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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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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cfta.gov.tw/orchestramember_75_662.htmlWuwu7777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09:59 (UTC)

經確認為用戶「用心閣」誤操作所致,頁面已得復還。--雲間守望 · 留言 2017年10月3日 (二) 08:18 (UTC)
頁面有存檔見/用戶:Bluedecklibrary/長崎繞道。Bluedeck 2017年9月19日 (二) 15:34 (UTC)

感謝您的回覆,之前提出快速刪除的理由是 2017年10月9日 (一) 12:48 Kolyma(討論 | 貢獻)刪除頁面角色扮演不正常愛好者交流 (G3: 明顯的惡作劇) 這種快速刪除的理由讓我感到難以理解。既然駁回理由是因為內容排版問題,我會加以修繕後再行創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gtawt對話貢獻)於2017年10月11日 (三) 08:37 (UTC)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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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
    • 「黑子的籃球」,是一部以籃球為主題的漫畫,也因為是籃球,自然就有籃球的相關技巧與陣型,即便是超乎現實、過於誇大,在這漫畫中也是技巧的一種,想當然就會產生繁多的種類;且能夠使用這單一技能的,也不只有一個人或一個隊伍,畢竟本作裡的黃瀨涼太就是一個模仿專家,固必須另外建立一條目來歸納和整理所有在動漫中出現的所有招式和使用者。
    • 既然如此,為什麼會有人說要直接合併於「黑子的籃球」主條目裡呢?這個條目的功能是講述這部動漫的原作概述和相關的衍生作品,所以應盡量保持精簡,和內文的詳細內容必須隔開。比如說我想看這部漫畫誰畫的?「最主要」的人物有誰?總共多少集?何時動畫化?何時首播?這一話在講什麼?下一話預計什麼時候播?......卻先被一群尚無直接關係的內文給淹沒。不會覺得,為了找小東西,卻要花這麼多時間,很沒效率嗎?
    • 最後我說兩句,「角色列表沒有問題,但為什麼技巧與陣型列表卻只能被劃上X號?—Tony684208留言2017年9月24日 (日) 17:05 (UTC)
    • 角色列表是主條目過長拆分,而拆分後技巧方面接寫在角色列表各角色之下,且拆分後條目不長,未達再次拆分程度,絕大多數的ACG條目都是將全部內容寫在一起,正常之下之要來源不夠充足是不能拆分的,另外請注意wp:愛好者內容。--Zest 2017年9月25日 (一) 01:33 (UTC)
    • 我仍然覺得技巧與陣型應拆分另一主條目處理。技巧寫在人物角色之下,也只是知道,這位選手會使用什麼招式,但這招式的動作流程,觀者根本不知道;而且我說過了,單一招式不是只有一個人會使用,過多重複之內容只會妨礙觀感而已。
      • (:)回應讀者若想知道招式長什麼樣,何不去看漫畫?-KRF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10:55 (UTC)
      •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一整套漫畫了,那我也問你你有一整套嗎?而且一般讀者也不會看的詳細。
      • 我更能考考你,冰室辰也的「靜之技」陽炎射籃的動作概論是什麼?流程有哪些?不符合物理的流程點在哪?—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ony684208對話貢獻)於2017年9月25日 (月) 19:01加入。
  • 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另外,請留意,《非原創研究方針》規定︰「根據維基人個人經歷寫成的無來源內容不應被加入條目中,如未發表的目擊者報告。」懇請多加注意。--J.Wong 2017年9月25日 (一) 16:12 (UTC)
    • 要來源是吧,可以,但別給我已違反著作權為由不承認其來源,沒有漢化組和漫畫分享網站,您豈能知道名稱叫「黑子的籃球」,又怎還會執著於反對這條目。若仍不承認,那請您購買和閱讀後再來吧。
    • 1.「陽炎射籃」首次於正規賽程使用:[注 1]、2.「陽炎射籃」的概述和流程:[注 1]、3「陽炎射籃」的破解:[注 1]、4.「靜之技」由來:。[注 1]—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ony684208對話貢獻)於2017年9月26日 00:54 (UTC)‎加入。

來源

  1. ^ 1.0 1.1 1.2 1.3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連結上的限制,已由Btooombtooom留言)於2017年10月12日 (四) 11:05 (UTC)刪除,尚祈見諒。
  2. ^ 節選自「黑子的籃球公式漫迷手冊 角色聖經」之「第4Q 資料檔案室」之「『黑子的籃球』用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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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李卓群,生於1985年,中國戲曲學院畢業後進入北京京劇院工作,為中國首位跨戲曲文學、戲曲導演專業的碩士研究生。

執導和編劇的作品有小劇場戲曲《惜·姣》 、《碾玉觀音》 、《春日宴》 、《好漢武松》、《人面桃花》等;大劇場劇目《大宅門》等。極簡卻精緻、細膩且豐滿,具有鮮明辨識度和跨界影響力,其藝術風格和體制探索在業內外受到了廣泛讚譽。

以上內容完全屬實,態度客觀,並無任何誇大虛假成分,不知緣何被刪除,希望儘快恢復—Dorotachen留言2017年10月17日 (二) 12:33 (UTC)

「習慣在地鐵站里穿梭的人往往步履匆匆,不過在下梅林站這幅由吳德灝、李小佩創作的文化牆前,卻會忍不住慢下腳步「輕輕地走過」。這幅作品描繪了一幅鬱鬱蔥蔥、生機勃勃的林間景象:嘰喳的鳥兒、慵懶的貓兒、層疊的翠綠、逸靜的林蔭。人們從旁經過,會不禁放輕腳步,以免驚擾了這和諧的畫面。地鐵方面負責人告訴記者:「深圳地鐵一直致力於為所有乘客提供安全、準點、舒適、便捷的乘車服務,地鐵作為城市交通的動脈需要和諧有序,而這樣一個井然有序的乘車環境需要所有乘客的配合。想要確保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有很多細節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比如在公共場合保持安靜、衛生,比如乘坐列車要做到先下後上,不要衝搶車門等。」 設計者希望通過這樣一幅作品,能夠讓這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步履匆匆的人們放慢腳步,輕輕地去體驗這份寧靜。」--星巴克女王  咖啡廳  2017年10月19日 (四) 10:04 (UTC)

Portal:釣魚島及其子頁面

Billy5316 臺大,政大,文化之法學院皆獨立成篇,無法理解為何僅針對北大做合併討論。2017年10月19日(四)14:53—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illy5316對話貢獻)於2017年10月19日 (四) 06:53 (UTC)加入。

稍微瘦身,請校方自己認領拆分後條目的擴充。——Btooombtooom留言) 2017年10月19日 (一) 08:52 (UTC+8)
既然合併後又持續被回退,那我也不支持合併,有人支持保留嗎,就算不符合關注度,可以重新討論,若有共識保留則可以保留。注意台大政大關條目也被提至存廢,請討論此類條目是否保留。查目前並無方針可以禁止回退條目討論結果後為合併。——Btooombtooom留言) 2017年10月20日 (一) 10:06 (UTC+8)

@Billy5316:請不要複製貼上內容,或侵犯版權,並依照格式手冊維基化減少條目被提刪的機會。——Btooombtooom留言) 2017年10月20日 (一) 10:10 (UT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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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同釣魚島理由—Bluedeck 2017年10月19日 (四) 16:56 (UTC)
  • 翻查既刪,自一三年八月以後,此主題就已經缺乏更新,可謂已經荒廢。存廢討論議決刪削已荒廢主題,誠無可厚非。本地並無相關方針或指引,乃援英文維基《主題指引》以作參考。此指引提到︰「A portal helps to browse on a particular subject, hence the subject of a portal should be broad so that it presents a diversified content. The portal subject area should have enough interest and articles to sustain a portal, including enough quality content articles above a Start-class to sustain the featured content section. ... The portal should be maintained and serve a useful purpose.」(主題志在協助讀者翻閱特定主題內容,是故主題題目應該寬闊以確保內容多樣。主題題目應該要有足夠關注,而題目之下則應該有足夠條目以支撐主題運作。該等條目應該已經脫離起始階段,以確保有足夠有質量內容支撐特色內容部份運營。……主題應該持續維護並有其作用。」此主題誠然未夠寬闊,以確保內容多樣。亦未有足夠條目支撐主題運作。而且亦已經暫停運作經年。鑒之,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10月21日 (六) 04: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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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尊敬的‪Lnnocentius 認為我創立此條目為宣傳或抄襲,我提出嚴正聲明,我的內容已經照要求自己再重寫,已經在內容上再三審度,我是此綠建築的研究單位人員,EUI40.43kW/m2.年也是根據有公信力的研究機構,根據數據這的確是現今單位能耗最低的綠建築,也是中國人的光榮,並非宣傳,前日因為要代表此單位向來訪的國外學者與政要介紹,才順便提早把內容放上維基,衷心建議維基的義工真心為充實維基內容努力,不要矯枉過正,避免將個人偏見強加於他人,我也在學習之中...

在中文內容充實度上,我認為百度已經遠超過維基,在真實度上,維基略優,但是還是有進步空間,我也會配合修正,懇請覆核.—Justicelogic留言2017年10月20日 (五) 11: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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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這個頁面不應被快速刪除,因為:(一覺元學會依法設立,為公益性之社會團體,尊奉 弘聖師父上人為依止上師,奉行上師「教宗華嚴,行在彌陀,禪修密法,觀止慧行」的教化精神,並以「學習及推廣倫理道德、因果與智慧之覺行教育,幫助人們建 立正確的學修知見,履踐古聖先賢德行,回歸純真、純善本性,達到明心見性的圓覺目標」為宗旨。為推廣正法教育而努力。一覺元學會是以大眾利益而成位,請求不應被快速刪除,請鑑察,謝謝—Chien Che留言2017年10月22日 (日) 10:09 (UTC)
  • 遣字用字及排版均有欠中立及客觀,猶如官方網站,廣告貌,未符《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10月22日 (日) 10:28 (UTC)
本頁面有存檔見用戶:Bluedecklibrary/金潭路站。Bluedeck 2017年9月22日 (五) 16:51 (UTC)

(○)保留,把「獨立來源」強行解釋為沒有利益關係本身就很可笑了。使用該車站的乘客算不算有利益關係?因為地鐵開通緩解了交通壓力的武漢市政府及交通相關部門算不算有利益關係?因為報道車站開通的消息獲得了關注度的媒體算不算有利益關係?這麼扯下去,所有的來源都可以算作非第三方,那維基百科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了。[email protected]留言2017年9月22日 (五) 13:30 (UTC)

  • 我老觀點,好好寫列表,不要執著於建立小條目。好些東西明明可以寫成列表,又清楚明了又不一定會被刪,為什麼非得寫成這種條目呢?創建這類缺乏關注度的條目,和愛好者內容本質上沒有區別。燃 燈 2017年9月22日 (五) 14:39 (UTC)
  • 來源是否屬於第三方,《關注度指引》早有規定「要排除下列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5]。」及註釋「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參見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以了解處理此種情況的詳細資訊。」沒什麼好爭拗。乘客寫的大概最大問題不是非獨立,而是不可靠。本站主要應該依靠於二手來源,一手來源須謹慎使用。如果有傳媒報導該站完工或開通,而又無證據證明該報導為廣告,那就應該接納。政府文獻,此項正在互助客棧爭拗當中,歡迎參與討論。--J.Wong 2017年9月23日 (六) 04:49 (UTC)

