball Club或Athletic等字眼,要加上什麼隊是沒有問題,但是相對於沒有的話,則應以專重原名的大前提下,理應將XX隊只能作重定向。喜歡的話,可到MLB、NBA、NHL、NFL、MLS看看哪些球隊有Club之類的字眼。—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8月20日 (三) 01:08 (UTC)
- 中文的語意上本來就會加上「隊」,因為這代表一個團隊,只是有時候簡稱時會把隊給拿掉(例如「紐約洋基」)。不希望拘泥於英文有沒有這樣稱呼。(很多條目直譯自英文,尤其是圖片說明常看到照英文加上「一個……」,但在中文這是不需要的)。—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07:38 (UTC)
- 完全同意樓上的意見,我們不應該使用歐化中文,中文就應該服從中文的習慣。--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1日 (四) 01:48 (UTC)
- 如果"則應以專重原名的大前提下"是成立的,那為什麼又要加"號"字?--218.189.248.122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7:32 (UTC)
- User:Ellery的意見,令我想起之前「加郡加區」的英格蘭行政區劃爭議……YunHuBuXi 2008年8月21日 (四) 11:40 (UTC)
- 如果"則應以專重原名的大前提下"是成立的,那為什麼又要加"號"字?--218.189.248.122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7:32 (UTC)
- 完全同意樓上的意見,我們不應該使用歐化中文,中文就應該服從中文的習慣。--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1日 (四) 01:48 (UTC)
- 中文的語意上本來就會加上「隊」,因為這代表一個團隊,只是有時候簡稱時會把隊給拿掉(例如「紐約洋基」)。不希望拘泥於英文有沒有這樣稱呼。(很多條目直譯自英文,尤其是圖片說明常看到照英文加上「一個……」,但在中文這是不需要的)。—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07:38 (UTC)
- 我想說句的話,這是北美體育文化與歐洲及世界上體育名稱的問題。全稱有使用Football Club、Basketball Club、Baseball Club或Athletic等字眼,要加上什麼隊是沒有問題,但是相對於沒有的話,則應以專重原名的大前提下,理應將XX隊只能作重定向。喜歡的話,可到MLB、NBA、NHL、NFL、MLS看看哪些球隊有Club之類的字眼。—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8月20日 (三) 01:08 (UTC)
新意見
- 我的想法是:名稱中有Team,Club等字樣的譯出「隊」「俱樂部」等,沒有的遵照原名不譯,為避免與人種、物種或其他事物混淆,可建立統一模板放置於條目醒目處。—啊吧啦咕@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9月12日 (五) 14:32 (UTC)
- 不加好像會很亂。—JNIV 2008年9月12日 (五) 14:32 (UTC)
- 統一要求的話必定會有所漏洞,將Club翻譯成「隊」明顯不妥,個人還是建議具體問題具體處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2日 (五) 17:31 (UTC)
- 可否不用加隊,但在名稱後加上如 _(足球隊) _(籃球隊)等注釋呢?--Shawn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6:57 (UTC)
- 感覺沒那麼混淆。—bstle2 2008年9月19日 (五) 15:26 (UTC)
- 能否列出現有的涉及條目,現在的名稱及修改後的名稱。做這樣的比較,認識會更直觀些,投票也容易作出判斷。—大維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1:23 (UTC)
- 意見同Shawn,應以括號為容易混淆的條目名稱加上注釋,有如英文維基的做法。—Baycrest (作客) 2008年9月26日 (五) 09:03 (UTC)
後綴「隊」字在若干個案中的優點
後綴隊字可以避免某些需要用NoteTA轉換隊伍名稱的轉換錯誤,如「邁阿密熱火」,中國大陸有時翻譯成「邁阿密熱」,此時如果在「邁阿密熱火」的基礎下進行轉換,台灣這邊的用語會變成「邁阿密熱火火」,加上「隊」字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此外,某些隊名,例如:NBA的nets、hawks、heat,中國大陸都是翻成一個字,分別是「網」、「鷹」、「熱」,可是在敘事時,似乎還是稱「網隊」、「鷹隊」、「熱隊」(熱打敗網拿下總冠軍這種句子一整個就是奇怪),為求統一,都加上隊字應該比較好。未命名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4:23 (UTC)
- 熱不會打敗網就拿下總冠軍,因為兩隊都屬於東區聯盟(逃)Fuenping 2011年1月15日 (六) 06:31 (UTC)
後綴是否可以延伸至其他例子?