來源

  1. ^ 張晟. 6條新地鐵線 73座車站有了站名[N]. 長江日報, 2017年6月13日(4).
  2. ^ 8號線一期工程信息武漢地鐵集團
  3. ^ 張振陽. 武漢地鐵8號線一標三金潭車輛段站主體結構順利封頂. 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鐵路公司. 2016年08月26日.
  4. ^ 張振陽. 武漢地鐵8號線一標三金潭車輛段站擴大段主體結構順利封頂. 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鐵路公司. 2016年08月22日.
  5. ^ 彭素. 武漢地鐵8號線一標三金潭車輛段站坑中坑開挖完成. 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鐵路公司. 2016年03月31日.
  6. ^ 彭素. 武漢地鐵8號線1標三金潭車輛段站至宏圖大道站區間左線盾構順利始發. 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鐵路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7. ^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武漢市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R]. 武漢: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國環評證甲字第2605號,2012年6月.
  8. ^ 郭徽. 8號線三宏段盾構始發[N]. 楚天都市報,2015-12-3.
  9. ^ 郭徽. 8號線首個區間雙線盾構始發[N]. 楚天都市報,2015-12-17.
  10. ^ 汪洋,梅濤. 地鐵8號線首段隧道雙線貫通[N]. 湖北日報,2016-2-4(11).
  11. ^ 郭徽. 武漢地鐵8號線施工 下穿3號線僅3米多. 楚天都市報. 2016-11-24.
  12. ^ 郭徽. 8號線三宏段盾構始發[N]. 楚天都市報,2015-12-3.
  13. ^ 郭徽. 8號線首個區間雙線盾構始發[N]. 楚天都市報,2015-12-17.
  14. ^ 汪洋,梅濤. 地鐵8號線首段隧道雙線貫通[N]. 湖北日報,2016-2-4(11).
  15. ^ 郭徽. 武漢地鐵8號線施工 下穿3號線僅3米多. 楚天都市報. 2016-11-24.
  16. ^ 武漢地鐵8號線一期工程三金潭車輛段站進展順利. 2015-08-27.

回應

  • 1. Wong128hk問到,究竟有什麼大需求去違反一堆方針去「改善」維基百科呢?我也反過來問,究竟有什麼大需求三番四次想去刪除此條目,是不是此條目明顯在打廣告,還是此條目通篇原創研究內容?此人又問到,請問有什麼大理由,此篇文值得成為例外呢?作為一座即將開通的鐵路車站,且條目已列出大量報道,一直的做法都是不會刪除,反而是Wong128hk自創例外做法,非要刪除條目不可。
  • 2. 中文維基方針承襲英文維基。查英文維基五大支柱,並無要求必須遵循非原創研究一說。即使要求遵循非原創研究,也是指不應寫未獲證實會興建的車站。現在此車站即將開通,條目也已列出大量報道證實有此車站的存在,正確的做法是刪除錯誤信息,而不是如Wong128hk般刪除整個條目。
  • 3. Painjet已清楚解釋,並已正確引用相關方針指引,我完全支持他的論點。維基百科:何謂忽略所有規則︰「規則的精神高於規則的言辭。建立自由的百科全書這一共同目標更凌駕於兩者之上。如果忽略某一特定規則可以更好地實現這一共同目標,那麼就可以忽略該規則。」再舉個例子,參見討論:大同站,一張1914年的火車站照片被多家網站錯誤地指為大同火車站,若非有編者忽略原創研究方針,就無法合法地指出錯處,這正正是靈活應用忽略所有規則的好處。
  • 4. 恭錄Wing於2011年6月封禁兩位優秀編者百樂兔蘋果派理由,裡面有一段就是關於何謂忽略所有規則︰維基百科上的規則不是法律,我們維基人不是法學家,寫出來的規則也沒有通過法學家和語言學家來考證其中的漏洞,我們寫出來的規則最重要的是幫助我們在日常操作中提供一個規範。即使是國家的法律也會出現有漏洞被別人濫用的情況。任何規則都是死的,它們無法完全概括所有生活中會出現的情況。因此我們不應該把規則當作是聖經一樣不動腦筋地去使用。維基百科所有規則都出自五大支柱。這個五大支柱體現了維基百科的基本精神。首先,維基百科是一個百科全書,我們大家在這裏勞作的最終目標是建立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為了推行我們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或者我們認為應該採用的理想管理方法,也不是為了作社會試驗。因此不管我們在做什麼,最終我們要考慮的是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幫助這部百科全書成長。任何防止這部百科全書成長的做法都是不應該的。
  • 5. 維基百科應跟隨時代步伐,Facebook官方專頁、微信的官方號等應視為等同官方網頁的可靠來源。
  • 6. 根據元維基對保留主義的定義inclusionists argue that the concept of "notability", an idea that many deletionists use as a basis for selecting which articles ought to remain and which deleted, usually has no objective criteria. They argue that reliance on such a concept does more harm than good to the goals of the project.R96340可能不是保留主義者。
  • 7. 燃燈說好好寫列表,不要執著於建立小條目。好,請看一下分類:有機化合物小作品分類:植物小作品裡面的垃圾條目,還有小行星列表/216701-216800
  • 以上。—Baycrest (作客) 2017年9月25日 (一) 16:25 (UTC)
    • 首先,各語言是獨立,既然中文社群從前有此共識,是未曾推翻此共識前,請繼續遵循。如要修改方針,請前往互助客棧。
    • 到目前為止均未見有報章報導,可靠獨立來源講述此車站。如果目前確實未有來源,那應該等待有足夠來源講述以後才再撰寫。
    • 綜上,還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9月25日 (一) 16:38 (UTC)
      • 來源可不可靠不能只是閣下一家之言吧?Painjet留言2017年9月26日 (二) 01:11 (UTC)
      • 「未曾推翻此共識前,請繼續遵循。」說得好,一直的共識都容許建立即將通車的車站條目,是Wong128hk你自己偏離共識,並把來源的要求提到比寫學術論文及法律文件的要求更高。中文維基不能吸引更多編者,許多條目都因久未更新導致內容過時,就是太多像你這些不達標、未有做到Openness的管理員。—Baycrest (作客) 2017年9月26日 (二) 13:21 (UTC)
      • 首先,英文維基通常會與基金會「距離」最近,該社群亦無捨棄《非原創研究方針》、《可供查證方針》等核心方針,證明開放決議沒有要眾社群以此作為交換。另外,《共識方針》規定,專題共識不能凌駕方針及指引。然後,甚至乎連專為此類條目度身訂造的《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也規定︰「如果得到了通用關注度指引所要求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即可假定具有關注度。」如此,試問本人有何空間去接納上列諸個來源呢?--J.Wong 2017年9月26日 (二) 15:04 (UTC)
    • 所有的維基百科都需要人手吧,和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沒有直接關係。維基百科的性質註定它會是過時的,從它誕生的那一刻起它就不能收錄任何原創研究、粉絲向內容_(:з」∠)_ 許多車站條目長得都像愛好者內容一樣,從實用性角度來考慮還不如把它列為列表,橫向對比也方便。燃 燈 2017年9月26日 (二) 18:19 (UTC)
      • 維基百科很多內容就是愛好者建立起來,只要內容客觀有何不妥?另外請注意各條目之間的分工,把全線車站做成列表那是線路條目該做的事,如果詳談,列表會及其冗長。——Painjet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02:42 (UTC)
  • Nivekin君︰發現有來源(左玉東.武漢地鐵三金潭車輛段布局方案[J].現代城市軌道交通,2013,(2):57-60.)[120],可有異議?--J.Wong 2017年9月27日 (三) 06:57 (UTC)
  • 「關注度只是一個指引,不是方針!」@T.A Shirakawa:來,您說的「把指引當做方針來使用」,這種遊戲維基規則的人該怎麼辦?
  • (○)快速保留:指引不是方針,而且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只要獲得了「初步設計立項批覆」——獲得了概算批覆的政府投資項目,就有可靠來源——當地發改部門或者政府(或者國家發改委/國務院)的立項批覆就是可靠來源,但網上很多找不到罷了,但找不到不影響他是可靠來源。不懂的,請自行學習《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專案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七號)、《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概算控制管理辦法》(發改投資[2015]482號文)。不懂工程,就不要亂提刪工程條目,謝謝!好吧,這是我最後一次為這類條目抵制破壞,如果管理員放任破壞,那我也沒辦法。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3日 (二) 03:38 (UTC)
  • (○)快速保留,這個之前被投票保留的,但他們現在想偷偷摸摸再刪除,因為存廢覆核很多人不關注,存廢討論大家都關注。社群關注存廢討論,但不關注存廢覆核。。。--Shwangtianyuan 自強不息 厚德載物 2017年10月3日 (二) 05:22 (UTC)
  • 外有中共封鎖,內有管理人員打壓。大家沒必要再對中文維基盡心盡力了,把這份精力拿去干點別的事吧。——Painjet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05:53 (UTC)
  • 上面已經講過,要求提交來源並非僅有《關注度指引》,更有一堆方針指引,包括《可供查證方針》、《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靠來源指引》,不再重複了。所以無所謂指引當方針。就算指引要例外,亦都應該有個理由。而當為此類條目度身訂造的《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也規定︰「如果得到了通用關注度指引所要求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即可假定具有關注度。」。個人也很好奇本人究竟有什麼空間去行例外。愛孟君,在下已經講過,有來源就拿出來,不看看剛剛存檔,這裡上上下下,推翻了多少個刪除決。愛孟君閣下說是不?個人也非常遺憾此站歷經規劃乃至興建,竟然都沒有傳媒報導,搜尋資料庫亦未有文章講述此車站。根據過往經驗此車站可望在落成、封頂、臨近開通及開通當日獲得傳媒報導,以至數年後會獲得學術研究,所以在下亦傾向先行合併。有來源再寫不是更好麼?--J.Wong 2017年10月3日 (二) 11:17 (UTC)
  • 我認為維基百科:忽略所有規則應該被廢除,因為這個規則沒什麼卵用,完全就是個擺設。——Painjet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01 (UTC)
  • Wong128hk稱「指引要例外,亦都應該有個理由」,理由顯而易見,也有共識支持。我也反過來問,這條目有甚麼理由需要嚴格執行關注度指引,並使這標準高於其他條目?如有任何原創研究內容,移除即可。車站實實在在已存在,也即將開通,條目也引用超過10個來源,而且按慣例同類即將開通車站也一直可以另開條目編寫。如果這也認為是原創研究不應保留,那麼請先處理比這個更垃圾的大量獲優待條目。—Baycrest (作客) 2017年10月9日 (一) 15:18 (UTC)
  • 無論方針指引,作用都應該是服務於發展條目,而不是服務於刪除條目。中文維基濫用關注度指引胡亂作為,其實是社群生態失敗的體現。-- 晴空·和岩 留言板 2017年10月12日 (四) 15:08 (UTC)
  • 存廢覆核討論至今已大半月。保留方雖未提交符合《關注度指引》的來源,但全部均為可靠來源,可互保不足,編者可根據條目中的十幾個來源,毋需原創研究即可得出車點結構等基本內容,符《可供查證方針》、《非原創研究方針》及《中立的觀點》等核心方針。請J.Wong君駁回Nivekin君所請,維持原決。--M.Chan 2017年10月13日 (五) 05:21 (UTC)
  • 無論是援引方針、指引抑或論述,請扣緊所引條文或論述及條目。援引條文或論述時,請闡釋與條目內容或來源有何關係。例如︰哪兩個來源可以互補。請勿流於空泛討論。--J.Wong 2017年10月19日 (四) 05:47 (UTC)
  • Bluedeck君。--M.Chan 2017年10月19日 (四) 06:09 (UTC)
    • 這個車站最主要的問題是缺少第三方來源。如果是個公路基礎設施,可以在衛星上查到,那我就傾向於關注度例外。但是這個在地下,沒有這個便利。只有地鐵站商品需求彈性不大這一個小小的理由可以說建設方少了一個吹捧的動機,所以我是很弱的弱保留。Bluedeck 2017年10月19日 (四) 12:26 (UTC)
  • 已有此來源,再配合其他來源,足以支撐條目,符合《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10月26日 (四) 11:50 (UTC)
有存檔:User:Bluedecklibrary/板橋站 (武漢地鐵)原頁面 Bluedeck 2017年10月1日 (日) 04:24 (UTC)

層級1(我們從都市計畫層面說):

  • 首先,在中國,武漢這種國家中心城市,她的規劃有三個層級:1、城市總(體)規(劃),總規是國務院批覆的;2、總規下有「控規」(全名:「控制性詳細規劃」,這種條目如果再沒人寫,只能我這個三腳貓先寫,補上缺憾),當然每個地方叫法不一定一樣,多數地方都叫「控規」,深圳市比較喜歡「搞特殊」深圳的控規叫做「法定圖則」。3、控規下面,就有專項規劃,比如「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控規和專項規劃一般是在省住建部門(如: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當然也有的可以在省政府甚至本級政府審批,這裡不贅述。
  • 那麼,總規、控規和專項規劃可否作為可靠來源呢?答案是:可以的。因為,這三個層級的規劃,都是專門組織都市計畫設計院(徵求廣泛意見後)編制,並經過多方案必選、公示徵求社會意見,並經過發改、環保、國土、安全、工業和信息化、以及所涉及地方居民的同意後,方可成稿並得到批覆,也就是,屬於公開的、有高度可信性、科學性的可靠來源。
  • 那麼現在這些來源就應該是諸如「武漢市地鐵總體規劃」之類的資料,當然這個在網上不一定找得到,但可以想想辦法。
  •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這個條目都有可靠來源,只是來源的「名字」,要去想辦法找到。當然壞一點的話,直接編造一個《武漢市城市軌道交通專項規劃》(武漢市都市計畫設計院編制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覆。。。。作為來源,完全也可以矇混過關,當然我不主張這種做法)

層級2(我們從工程建設層面說):

  • 武漢的地鐵,應屬於某一級別(由於我並沒有做過地鐵項目,具體不詳,但我估計應該是武漢市市屬項目,也就是在武漢市政府委託市發改委審批)。
  • 那麼不管你是哪一級別審批的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當地(省級或者市級)的住建部門,對這個項目都會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合稱為「兩證一書」),這些都是直接針對這項工程的可靠來源,裡面對於每一個地鐵站的用地面積、位置、容積率、開發強度等,多有明確的規定,而且不能突破。
  • 即使我們不從項目的立項批覆和選址規劃方面說,換一個角度,大家比較熟悉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武漢市地鐵項目不屬於任何級別的秘密項目,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必須進行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公示,最終環評報告還要報送當地甚至國家級環保部門審批(地鐵應該是省級環保廳批就可以了)。所以,經過公示、審批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也是可靠來源。

  • 總結:作為一個市屬重點工程重要組成部分的——地鐵站(還是武漢這種大城市的),都不可能以「缺乏關注度」這種理由刪除,只要稍微懂一點點中國大陸都市計畫或者工程建設的人,都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如果繼續這種提刪,恕我不禮貌地說:只能體現你的知識水平不足。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2日 (一) 14:12 (UTC)

  • 好吧,讓我這個GNG方面的三角貓和規劃方面的三腳貓簡述一下為什麼城市地鐵站的條目可能不符合我們的收錄準則:
  • 首先,GNG不等於有可靠來源,GNG=有多方獨立可靠非一次文獻的有效介紹。如果關於某個主題,有可靠來源,但是可靠來源中用以查證的信息非常少,抑或是該可靠來源是一次文獻,或該可靠來源是非獨立文獻,以至於一個獨立條目不能完全依賴這些來源,那麼我們不應當為該主題建立一個獨立的條目,而應當儘可能地將這為數不多的可查證信息合併到母條目。
  • 然後誠如上一位用戶所述,在中國大陸,城市有總規,有控規,還有專項規劃和修規,在上海非常特別,還有控制性編制單元規劃。這些文獻是可靠文獻不假,是獨立來源也沒錯,可是,它們是非一次文獻嗎?這個問題大家可以思考一下。退一步說,就算它們不是一次文獻,這些規劃中一定有關於地鐵車站條目的有效介紹嗎?答案是否定的。GNG關於有效介紹的定義是,有效介紹直接而詳細地介紹了條目主題,以至於用戶無需透過原創研究發掘條目內容。很好,我們不妨看一下總規,控規,單元規劃和專項規劃裡邊介紹了什麼:
  • 我們看看總規。這是上海新一輪總體規劃的公示稿,裡邊包含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圖集,以及更為詳細但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大家可以翻一翻這些材料,然後不難發現,裡面根本不會介紹某個特定的地鐵站。
  • 再看看單元規劃:是上海的一份控制性編制單元規劃,其中交通部分大家不妨看一下,關於車站,只在圖中標示了位置,沒有一絲一毫的介紹。
  • 控規呢?是靜安寺社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其中關於車站,依然只有位置,沒有一點介紹。當然,如果您要把地鐵站周邊的地塊算進來,對不起,來源沒這樣說,屬於原創研究。
  • 最後看看專項規劃哦。上面一位用戶提到,有《軌道交通專項規劃》。我們不看一個地區的軌交專項規劃,我們看一條線的。範圍變小了,介紹應該會更詳細吧?是上海軌交15號線的專項規劃,我們再次驚訝地發現,裡邊只在圖上標了車站的位置,沒有任何文字介紹。

我們找了規劃方面的來源,結果似乎不滿意。再看看土地方面的來源呢?兩證一書有沒有用呢?這裡不妨給大家展示一下兩證一書中有多少可查證的信息:

  • 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文件不短,但是去除官話、套話,剩下的看上去有百科性的內容只有:工程位置、性質、基本的規劃條件。所有這些可查證信息加在一起,都不會超過一個小小作品。當然,還有規劃部門對工程的要求——但這樣的要求註定是不能寫到條目裡邊去的,一來沒有百科性,二來批文上政府機關的要求屬於一次文獻。
  • 最後的最後,我想說,如果真的有規劃,有兩證一書,地鐵站的來源就可以不用擔憂,那只能是一個空想罷了。但是我打心底希望這不是一個空想,而是事實。因為如果有了各種規劃,兩證一書,地鐵站條目都解決了,那麼,在上海中心城區,每一處新建工程都必須有規劃依據和兩證一書(順便一提,土地儲備/拆遷工程還要辦理臨時用地許可呢),那我可以為每一個工程都創建一個條目。--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14:59 (UTC)

本來打算睡覺了,那麼就這個條目來說呢,既然有人非要欠抽,來吧,我就按照我剛剛的思路,隨意找了一個可靠來源,這裡面的:專家論證、公示、徵求意見、批覆等等概念,都是我在前面的掃盲中提到的。政府的立項批文當然是可靠來源,比如「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批覆」(即使是一次文獻,也可以謹慎使用,不完全在維基排斥一次文獻)。另外說一句無關的,前幾天Antigng趁我睡覺了,然後偷偷摸摸把我封了,結果第二天大清老早別人告訴我他亂封我,結果呢,我上班路上沒有看前面,因為眼睛盯著手機在看他到底怎麼回事,右腳一腳踩到了一大泡「人類排泄物」上面,我拍了照片,明天給Antigng寄過去,因為這是Antigng給我「禮物」,非常「感謝」他!一直被Antigng編輯衝突,我煩了,我睡覺了,當然他如果要繼續趁我睡覺偷偷摸摸封禁,那就隨便他。最後最後我想說:「很多人對於工程方面都不懂,但別人不懂就不說話,Antigng上面說的那些,顯示他不懂還要裝作懂,真是貽笑大方啊。。。哎,救不了救不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2日 (一) 15:16 (UTC)

  • 我正文的第一句話:「首先,GNG不等於有可靠來源,GNG=有多方獨立可靠非一次文獻的有效介紹。」如果您在用規劃經過反覆論證、公示來證明來源的可靠性,那麼我想說,我其實動搖的並不是來源的可靠性,而是來源的非一次性和介紹的有效性。固然,一次文獻可以在條目中有限度使用,但是GNG明文規定關注度來源「必須是二次文獻」。同時,來源必須有有效介紹,「順帶提及」的來源不能證明主題的關注度。--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15:24 (UTC)
  • 另外,我補充一句:Antigng說了那麼多,然后里面很多基本概念都錯了,他連什麼叫「專項規劃」都沒搞明白,他列舉的一個項目的規劃(不是城市的某一個功能性專項規劃),笑死了!大家看到了,這就是不學習的後果,可見,各位千萬不要被Antigng忽悠住,這傢伙分分秒秒都把「方針」掛在嘴邊,好像他就是方針,事實上他也就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在解讀。摘上面他的一句原話「為什麼城市地鐵站的條目可能不符合我們的收錄準則」,我靠,真是奇觀啊,維基方針成他Antigng他們私人的了。各位,以後記住,和Antigng,少講話,他無論說啥,當沒看到,不然你會被他的歪理說教弄的懷疑人生(然後不小心上班踩到人類排泄物)。睡了!大家晚安。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2日 (一) 15:31 (UTC)
  • 「他列舉的一個項目的規劃(不是城市的某一個功能性專項規劃)」,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原因列在上邊:「範圍變小了,介紹應該會更詳細吧?」。如果單一的項目規劃里都沒有詳細介紹,能指望範圍更大的規劃里有嗎?--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15:36 (UTC)
  • 麻煩保持文明,就事論事,與條目無關之事情請可免則免。--J.Wong 2017年10月2日 (一) 15:39 (UTC)
  • (±)合併武漢地鐵七號線:條目現有內容及文獻無法支持其具備獨立關注度的斷言。然而,或可合併並重定向至至線路主條目,或新建武漢地鐵站點列表,以保留現有文字內容。待到數年後文獻增多後便可復建條目。--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0月2日 (一) 16:15 (UTC)
  • 愛孟君︰個人從不反對使用可靠一手來源來建立條目。但此來源閣下肯定可以藉此不經原創研究而去寫一篇條目?請就事論事。如果有上述政府文件,當中確實有簡單講述此站,用戶可以不經原創研究而藉此可以撰寫出一定內容,在下二話不就即時復還。--J.Wong 2017年10月2日 (一) 16:29 (UTC)
  • (!)意見目前較難找到嚴格二手來源是因為這些都是建設中的車站,換句話說,建設中的車站乃至尚處規劃的車站,其收錄準則應當明確。J.Wong給出的新聞報道即是關於車站命名問題,這在長株潭城際鐵路#站名問題也發生過,快要建完時將很多車站改名。因此各人認為建設中的地鐵線可有條目,而其車站應待試運營起才適合收錄,那時新聞報道等關注度完全就不會有爭議,而且名稱等問題也穩定下來了。 Abacn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17:29 (UTC)
  • 你們愛怎麼玩怎麼玩,外行指揮內行,這是維基常態,我早就習慣了,然後就拿關注度、文明(保持文明?一大早被Antigng搞得右腳踩X,你還保持文明?)這種雞毛當令箭,再來麼就濫權封禁,隨便你們。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2日 (一) 23:53 (UTC)