為了避免混淆
順應這個趨勢,如果這次投票通過的話,建議推出「後綴」指引。zzz......很睏 吵醒我 2008年9月16日 (二) 19:21 (UTC)
- 針對Ktsquare兄的建議,我提出一丁點提醒,在台灣(公文範例)裡,接尾(綴)詞是有一定規則與限制的,不是什麼字都可以後綴為接尾詞的。中央研究院,語法詞綴、衍生詞綴、接頭/接尾詞--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00:36 (UTC)
- 所有東西最忌的就是把一些沒多大聯系的東西硬扯成有聯系,而不願意將事情具體解決,要是關於足球第一個決議可以推廣到山川水文的話,我建議抵制這次投票算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7日 (三) 17:01 (UTC)
- 對於非體育迷而言,加上「隊」就不容易糊塗了。其他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維基並不完美。--kegns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8:16 (UTC)
- 現在這次投票就是很具體地解決問題,至於是否有所推廣還是由所有維基人遂項通過,抵制是次投票只會放棄解決問題的機會。—LokiTalk 2008年9月18日 (四) 13:33 (UTC)
- 對於非體育迷而言,加上「隊」就不容易糊塗了。其他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維基並不完美。--kegns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8:16 (UTC)
- 所有東西最忌的就是把一些沒多大聯系的東西硬扯成有聯系,而不願意將事情具體解決,要是關於足球第一個決議可以推廣到山川水文的話,我建議抵制這次投票算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7日 (三) 17:01 (UTC)
阿信原則
看到抵制是次投票只會放棄解決問題的機會這句話,本來想放棄貼出下面這一帖文,還是忍竣不住得予以表達。
我還是傾向不要後綴「隊」之接尾名詞。不要說,較難解釋;美國職棒的「城市」本位(例如大市場球隊;一城市兩支職業棒球隊才會全名稱之,如紐約洋基紐約大都會,如果是小市場,多稱其城市名稱,如坦帕灣)、「主客球場」、經營團隊延伸等理由;個人以為:翻譯類似此專有名詞,為了達到「信達雅」的達境地,而強制後綴接尾詞,會使兩本來同質性事物反而會因為不同後綴造成了不同質。這樣會讓翻譯得來的條目名稱於「基本資料翻譯交換過程中,反而無法取得詞象基本資料」,竟達到錯置;再以信達雅原則論,就是反而無法達到信之原則。
例如歐洲職業棒球隊伍都以棒球俱樂部型態經營,例如德國職業棒球聯盟Cologne Cardinals義大利職業棒球聯盟Cariparma Parma,荷蘭職業棒球聯盟Mr.Cocker HCAW,英格蘭職業棒球聯盟Menwith Hill Patriots,如果一旦強制後綴接尾詞,請問歐洲這些隊伍(尤其英職棒)是該遵循美國職棒棒球體制後綴隊(紐約洋基隊),還是該遵循英格蘭超級聯賽球隊隊伍,加俱樂部?如果強制加隊字,那麼會讓與足球俱樂部經營方式類似的歐洲職業棒球球隊變成與足球不同質,反之,如果加了俱樂部,卻又顯得與美日中職業棒球隊不同質。是故,我個人認為還是尊重信的原則,不要後綴接尾名詞。
另外,如果有人錯認辛辛那提紅人是個人種,而點入查詢,百科條目頁首辛辛那提紅人是個美國職業棒球隊的起始說明,就馬上盡到百科的功用,實在不用為此畫蛇添足的於條目名稱後綴接尾詞。當然,我這討論僅針對「體育運動」領域,與之前行政區劃後綴討論無關。--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01:30 (UTC)
- Menwith Hill是「俱樂部」,Menwith Hill Patriots是「隊」。--百楽兎 2008年9月19日 (五) 02:53 (UTC)
不要把重點放在「隊」字
基本上,本人主張應該加上後綴,不但符合中文慣例,也讓人一看就懂,但並不認為一定要用「隊」字,如果有不適合以「隊」來稱呼的隊伍,可以另行討論該為它們加上什麼樣的後綴,不必因此而全盤反對加上後綴。—jitcji 2008年9月19日 (五) 03:04 (UTC)
- 問題是:本次投票主要精義為:除「俱樂部」等本有後綴接尾詞外,所有未加後綴之體育運動隊伍,均後綴「隊」字。--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04:45 (UTC)
- 中文裡,凡運動隊伍必能以「隊」稱呼;如果有意見說不能,那一定是因為原文裡用了其他字詞。--百楽兎 2008年9月19日 (五) 07:39 (UTC)
- 100% 贊同。多謝細心的 Jitcji. -✉Hello World! 2008年9月19日 (五) 15:35 (UTC)
經營單位或競賽單位
非常贊同百樂兔所說,我覺得我一開始的發言多餘了。winertai提到「以俱樂部型態經營」,那麼俱樂部應該是其經營單位的名稱,而不是競賽單位的名稱。在中文裡,「競賽單位」永遠都可以稱為「隊」。如果因為經營單位不叫隊而不能稱隊,那大概沒有一支隊伍可以稱為隊了,恐怕沒有一支隊伍的經營單位是以「隊」結尾的。舉例來說,中華職棒的球隊皆以公司的型態經營,興農牛的經營單位叫做「興農職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但其競賽單位被稱為「興農牛隊」並無任何爭議。維基百科介紹的是「經營單位」還是「競賽單位」呢?如果是後者,一律加上隊字應無爭議。—jitcji 2008年9月19日 (五) 13:44 (UTC)
- 若照您兩位「凡運動隊伍必能以「隊」稱呼」及「競賽單位」說法,那就該強制排除「曼聯足球俱樂部」類別的用法。--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4:41 (UTC)
- 我倒沒聽過足球的曼聯以「曼聯隊」作稱呼。—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9月19日 (五) 15:37 (UTC)
- 「曼聯」兩字不會使人誤會這兩個字代表一種物件、動物或一個地方名。-✉Hello World! 2008年9月19日 (五) 15:46 (UTC)
- 退萬步言,那投票項目的內文改為「名稱亦為常見物件、動物或一個地方且造成混淆時,必須後綴接尾隊字詞」是否比較容易達成八成共識?--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6:50 (UTC)
- 如此一來不一致,應該更難獲得支持吧。如果把曼聯條目定位為介紹俱樂部而非介紹球隊,現今的名稱就沒有問題。—jitcji 2008年9月21日 (日) 06:33 (UTC)
- 退萬步言,那投票項目的內文改為「名稱亦為常見物件、動物或一個地方且造成混淆時,必須後綴接尾隊字詞」是否比較容易達成八成共識?--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6:50 (UTC)
- 「曼聯」兩字不會使人誤會這兩個字代表一種物件、動物或一個地方名。-✉Hello World! 2008年9月19日 (五) 15:46 (UTC)
- 我倒沒聽過足球的曼聯以「曼聯隊」作稱呼。—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9月19日 (五) 15: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