之前一直不關注這類議題的菲菇和Abacn,在看到我發言之後,慣例站出來對人不對事地唱反調,如果這個條目被砍掉,大家心裡明白就好,我已經盡力阻止破壞,沒空也沒時間了,再說下去我就要被封了,抱歉,恕不在此繼續回應,我寫條目去了,拜拜。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3日 (二) 04:46 (UTC)

有關上面一位用戶說我和Abacn對人不對事這點,我想指出上方我們兩人的發言完全沒有針對任何當事人的說法。至於上面一位用戶聲稱要把「人類排泄物」的照片寄給Antigng的言論,我不評判其是否文明和對人不對事,請讀者自辨。--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0月3日 (二) 07:29 (UTC)
據菲菇所言,「我想說『我們兩人』都沒有針對任何當事人」,不知該用戶可以代表另一個帳戶的理由,請恕我惡意揣測一下。--雲間守望 · 留言 2017年10月3日 (二) 08:12 (UTC)

參考文獻

  1. ^ 地铁7号线板桥站. 武漢城市留言板. 2017-07-04. 
  2. ^ 地铁板桥站四个出口只有三个 另一个建在哪里. 武漢城市留言板. 2017-08-02 (中文). 
  3. ^ 板桥站出口位置. 武漢城市留言板. 2017-05-31 (中文). 
就是有人提出刪除才會有存廢討論紀錄。順帶一提,那一票刪除是在提刪關注度段落的最下方。謝謝。—AT 2017年10月27日 (五) 09: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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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將針對內容進行調整,且該條目和臺大,政大,文化之章節均屬類似,並具有獨立之完整性,應予以保留。—Billy5316留言2017年10月20日 (五) 13:18 (UTC)
    • 頁面沒錯是曾被刪除,但現已恢復成重定向,請問閣下想覆核什麼呢?如果是要恢復條目(並非重定向)的話,似乎缺乏關注度。以下留有日誌項目以供參考。

--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0月20日 (五) 19:00 (UTC)

此人為公眾人物,於2017年5月被澳門政府驅逐出境,有眾多傳媒報導,因此應為公眾人物. https://www.singtaousa.com/ny/19-%E5%8D%B3%E6%99%82%E6%B8%AF%E8%81%9E/104755-%E5%BC%B5%E5%BE%B7%E6%B1%9F%E8%A8%AA%E5%95%8F%E6%BE%B3%E9%96%80%E3%80%80%E8%A8%B1%E7%AB%8B%E7%87%8A%E9%BB%83%E4%B8%B9%E6%99%B4%E8%A2%AB%E9%81%9E%E8%A7%A3%E5%87%BA%E5%A2%83/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509/s00001/1494286928855112.120.13.137留言2017年10月22日 (日) 07:20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再議自然災害條目收錄標準,希望各位移步進行討論,謝謝。—AT 2017年10月28日 (六) 07: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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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該頁有數筆修訂版本刪除由當事人自行執行,經檢視後,提出需覆核之刪除及覆核理由如下:
  1. Special:diff/44072981:回退即可,未至RD2;
  2. Special:diff/35206847:回退即可,未至RD2;
  3. Special:diff/35164204:回退即可,未至RD2;
  4. Special:diff/35071028:回退即可,未至RD2。——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6日 (一) 14:09 (UTC)
同意阿道夫,未至RD2,為保存歷史完整性,予以復還。Bluedeck 2017年11月7日 (二) 08:3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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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該頁有數筆修訂版本刪除由當事人自行執行,經檢視後,提出需覆核之刪除及覆核理由如下:
  1. Special:diff/34912182:回退即可,未至RD2;
  2. Special:diff/35071006:回退即可,未至RD2。——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6日 (一) 14:13 (UTC)
35071006:同意阿道夫,復還。34912182:確實不符RD2,但由於它混淆了當事人提供的committed identity散列像,可能構成惡意代碼而符合RD3,按RD3隱藏,但是,用戶名和摘要復還。Bluedeck 2017年11月7日 (二) 08:40 (UTC)

http://www.chinessmedia.com/—Aiguomajia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2:11 (UTC)

維基百科並非宣傳工具。條目內容和措辭均需重新考慮,建議重寫,恕駁回所請。重寫前建議先參考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方針,謝謝。--Lakokat 2017年11月10日 (五) 10:04 (UTC)
條目 非關注度來源(不含google地圖、衛星、YouTube行車記錄儀短片、實地照片)
伊勢交流道 伊勢ICで出口規制をおこなうこと 伊勢市の高速道路IC 伊勢IC(伊勢市楠部町)|ルートナビ
朝熊交流道 朝熊ICを基點とした路線図
鳥取縣道205號木地山倉吉線 県道205號線沿い(鳥取県)の公共施設/機関
鳥取縣道273號三朝溫泉木地山線 鳥取県中部の地震による土木構造物の被害

(段7介紹273線地震中受災狀況)

鳥取縣道279號淀江連絡線 県道279號線沿いの電気自動車充電スタンド 県道279號線沿いのお買い物
杉坂隧道 トンネル覆エコンクリートの ひび割れ変狀とその點検評価

(237頁段4講解衫坂隧洞的健康狀況)

點検計畫・修繕計畫 (トンネル)
二見系統交流道 二見JCTの詳細情報 二見JCTを基點とした案內 伊勢二見鳥羽有料道路

(沒有為二見料金所找到可用來源,撤回對其的保留)Bluedeck 2017年10月23日 (一) 20:30 (UTC)

  • (:)回應 「關注度例外」只是某位編輯的個人意願及陳述,要以此作保留理據,必須獲得共識,最好寫入指引/方針;不然每個人都弄一套「例外」出來,那就沒有「例」了。-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0月24日 (二) 02:52 (UTC)
  • (!)意見 説直白一點,需要「例外」處理全因為心愛的條目未能符合《關注度指引》的基本要求,否則提供兩三個獨立第三方的有效介紹已經可以終止討論了。這般完全出自個人主觀意願,公然要求社群忽略既定共識的歪風,我認為不應該亦不能夠助長。--14.0.153.252留言2017年10月24日 (二) 04:13 (UTC)
    • 關注度例外只是一個一般的討論內容而已,其本質意願是抓出可以符合V但無法符合GNG的材料並尋求社群同意其保留。由於V、OR和POV才是真正的核心內容方針,可以想像符合V而不和GNG的內容存在,且此內容值得保存的情況。更多關於例外不是方針但仍適合在討論中引用的爭論,可見例外論述頁面的評論1、2。遺憾的是目前針對關注度例外的討論中主要針對的是「這不是方針」的問題,而沒有任何人和我爭論過我的例外本身的理由的合適性,實際上我更希望見到這方面的探討。Bluedeck 2017年10月24日 (二) 05:25 (UTC)
  • 伊勢交流道此來源似乎未能成為條目主要來源,未能為條目帶來足夠內容。
  • 朝熊交流道此來源似乎未能成為條目主要來源,未能為條目帶來足夠內容。
  • 鳥取縣道205號木地山倉吉線此來源提述此道路附近有何公共設施或機構,然而此並非條目重點。亦似乎未能成為條目主要來源,未能為條目帶來足夠內容。
  • 鳥取縣道273號三朝溫泉木地山線此來源或可成為條目主要來源。
  • 鳥取縣道279號淀江連絡線來源一來源二提述此道路附近有何自動充電站及店舖,似乎未能成為條目主要來源,未能為條目帶來足夠內容。
  • 杉坂隧道此來源日本土本學會發布,雖然部分作者為日本道路公團僱員,但亦有大學學者參與。另外,此來源亦能提供足夠內容。當可視為可靠獨立二手來源。符《關注度指引》。鑒之,駁回所請,維持原決。
  • 二見系統交流道︰上列三個來源似乎均未能成為條目主要來源,未能為條目帶來足夠內容。
  • 二見收費站︰其餘三位保留者,北極企鵝觀賞團君、Walter_Grassroot君及Lanwi1君,以及其他編者,此文會否有來源可以援引?
  • 可供查證方針》訂明「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非原創研究方針》則訂明「如果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來支持某個主題,關於這一主題的條目不應出現在維基百科上。」;《關注度指引》相關要求並非無中生有,亦非僅僅屬於指引級要求,而是繼承前述兩條三大內容方針所要求。用戶應該清楚明白此要求。
  • 以上。謹此。--J.Wong 2017年10月25日 (三) 11:36 (UTC)
    • 上表中所列來源並非直接用作條目描述之用,條目中的細節內容,如道路地理位置,起始終止地點,所連接道路,車道數量,速度限制,凡此種種,皆可以容易而準確地從一手來源獲得。而此一手來源則是Google street view。以ise IC為例,此乃street view north bound,此乃south bound。這才是主要信息來源。此乃可靠、準確、公開的第三方來源,而其一手的性質本身並不導致其與V衝突,僅與GNG衝突。這才是我要求關注度例外的核心原因。Bluedeck 2017年10月25日 (三) 18:13 (UTC)
    • 但如果來源未能為條目帶來任何內容,或者只有少量內容,譬如地理位置、所連接道路、車量數目、速度限制等數據,而無其他文欄位落以提供更多訊息,又如何成為條目主要依靠來源?而且《收錄準則.禁雜瑣細碎》就是明訂以禁止條目僅僅用以羅列數據。《關注度指引》可以不在乎,但來源能否可靠地支撐條目更為重要。--J.Wong 2017年10月26日 (四) 11:20 (UTC)
      • 《關注度指引》可以不在乎,Jwong成功被洗腦了XD。言歸正傳,上表所列出的來源並不起到主要來源的作用,甚至不起到counter hoax的作用,而是起到輔助說明條目存在需求的作用(i.e. 二手來源的作用)。除此之外,google earth可以成為上述所有條目的主要來源。關注度要求來源所以具有的4個性質分別是第三方,二手,有效介紹,可靠。其中表中來源說明信息具有市場,而google earth則是明顯的可靠和第三方來源。那麼剩下有效介紹這個問題。這個我認為google earth也是滿足的。在我眼中,google earth是一個足可稱為有效地介紹了地球上全部的露天設施的來源。有效介紹的作用就是,「so that no original research is needed to extract the content.」,而google earth即做到這一點。對於地鐵站、多重立體道路或者隧洞,G earth顯然無能為力,因為這樣的設施隱藏在地下(但是即使是這樣,使用G maps也可以獲得能夠支撐起一個條目的信息)。以ise ic為例,我們檢查一下其內容:

名稱:伊勢交流道(假名:いせインターチェンジ)位置:位於三重縣伊勢市。類型:伊勢自動車道的交流道。連接道路:直接連接國道23號,間接連接三重縣道37號鳥羽松阪線。歷史:1993年3月29日 - 伊勢自動車道勢和多氣IC至伊勢IC之間開通,此交流道也同時啟用;1994年4月17日 - 伊勢二見鳥羽收費道路全線開通。交流道周邊:五十鈴川站(近鐵鳥羽線)、伊勢神宮(內宮)。鄰近設施:伊勢自動車道、伊勢二見鳥羽收費道路。(條目完,有縮略)

可見除了歷史段落,由g earth足夠得到所有其他信息。至於交通設施名稱、位置、連接道路、臨近設施等等內容是不是資料庫類型的信息羅列,這是一個開放問題,不否認可能有人認為這是IINFO,儘管我不這麼覺得。那麼,以上主要說明為何關注度可以在此不適用而不影響V、OR。而IINFO問題不在討論範疇之內(因為IINFO的界限模糊,討論流於主管意見,因此——如果主刪方刪除理由有變更,需要在VFD重新開啟一輪以IINFO為由針對這類型條目的提刪,這才能解決社區是否認為上述信息是IINFO的問題)。Bluedeck 2017年10月28日 (六) 20:10 (UTC)
之所以說《關注度指引》可以不在乎,是因為《關注度指引》其實是各條方針指引彙整而成。《關注度指引》多少是建基於《可供查證方針》「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第三方公開來源。」以及《收錄準則》「維基百科條目毋須收錄每一個細節,而是應該總結經過評審及得到認可的知識。」而如果來源未有足夠內容,如何能成為條目可依靠來源呢?--J.Wong 2017年10月29日 (日) 07:29 (UTC)
嘛,都說了,細節信息是G earth來的,然後「信息有市場」這個判斷則是表中來源表明的。Bluedeck 2017年11月2日 (四) 15:56 (UTC)
@wong128hk:可以理解這個串無法決定。因為這類條目特別多,同類型的決定可能成為其他仲裁中的先例,分量很大。如果可以,我支持將此串包起來扔到客棧,進一步討論。Bluedeck 2017年11月8日 (三) 15:31 (UTC)
可以理解你想盡一切辦法保留條目。但是不合格的條目夠多,便可延後處理這觀點實在不敢苟同。同類型條目在沒有有效來源下被大量「暫時」保留已經是兩年前的事。兩年來條目的關注度一直沒有改善,關注度指引亦沒有重大更改,我認為如今一拖再拖,可能已構成遊戲維基,阻礙方針指引的正常實施。--14.0.154.187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2:17 (UTC)
嘛,遊戲維基是濫用方針,在方針的界限內做出有害維基的事情。我做的事情正好是反過來。另一方面,我確實是在阻礙指引的實施。關注度例外的整個作用就是這個。不過,我這麼做的理由也已經詳述在彼處了,如果您認為我的理由不對,可否在評論區指出?Bluedeck 2017年11月9日 (四) 03:51 (UTC)
PA或SA可能有關注度,但是日本的交流道或收費站多無關注度來源,上述亦如此,應予以刪除。—AT 2017年10月26日 (四) 16:51 (UTC)
實在無法接納Google Earth成為條目可依靠主要公開可靠獨立來源,抱歉。--J.Wong 2017年11月9日 (四) 04:39 (UTC)
Bluedeck君︰若然提案純粹是再次辯論此等條目存廢問題,則在此進行就可以。而若然提案會修改各項相關方針或指引或確立新方針指引,則此等提案可以暫且擱置。--J.Wong 2017年11月9日 (四) 04:49 (UTC)
想(客棧)討論的就是G earth是否可當作條目的主要信息來源的問題。Bluedeck 2017年11月9日 (四) 04:58 (UTC)
那麼,我儘快往客棧放一個討論。Bluedeck 2017年11月9日 (四) 05:11 (UTC)
@Wong128hkBluedeck: 可以為「暫且擱置」定立一個限期嗎?希望不要再等兩年⋯⋯--14.0.154.187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5:41 (UTC)
我計劃在我的時間的明天晚上在客棧開討論。如果您有反對G earth入條目的原因,也可以先放在這裡,或者到我的討論頁,或者到關注度例外評論區,或者您開客棧討論也行。Bluedeck 2017年11月9日 (四) 05:42 (UTC)
如果討論結果未如你的期望,請勿再阻撓提刪。--14.0.154.187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5:49 (UTC)
從歷史角度來看,這類型討論從不會得出一邊倒的結果,因此我才會做出這樣一例一議的保留條目的努力。如果社區最後明確地得出了某個結論,那麼我自然會照做。如果討論流於無共識收尾,那麼我沒有理由放棄這個努力。Bluedeck 2017年11月10日 (五) 17:59 (UTC)

請閣下要的話重建就好。--米莉婭諾朵卡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4:52 (UTC)

所以這頁面不能編輯,要另開頁面的意思?

  • 狀態:   復還
  • 覆核理由 = 當初刪除此模版的原因是當時維基百科採用的授權許可GFDL在當時的狀態與維基新聞不兼容,但是按照meta:Wikimedia Forum的討論所示,現在雙方的授權已經互相兼容,所以不再構成問題。

——C933103(留言) 2017年11月12日 (日) 13:39 (UTC) 復還。另請複查這些頁面是否符合當前需要。--Techyan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6:27 (UTC)

1.(タグ: link、增加廣告宣傳內容、加入博客連結、新用戶加入疑似宣傳性內容) 答:內容為敘述生平、求學過程、經歷,此頁面並無加上博客連結。 頁面所有連結皆為已採訪過本人的報章媒體,以資證明是具有知名度可以建立此頁面,並非為了宣傳。 2.因為有侵權嫌疑,僅提供了站外存檔。如需查看頁面歷史列表,可點此處。Bluedeck 2017年11月16日 (四) 01:46 (UTC) 答:自傳內容皆為本人撰寫。

  • 覆核理由:您好,有關於提出 楊應超之刪除理據:個人宣傳。 因為不熟悉維基百科操作,請見諒。 原為 User:SS Liu/草稿01,因網址名稱錯誤,另新增條目 楊應超,而後被通知刪除理據。 想申請恢復 楊應超,而非 User:SS Liu/草稿01。 內容為敘述生平、求學過程、經歷。 頁面所有連結皆為已採訪過本人的報章媒體,並非杜撰,以資證明是具有知名度可以建立此頁面,並非為了宣傳。 請提供意見,謝謝。
完成:已經有許多新聞來源提及。來源搜尋: "駁二蓬萊站" —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圖片知網工具書。--Iokseng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01:58 (UTC)

以上,供你參考Tomtom3309留言2017年10月28日 (六) 15:27 (UTC)

  1. 有編排可以理解,但不見得在中文維基以日文羅馬字來排序是合理。應考慮其他中文使用者實際能夠運用的排序方法。
  2. 對,沒有用處。
  3. 不認同。維基不是用來教導讀者學會一種語言,中文以外的語言的排序法或特徵等不應通過維基來進行演繹。更甚是,我自己會日語,但是這些分類或列表對我一點用處也沒有,何況不會日語?個人建議這些列表可以考慮改按都道府縣來排,還有一點實用性。

以上。—AT 2017年10月28日 (六) 16:13 (UTC)

  1. 好,那請你提出一個具象的說明,謝謝。
  2. 了解,不過這只是你的個人意見。
  3. 了解。但我要告訴你的是,我無意也不打算用維基百科教導其他讀者,我採用羅馬拼音進行分類也僅是為了區別。另外,你會日文是你個人專長,我想會不會日語與此無關;這些列表對你無用也僅是你個人意見,不代表所有人。按都道府縣來排是個可行的選項,但是各個行政區內的排序也會是個問題。Tomtom3309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9: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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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羅偉民是舞台劇演員進身配音員。他剛出道就在高志森的春天劇團擔綱演出1997年《五個相撲的少年》五個相撲的少年-春天官網、1999年《玉女添丁》(場刊的演員表演員介紹),前者入場人數4890人、後者3921人,極度接近5000人的門檻。而且,1997年演出的香港公映電影豆丁奇遇記 ,飾演要角阿強,誘拐六歲小童豆丁,這都記載在1999年台灣出的一本電影雜誌之中:〖截圖〗link1link2,《中華民國電影年鑑》,1999年,頁122。)羅作為演員的主要演出,都有白紙黑字記載,應已合付收錄規定。
  • 而且,作為配音員,他的演出更加豐富。比如為電影功夫廚神 (2009)配音粵語公映版,片末都有報幕留名:【片末報幕】
  • 羅偉民在2010年03月26日 - 04月11日演出舞台劇《科學怪人》,劇作場刊介紹羅提及他也擔任配音員,又舉了十多齣電影配演名演員作為例子,可見羅偉民在配音的成就更高,都是白紙黑字有根有據,不是網民胡亂寫的:〖場刊演員介紹頁〗。—Kameyou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21:09 (UTC)
  • 請問接近五千是從何得知?另外,「功夫廚神」之中,所配演角色為何?--J.Wong 2017年11月11日 (六) 06:19 (UTC)
    • 票房4895人,是「春天舞台」的官方網頁寫著的,截圖。至於功夫廚神,羅負責配吳建飛的角色張金雷,但報幕沒有寫出來,可惜。—Kameyou留言) 2017年11月11日 (日) 20:00 (UTC-8)
  • 既曾聲演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而所參演舞台劇觀眾數量亦接近五千人,與《人物收錄準則》相關條款元素接近,即商業發佈、要角及觀眾數量相當。鑒之,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11月18日 (六) 12:56 (UTC)
  • 狀態:   駁回
  • 覆核理由:此三則模板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05處被刪除,其理由:重複模板、無用模板。但是,這兩個理由中,前者並非事實,後者並非刪除理由。前者並非事實:三個模板有這微小的區別,可能足夠對模板編者具有意義。後者並非理由:刪除守則WP:DP#REASON已於今年10月更新,更新後僅無用不再構成刪除理由。Bluedeck 2017年11月13日 (一) 05:25 (UTC)
  • 《刪除方針》刪除理由列表並無排除其他理由,該等理由理應理解為較少爭議理由,而非藉以排除其他提刪理由。該等提議的而且確已經擱置,可見將來此等模板用於各條目之中作導航機會甚微。是故是次提刪亦屬合理。建議將該等內容直接放置於條目內。此舉會更符合英文版《模板空間指引》所訂,模板空間不應用以放置條目內容。--J.Wong 2017年11月18日 (六) 17:03 (UTC)
    • User:wong128hk不知我是否正確理解了jwong的意思,但是此覆核結論似乎仍是以"該等提議的而且確已經擱置,可見將來此等模板用於各條目之中作導航機會甚微。"做主要結案理由。這個理由在修訂刪除方針時是諮詢過社群共識後,才決定不是適當的刪除理由的。請看DP討論頁面的記載。因此這個理由並非「其他刪除理由」,而是DP修訂時社群多數認同不恰當的理由,不可作為刪除理由使用。Bluedeck 2017年11月18日 (六) 18:28 (UTC)
    • 補充︰此等導航模板已經喪失導航功能,其內容完全可以放入條目之內,即其所載內容已經成為條目內容,而非模板內容。而《刪除方針》除卻新修訂以外,亦有規定「不符合條目、模板、維基計劃、用戶名字空間使用目的的頁面」可以提刪,此等模板已經不符合模板空間使用目的,所以提刪並無不妥。--J.Wong 2017年11月19日 (日) 04:51 (UTC)
      • 不同意你這個「不符合條目、模板、維基計劃、用戶名字空間使用目的的頁面」的理由。雖然一時想不起來具體名稱,但是我遇到過多例模版僅用在一個條目的同時發揮良好作用的例子。另外這個不符合名字空間目的的結論還是經過無用推導出來的,而模版無用本身不滿足刪除條件的這一共識已經隱含了模版無用並不構成其不符合模版空間用途的這一結論。因此,這不過是一個無效的理由重新包裝了而已。儘管如此,AT已經用別的理由說服我了,我停止上訴。Bluedeck 2017年11月21日 (二) 02:59 (UTC)
未完成,內容大部分援引該頁面,建議重寫。直接引用這些來源的文字除衍生版權問題外,遣詞用字亦未必適合百科收錄。--Lakokat 2017年11月21日 (二) 05:39 (UTC)
未完成,遣詞略為誇張,建議重寫。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利益衝突。既然該人物有如此成就,那也不必多番強調,看官自有判斷。--Lakokat 2017年11月21日 (二) 06:46 (UTC)
未完成,明顯的廣告頁面,建議重寫。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利益衝突。--Lakokat 2017年11月21日 (二) 06:46 (UTC)
(:)回應@Michael Chan:@AndyAndyAndyAlbert:本人一看,心涼了半截,我真的要為書生君説兩句,最初這個條目上報Wikipedia:AFD之後,為何你當時不就「於根室半島近距離掠過,造成我們北海道降雨量甚大,另今年一月有被覆核過,結果為復還。」這個理由投下保留甚至快速保留票?而反而要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這裹提請?令到書生君為此做刪除動作,你們可以解釋一下嗎?維基百科:刪除方針的投票結果當中清清楚楚寫明「7天後,管理員會根據討論結果決定如何處理。」和「頁面被提出存廢討論而沒有反對意見,將作刪除論。」,書生君只是按照維基百科:刪除方針當中的方針和指引來辦事,本人完全不覺得有甚麼問題,請你們不要再冤枉好人了好嗎?管理員只會按方針和指引來辦事,即是該條目在Wikipedia:AFD當中的討論結果!而不是好像你們所説的「故亂提刪」!請你們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做以上的請求時,熟讀清楚維基百科:刪除方針當中的方針和指引,才好提出以上的請求好嗎?--MCC214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06:57 (UTC)
經過檢查,彼時3枚刪除理由均不奏效,頁面已經恢復。Bluedeck 2017年11月24日 (五) 22:40 (UTC)
無共識保留的辦理手續是保留,而不是userfy。Bluedeck 2017年11月24日 (五) 22:43 (UTC)
換個管理員再過來,這些頁面是基於日本交流道列表而分割的,今日本交流道列表依上次存廢覆核暫時移至用戶子頁,這些該一併處理。--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1月25日 (六) 01:05 (UTC)
User:蘭斯特沒看到日本交流道列表的存廢和分割的存廢在哪裡呢。Bluedeck 2017年11月25日 (六) 04:19 (UTC)
管理員近日都兼職廢料回收嗎?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0-12月#日本交匯處列表 → 日本交流道列表 → User talk:Tomtom3309/日本交流道列表。--187.45.179.173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09:05 (UTC)
您提供的討論中討論的是日本交流道列表的userfy事宜,而非其拆分出來的頁面的userfy事宜。雖然主頁面userfy了,拆分頁面也userfy是符合邏輯的做法,但是又見A、Ka、Sa行之外的條目也是沒有userfy的。因此我感到困惑,選擇暫不處理,交由其他管理員處置。Bluedeck 2017年11月26日 (日) 03:02 (UTC)
  • (!)意見:讀起來像廣告也不可。高度不合規的內容請移至閣下的沙盒進行編輯,待修繕完畢後再行正式發布。--HAL Le Patrouilleur 2017年11月14日 (二) 05:0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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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請覆核被刪除的兩個版本,此二版本顯然不符快速刪除方針要求。———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9日 (日) 16:26 (UTC)
  • 相關內容與現版本完全相同,條目今後被刪的可能性亦相當高,待有結論後才刪除或還原,這樣不用額外多操作一次,比較合適。因此,駁回。—AT 2017年11月26日 (日) 16:37 (UTC)
    • @AT:異議。在下主張,存廢覆核重點應著重此快速刪除是否合理,「相關內容與現版本完全相同,條目今後被刪的可能性亦相當高」均與快速刪除是否合理無關;除此之外,在下也不認為「這樣不用額外多操作一次,比較合適」是不予還原的適當理由,因為顯然「應該」地復還操作(至少就在下而言)並不會造成站務很大的困擾。——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26日 (日) 18:57 (UTC)
      • 理解您的看法。我的想法是,如果到頭來也是刪掉的話,還原一次再刪就顯得有點無謂。而且,由於內容相同,還原與否也沒有太大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認為無需太過拘泥於條文,應按照實際情況作出較靈活的對應比較好。如果有需要,您可以尋求其他管理員再作判斷,謝謝。—AT 2017年11月26日 (日) 19: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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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以前的內容有包含為什麼林阿棋可以保釋,是誰把他又放出來繼續危害鄧姓一家人,並又是誰介入,不知用何種方法讓受害人必須嫁給加害人,並造成更多悲劇,這是歷史的一部分,請問維基百科不是自由的百科全書嗎?這種荒妙的事,為什麼又把他隱瞞呢?完整的故事呈現,讓大家清楚事情不是應當的嗎?聽到這則悲劇讓人悲痛萬分,希望給予事實全文真相!!—60.248.229.131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05:44 (UTC)
  • 條目未被刪除,已隱藏之修訂版本抑與覆核理由無關,無從覆核,本案關閉。——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28日 (二) 06: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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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請求恢復 楊應超 條目,根據 2017年11月4日 (六) 18:39 AT 楊應超 (存廢討論通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0/26 (TW))。楊應超此條目內容為敘述生平、求學過程、經歷,此頁面並無加上博客連結。 頁面所有連結皆為已採訪過本人的報章媒體,以資證明是具有知名度可以建立此頁面,並非為了宣傳。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7年11月17日 (五)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完成:非本人創立的子頁面不符合O1。已將編輯歷史復原到User:逆襲的天邪鬼/大量移動清理。--Iokseng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18:15 (UTC)
提請者撤回。--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2日 (六) 07:29 (UTC)

[2] [3] [4]

Xiplus,我本身是覺得可以了。若有必要,就照您所說的直接在條目里進行「修改」好了,不必還原了。我之前,只是需要確認一下。我的「泰國法身寺」的草稿條目,是否已經成為了「維基百科」里的正式條目而已。因為還不太明白,在維基百科建立條目的整個流程,是怎樣的(這是我的第一次翻譯條目,還在摸索與學習中)?感恩您的指點。Pk9720留言2017年12月4日 (一) 08:56 (UTC)
@Pk9720:已成為正式條目,之後有任何問題,可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發問。另此討論標示已處理。--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4日 (一) 23:50 (UTC)

國家四A級旅遊風景名勝區,請求管理員重新覆核。我想編寫一下這篇條目。—Shichen留言2017年12月3日 (日) 08:36 (UTC)

參考資料

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您留言了。這裡指的是sinusitis 容易與Sinus infection 弄混,會出現歧義的問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4日 (一) 02:52 (UTC)
說得也是。感謝點出我思考上的盲點。此案先暫緩好了,留待日後若有需求我再提出。^_^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8日 (五) 23:27 (UTC)
  • 狀態:   部分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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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社群的共識有二:(1)谷歌地圖雖然勉強可以視作可靠來源,但是看圖講故事(即原創研究)的疑慮卻未能釋除。(2)谷歌地圖不可作為關注度來源。請參考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Google Earth、Google Maps、Google Street View 和其他相似信息來源可否作為條目的來源。有鑒及此,上一次討論時暫時擱置的條件已經不存在,上述條目應該當歸類為未符《關注度指引》。—187.45.179.173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04:01 (UTC)
  • 由於杉坂隧道有來源可證關注度,保留。其餘刪除。—AT 2017年12月5日 (二) 18:53 (UTC)
    • (-)反對刪除:關注度例外理論AT君。--M.Chan 2017年12月6日 (三) 09:56 (UTC)
      • 只是一用戶的論述。對執行方針指引沒有影響。—AT 2017年12月6日 (三) 11:23 (UTC)
        • 見評2及評3。Bluedeck君、AT君。--M.Ch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3:36 (UTC)
          • 所以?那只是藍桌君對於關注度的個人指標,不會亦不可能蓋過關注度指引。—AT 2017年12月7日 (四) 09:22 (UTC)
            • 可否請AT告知為何認為關注度例外中所述理由不適合於這些條目?Bluedeck 2017年12月7日 (四) 14:21 (UTC)
              • 首先,我就不承認所謂關注度例外,這只是您的個人觀點而已。只有滿足關注度指引才可以保留,沒有例外。—AT 2017年12月7日 (四) 14:35 (UTC)
                • 藍桌哥雖然我平時都是支持認同閣下的思考,對不住,關注度例外這我絕不接受,尤其又以此個人理論作為保留,這只是闡述觀點,如果閣下依然認為關注度例外可行不妨提到客棧,只要客棧通過我自然是守維基方針,然而我反對關注度例外,and 變成 or 閣下也是會寫程序的,想必知道這差異多大。--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7日 (四) 14:43 (UTC)
                  • @AT想必你是看過了關注度例外,然後覺得裡面的論點不行,所以才刪除的。我想知道為什麼你覺得不行,其思路為何。「首先,我就不承認所謂關注度例外」,這不是回答。「這只是您的個人觀點而已。」是的。「只有滿足關注度指引才可以保留,沒有例外。」錯,關注度是指引,指引就可以有例外。@蘭斯特:「關注度例外這我絕不接受」好的,但是為什麼?「想必知道這差異多大」我不是把x1&x2&x3&x4變成x1|x2|x3|x4,而是(x11|x21|x31)&(x12|x22|x32)&(x13|x23|x33)&(x14|x24|x34)。換言之所有條件仍然必須滿足,只是可以分別滿足,且在此之外仍有其他標準參考。Bluedeck 2017年12月7日 (四) 15:08 (UTC)
                    • 反對觀點以前就在客棧由他人論述過,不再詳細說明。google地圖也可以用作免除關注度的來源這一點,老實說這和沒有收錄標準沒有分別,只要有一官方來源加上地圖便能保留的話,可能連山邊小屋、電箱也能建條目,無法認同。日文維基輕視關注度的陋習,不應帶到中文維基。—AT 2017年12月7日 (四) 15:19 (UTC)
                      • 其實我覺得關注度問題已經快成為下一個互助大鍋煮人的關鍵性問題了…… 囧rz...-雲間守望者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7日 (四) 15:22 (UTC)
                        • 「反對觀點以前就在客棧由他人論述過,不再詳細說明」客棧中一大堆反對關注度例外的言論,有的毫無道理,有的我已回答,有的很有參考價值,我猜想一定還有我沒看過的,請問你指的是哪個?「老實說這和沒有收錄標準沒有分別……可能連山邊小屋、電箱也能建條目」這個困惑我早已在關注度指引處address過,請問你覺得我的解決辦法為什麼不能解決這個問題?User:ATBluedeck 2017年12月7日 (四) 20:35 (UTC)
                          • 藍桌您已經說了:「何種情況構成合理例外,何種情況不構成例外,我尚沒有一個特別清楚的客觀的標準,主要是憑感覺判斷百科價值和需求彈性。」為何有些條目只有google地圖就可以保留,有的時候就不行?這個問題您根本沒做出解釋。既然您可以提關注度例外,那同樣其他編者也可以說這個條目屬於關注度例外的反例(或許這就是您想要的「關於關注度例外的討論」,但是像M.Chan君上面直接引述關注度例外論述並不給任何附加說明-即未說明為何該條目應該應用關注度例外--是不可行的)。何況,該論述尚未上升至指引,而在有方針指引的情況下應當遵循該方針或指引,而如果有繞過的必要時,該說明為何需要繞過的是繞過方的責任。--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8日 (五) 17:42 (UTC)
                            • 確實如此。我的主要標準是商品需求彈性和百科性,前者雖難以測量,至少還有明確精準的定義,後者則是完全憑感覺。我承認這個是個糟糕透頂的標準,且和我的一貫主張的客觀可測量的理念背道而馳。之所以仍然這麼做了,我的原因是覺得關注度的四個要求在這個情況下超過了V、OR中的要求,所以造成了條目符V符OR但是不符GNG的情況。Bluedeck 2017年12月9日 (六) 20:18 (UTC)
  • (!)意見 連基本的方針和指引都未能正確理解,我開始懷疑Bluedeck有沒有足夠智慧做好管理員的工作。--176.107.176.14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04:05 (UTC)
    • 對指引提出反對意見及不同標準並非是因為不理解這個指引,而是因為在充分理解和思考之後,認為該指引在特定情況下的實施降低維基百科的效用。請理解這個區別。Bluedeck 2017年12月8日 (五) 17: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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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明明沒有廣告, 卻硬被指為有廣告, 明明有三個公正的引用來源, 卻被質疑來源單一, 請求質疑者條列有廣告的字或行, 但又無回應, 還將我的條目列為白紙保護, 維基的公司條目類似我這寫法的這麼多都是怎麼過的? 維基的精神是錯殺一百, 還是鼓勵新進寫作者? 這個條目跟我的有何差別?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4%B8%80%E5%9C%8B%E9%9A%9B%E6%8E%A7%E8%82%A1 為何他就可以過? 為何我的條目是廣告, 他的條目不是廣告, 能不能不要含糊蓋這麼大的帽子, 一行一行跟我校對一遍, 哪裡有廣告可以嗎?—Happygo365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20:06 (UTC)

引用Hal_0005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28#宏景智權的留言:「第一、請參考WP:OTHERCRAPEXISTS和WP:闖紅燈:沒有被提刪不代表一定不是廣告,建議閣下勿以「某某條目為什麼沒被提刪?」來做為理據,蓋因屬無效辯護,不會被採納。」--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6日 (三) 05:20 (UTC)
未完成,條目有多名用戶認為帶宣傳成分。歡迎您重寫,但重寫前如能參考中立的觀點方針及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的話,相信會更理想。--Lakokat 2017年12月10日 (日) 14:29 (UTC)
來源搜尋: "九龍巴士287X線" —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圖片知網工具書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0月12日 (四) 02:46 (UTC)


刪除。--AT 2017年10月18日 (三) 18:49 (UTC)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存廢討論參與人數並不多,難言有明確共識。另外,就是此文當中有足夠多有來源內容,何以刪除以後,幾乎全數丟失。 -3ATENU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10:20 (UTC)

要求立即復原天水圍區內大部份街道條目

其實天水圍區的很多道路是因為Nivekin掛上{{notability}}模板而動議刪除,並得User:AT批准,不過天水圍區道路在維基百科上的條目已寥寥可數,如他/她再將其他的刪除,那天水圍區便沒有道路條目了。因此,我要求立即把它們全部復還,除非那些並無建立過,謝謝。-3ATENU留言2017年11月23日 (四) 10:39 (UTC)

您能夠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的話,自然可以還原。不然,您再高聲疾呼也是徒勞。—AT 2017年11月23日 (四) 10:43 (UTC)
按照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關注度規則,如果一個區域內的道路沒有特別事發生的話便不應該記錄在中文維基百科內,要麼推動改變中文維基百科,要麼使用或創立其他百科網站(參照其他網絡上的網站)——C933103(留言) 2017年11月25日 (六) 08:04 (UTC)
可用Template:小作品來標示香港道路,再呼籲用戶勇躍修改。-3ATENU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8:18 (UTC)
現在的問題是不符合關注度,無法滿足收錄標準。就算掛小作品也無法解決問題。—AT 2017年11月27日 (一) 12:26 (UTC)
的確,《關注度指引》訂曰,僅為提及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另備來源。--J.Wong 2017年11月28日 (二) 04:44 (UTC)
@J.Wong & AT : 公告第4467號〈屋宇地政署:街道命名〉,《香港政府憲報》第133卷第50期,1991年12月13日(同一公告內刊憲的天水圍街道另有天美街天靖街天福路天湖路天耀路天河路)-3ATENU留言2017年12月2日 (六) 07:24 (UTC)
要求:重整天福路轉天耀路及天耀路轉天湖路燈位轉燈的時間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1-06.-3ATENU留言2017年12月2日 (六) 09:23 (UTC)
此來源仍然不滿足關注度要求。另外,屋宇地政署:街道命名的公告,翻查後未見紀錄。香港政府憲報亦同。—AT 2017年12月2日 (六) 09:58 (UTC)
3ATENU君︰請就公告及憲報提供連結。另外,此來源亦無法存取。就算檔案館連結亦無法登入。--J.Wong 2017年12月3日 (日) 12:29 (UTC)
J.Wong: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106112739/http://www.ericcheung.net/dc/2009052204_dc.htm-3ATENU留言2017年12月4日 (一) 09:43 (UTC)
上列來源與「天華路」無關。--J.Wong 2017年12月6日 (三) 06:22 (UTC)
此來源是講述天耀路,而這是有關天華路的資料。-3ATENU留言2017年12月6日 (三) 09:43 (UTC)
所以除命名公告之外,尚有否其他來源?--J.Wong 2017年12月7日 (四) 00:39 (UTC)
@J.Wong:[301]-3ATENU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08:33 (UTC)
既未有其他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12月14日 (四) 14:28 (UTC)
閣下對我的看法或評價,與本條目的存廢討論有關嗎?閣下主張保留30天以上,我是主張保留7天,但我是主張快速刪除嗎?反之,你主張30天以上,期限一過,還是可能被刪除。所以,我真不理解你到底為什麼要和我辯到現在?而且,現在提刪人已經在幫Jessechi擦屁股收爛攤子了,個人希望以後主張Jessechi惡搞條目應該被留下的朋友,可以先幫Jessechi填他挖的洞(最後這句沒針對任何人,更不是針對你)。--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15:09 (UTC)
當然有關係。我害怕中文維基百科上出現任何漸進式的變革。我認為任何方針指引的修改都需要於WP:VPP明確提出,明確審查以後才能通過。但是如果有人打方針指引的擦邊球,逐漸擦邊球的行為越來越多,從而形成了新的慣用做法,沒有經過明確的審查就「漸進式地」推翻了舊有的方針指引。你知道中文維基百科上的WP:G13怎麼來的嗎?WP:CSD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過來的時候,原來有一條,「複製自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且完全沒有翻譯」。後來我們的巡查員看到機器翻譯的條目,就給他掛「沒翻譯」的模板,部分管理員竟然成全了他們,於是久而久之,就產生了WP:G13。為什麼我看到不符合WP:G11的條目,不管它們多垃圾,都會駁回速刪請求,並提醒/警告巡查員?為什麼看到沒掛滿30天{{notability}}的條目一定要(○)暫時保留?我害怕有一天我們的WP:G11的標準會低到我們現在難以想像,有一天我們WP:NP的良好傳統會喪失。--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15:22 (UTC)
如果不再掛關注度模板數天才提刪,則我們WP:NP的良好傳統會喪失,這整個就是在打方針指引的擦邊球,而你的行為正是「打方針指引的擦邊球」,違反了WP:GAME,恕我之前不講理就直接把你丟到WP:VIP--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12月14日 (四) 09:08 (UTC)
(~)補充,您現在又再繼續「打方針指引的擦邊球」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12月14日 (四) 09:08 (UTC)
(:)回應@Michael Chan:@A2569875:人家是掛過WP:NP的,但不知為何會有人說有NASA來源而將本人的{{notability}}回退掉,那我就不得而知了—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09:18 (UTC)
MCC214君:《關注度指引》已經訂曰「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M.Chan 2017年12月14日 (四) 09:26 (UTC)
(:)回應@Michael Chan:那你都要先溝通,而不是在本人提報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故移除本人所掛的{{notability}}模版和本人的提報,因為這都是WP:VIP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09:41 (UTC)
(:)回應@A2569875:如你所說,KolymaUser_talk:Tenbeens#有關強烈熱帶風暴吉蒂等條目所作出的言論,都是「打方針指引的擦邊球」和違反了WP:GAME?—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09:41 (UTC)
MCC214君:沒有方針說一定要先溝通。--M.Chan 2017年12月14日 (四) 09:51 (UTC)
@MCC214:切勿抱持「別人應該跟我事先說明規則,那樣我才會知道規則」這種心態......--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4日 (四) 10:51 (UTC)

@Michael Chan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有寫「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三項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另外兩項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條目收錄內容的種類和品質。」另外,維基百科:原創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所說「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呢?如果似你所説「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即在編輯摘要裹提及NASA來源),卻不將此加入相關條目內,那本人上面的做法是否合理?留待你和AndyAndyAndyAlbert君自行判斷—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10:42 (UTC)

  • MCC214君:言下之意,即是「我不加入相關來源,條目就要被刪」?《刪除方針》定曰「刪除應為最後手段」。而維基百科並不強迫用戶參與。觀察目前慣例,並不一定要將來源用於條目。閣下可以自己加入相關來源。--M.Chan 2017年12月14日 (四) 10:58 (UTC)
不要一直抓方針指引,條目就是符合關注度指引,尤其是康森。--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14日 (四) 10:47 (UTC)
(:)回應@MCC214:當然不合理,閣下仍未理解方針與指引要求,然後未待關注度期限即擅自提刪,本身就是不對。--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4日 (四) 10:51 (UTC)

@Tenbeens:@AndyAndyAndyAlbert:所以Wikipedia:可供查證#可靠來源說明方針優先於指引,至於「未待關注度期限即擅自提刪」,本人在上面說過「人家是掛過WP:NP的,但不知為何會有人說有NASA來源而將本人的{{notability}}回退掉」(即在編輯摘要裹提及NASA來源,卻不將此加入相關條目內),在沒有辦法下才這樣,勿見怪—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11:03 (UTC)

@Michael Chan:其實只是因為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有寫舉證責任,而Wikipedia:可供查證#可靠來源說明方針優先於指引而已—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4日 (四) 11:10 (UTC)

MCC214君:舉證責任在於編者,我又不是條目的編者,為何會有舉證責任?如果有人加入來源就可以保留,又怎麼做到「刪除應為最後手段」?--M.Chan 2017年12月15日 (五) 08:49 (UTC)
@Michael Chan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有寫「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你恢復了強烈熱帶風暴珊瑚 (2012年)和添加NASA來源於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1年)熱帶風暴摩羯 (2013年)強烈熱帶風暴塔巴 (2014年)強烈熱帶風暴北冕 (2014年)熱帶風暴莫拉菲 (2015年)強烈熱帶風暴彩雲 (2015年)熱帶風暴麗琵 (2013年)颱風薔琵 (2015年)AndyAndyAndyAlbert君恢復了熱帶風暴康森 (2016年),你們是不是更應承擔舉證的責任?—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5日 (五) 09:54 (UTC)
不是。--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15日 (五) 10:03 (UTC)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是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當中的方針與指引(即硬性規則),為何不遵從?—MCC214留言2017年12月15日 (五) 10:58 (UTC)
MCC214君:已經過時了,目前存廢覆核並無此慣例,上方即為一例。--M.Chan 2017年12月15日 (五) 11:19 (UTC)
非硬性。--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15日 (五) 11:24 (UTC)

這個腦控武器的頁面是有新聞根據的拜託請不要刪除腦控武器這個頁面喔謝謝^_^

未刪除無從處理,請按頁面所示流程處理。--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19日 (二) 12:29 (UTC)
未刪除無從處理,請按頁面所示流程處理。--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19日 (二) 12:29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該條目之人物確實在台灣小有名氣,也曾接受過眾多媒體採訪,累積粉絲人數已突破十萬。因此認為有建立一個維基頁面之必要,以便於大眾查詢以及了解。再者,筆者確實並非該條目之人物相關經紀人等,可謂素昧平生,純粹以大眾角度描寫一位網路紅人,內容無任何推銷之意圖,力求臻於中立事實,企望為社會建立一個尊重且公正的維基頁面以供查詢。—紫米湯圓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6:01 (UTC)
  • 您可以編寫條目,但是不可以打廣告。請注意遵守WP:NOT,駁回。—AT 2017年12月19日 (二) 17:08 (UTC)

維基WP:BIO對作家、學者等人的收錄標準較低,沒規定一定要如藝人一樣得到媒體的廣泛報道才被收錄。詳見香港文學,裏面顯示大部分作家都沒有媒體報道,但仍然建立了條目,如果要刪,可以刪去大半。如西西吳煦斌阿濃關麗珊湯禎兆等作家完全沒有媒體介紹,是否也要刪去呢?維基的收錄標準能否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呢?WP:BIO已明確規定作家於維基的收錄標準比一般人都較寬,只要作品有一定的影響力,就可以收錄。--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58 (UTC)

    • 「意見」:這就是「真正知名文學家」和「無名小卒自行強充名人」的分別吧?就以西西為例,《店鋪》一文被收錄為香港中學會考中文科範文,這就代表你不需要修讀高級程度會考中國文學、甚或在大學攻讀中國文學,只要在香港讀中學的所有人都知西西是誰,這是不證自明,根本沒有人會尋求來源指引或傳媒報道。相反,將自己強充成名人的無名小卒才需要日思夜想、想想如何加上100個來源不明而及交叉互相指向的「來源」去證明自己真的是知名:哪怕你是一個遙距攻讀的博士生,不知名就是不知名。我相信這就是大眾對知名的理解。這條目只有作者自己反覆強行證明自己如何知名而反對刪除,我相信真正知名的話,條目提刪時已有其他人力證該人知名度高,而不是每個參考資料斟酌可信度。(溫馨提醒:此條目曾有大量傀儡用戶作虛假第三者支持,表示「我」知道「這位」作家很出名云云,參見分類:大撚的維基用戶分身)。請大家想想:如果有人將西西提刪,有人會考慮她頁面上來源數量而決定是否提刪、還是確實考慮她是否 (不用全球70億人或所有華文讀者,至少地區性) 廣為人知呢?Ihatesmoker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6:10 (UTC)
  • (:)回應:我可以很肯定告訴你:即使維基WP:BIO對作家、學者等人的收錄標準較低,沒規定一定要如藝人一樣得到媒體的廣泛報道才被收錄;但如果有人對西西等廣為人知的作家提刪,這些條目由於完全沒有媒體報道,被刪去的速度會比魏氏條目更快。這是維基的指引與實際執行時不一致的問題。我個人主張不應濫刪條目。--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10:04 (UTC)
  • (?)疑問:Ihatesmoker:你一直聲稱魏氏不知名,但翻閱你過去的編輯紀錄,你多次藉著刪除其他港大校友時,同時刪去魏鵬展;但卻在香港聖瑪加利女書院加入「著名教師魏鵬展」(Ihatesmoker又於昨晚突然刪去),這是否茅盾呢?你對魏氏條目提刪,但你卻是魏氏條目的重要貢獻者,因為你於魏氏條目上加入大量鮮為人知的資料,例如:你先後很認真地搜尋魏氏的工作機構,並詳細論證魏氏學校殺校的背景,又不厭其煩地論證魏氏畢業於教育大學,其中包括仔細閱讀魏氏港大碩士論文的微細之處,以查證他畢業於教大。我可以合理地認為雖然你是魏氏條目的提刪者,但同時也是魏氏條目的熱心關注者。
  • (?)疑問:翻閱Ihatesmoker過去的編輯紀錄,他多次對條目進行惡意破壞。如2013年8月8日即Ihatesmoker用戶註冊後的第一條編輯就是提出刪除魏鵬展條目,2016年7月17日藉著刪除其他港大校友時,同時刪去魏鵬展;9月26日及17年4月28日,再次惡意刪去港大校友魏鵬展,今年12月1日又藉著提刪梁世聰條目的同時,再次提刪魏氏條目。由此可見這位用戶是有意識地計劃破壞魏氏相關條目。再翻看其他紀錄,Ihatesmoker也喜歡在不同的在世人物加入負面內容,而且喜歡建立與性醜聞有關的條目,以中傷及抹黑在世人物。--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1:38 (UTC)
  • 作家有異於一般藝人,只要作品有影響力,就可以建立條目,詳見WP:BIO。我同意無名小卒不應被收錄在維基,但如果一定要如李白、杜甫那麼知名,才可以建立條目,讀者也無須查閱維基。維基作為百科全科,只要稍有關注度,就應可以收錄;讀者在一般文獻找不到某些作家的資料,就會查閱維基,這是維基最大的意義。--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58 (UTC)
    請學習如何辨別自行出版來源。-Mys_721tx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00 (UTC)
  • 以上來源如何被斷定是自行出版來源呢?不知能否說明?--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07 (UTC)
    • 這些媒體都可以在圖書館查閱及網上查證。其中如《巴蜀風文學》,網上也能查到相關資料,這本文學雜誌原先是紙刊,現在已轉為微刊。桌面電腦未能看到出版社資料,只要你用微信掃描QR code就能閱讀這份微刊的各期文章,也可看到出版社資料巴蜀風文學--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15 (UTC)
    • 條目上已有多個獨立於主題的媒體介紹,其中如《香港作家》,我確實到過圖書館查閱相關報道。這本期刊是正式出版的刊物,多間書局能買。刊物每期都有一個欄目叫「作家部落」,內容是介紹較著名的作家。我看到其中一期確實有千多字篇幅報道魏氏,為甚麼還不能作為關注度的證明?--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13:00 (UTC)
    • 《巴蜀風文學》這本文學雜誌原先是紙刊,現在已轉為微刊,需要手機安裝「微信」後才能完整地閱讀,但仍然如紙刊一樣定期發行,是一個獨立電子媒體,也是一種新式的電子書性質的雜誌,不知能否作為關注度的證明?
    • 《巴蜀風文學》屬於中國大陸電子期刊,主編大陸作家,熟悉內地文壇情況。我在魏氏條目加上這個媒體的來源,目的是證明魏氏的關注度不只限於香港,而且及於中國大陸,但不知何故加上這個來源,反而令條目被加速刪去?--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13:05 (UTC)
  • 「意見」:一個被五度刪除的頁面,竟然以「數日前」為《巴蜀風文學》(雖有書名號但實為微博)列為封面人物作理據而作上訴,而且條目的發起人又恰巧見到該報導。在盲目接受其實為知名人士前,更可先想想這微博的供應鏈如何運作吧!Ihatesmoker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5:45 (UTC)
  • (!)意見:魏氏條目已於11月1日被掛上的關注度模版,但翻閱Ihatesmoker的編輯紀錄,你於12月3日再次於「關注渡提報」加入魏氏條目,是否打算魏氏條目未能成功被提刪後,你將再次於1月3日提刪?12月19日魏氏條目被管理員刪去,Ihatesmoker又再次於「存廢覆核」狙擊魏氏,我有理由相信若魏氏條目被覆核成功,Ihatesmoker將持續狙擊魏氏。
  • (!)意見:Ihatesmoker聲稱不認識魏氏,我是絕對相信;我也不認識魏氏,這是事實。Ihatesmoker:此外,我想提醒你,維基編輯都是義工,大家都出於貢獻維基的心,而願意花時間。只要你真心、認真編輯維基,維基社羣都能看到和感受到,千萬不要耍手段,進行破壞,有些技倆,管理員一眼就能看出﹗--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1:38 (UTC)
復還。--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5:14 (UTC)
復還。--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5:17 (UTC)
復還。--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5:20 (UTC)
復還。原條目褒貶皆有、語調中立客觀,不符合G11要件。User:Panzer VI-II--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5:38 (UTC)
完成:編輯歷史已合併到Draft:重北輕南。--Iokseng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08:13 (UTC)
謝謝。等一下Draft:重北輕南內容更新完成後,會再麻煩管理員將內容移動到重北輕南。再次感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08:15 (UTC)
(:)回應 條目已經更新囉,有請管理員協助將Draft:重北輕南的內容移動到重北輕南,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10:40 (UTC)
(-)反對,存廢討論已有刪除的共識,請保留方給出有力原因來推翻共識。這裡是請求推翻存廢討論結果,不是請求管理員代為重建被刪頁面。--胡蘿蔔 2017年12月26日 (二) 11:03 (UTC)
好的。目前的文章參考來源以第二級文獻 (Secondary source) 為骨幹,並輔以第一級文獻 (Primary source) ,已經沒有原創總結的問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11:09 (UTC)
(-)反對,之前刪除的條目雖然有第二級文獻, 但一些條目中的內容不是文獻所可以支持的, 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中較偏向刪除的理由包括:「整片條目里所述的內容都有關注度,但本身選題有原創總結之嫌疑」、「一堆評論文的總結」、「這個條目的定義『重北輕南……是台灣民眾(特別是台灣中南部、東部與離島民眾)普遍對於中央政府施政上對各縣市存在差別待遇的印象及共識。』這句並沒有任何文獻直接指出」。--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11:49 (UTC)
另外,想確認是要恢復原來條目的內容?還是將草稿頁面移到條目頁面,若是後者,而且草稿和原來條目的差異很大的情形下,其實不用提出存廢覆核(不過若原有問題仍存在,可能還是有可能會提報刪除),--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11:49 (UTC)
是後者,將草稿頁面移到條目頁面。這麼說我直接創建即可。--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12:08 (UTC)
@Iokseng:不好意思,那是否可以麻煩管理員取消合併前條目的編輯歷史?若沒有要存廢覆核,似乎不需要合併以前的編輯歷史--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12:21 (UTC)
強烈不建議繞過共識重建原條目的行為。--胡蘿蔔 2017年12月26日 (二) 12:31 (UTC)
編輯歷史已恢復原狀。--Iokseng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5:02 (UTC)
謝謝--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15:21 (UTC)
謝謝你們。(。◕‿◕。) ◔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19:56 (UTC)

http://forum.tvb.com/viewtopic.php?f=38&t=344981 http://www.hkswg.com/zh-hant/member/%E6%9D%8E%E8%8C%9C http://hk.on.cc/hk/bkn/cnt/entertainment/20150320/bkn-20150320233718382-0320_00862_001.html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5961—59.148.90.172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3:29 (UTC)

復還。--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16:20 (UTC)
復還。User:Wolfch--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16: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