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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同行評審/名偵探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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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審核,茲認為其已經符合特色條目標準,茲分述如下:

學術綜博:在百科全書上必須說明的事項皆已滿足,文章易讀、構成精實、沒有明顯的未完成部分。-符合,因為該條目該介紹事項以滿足且文章易讀、構成精實、沒有明顯的未完成部分。 遣詞適宜:用詞易於理解但不低俗,使不清楚的讀者也能夠理解該主題的內容。較為艱深的專門內容應建立相關條目以方便讀者理解。-符合,因為該條目用詞易於理解且該主題的內容明確。 內容充實:導論內容精煉但足以概括認識整個條目,各章節充分介紹論述。-符合,因為該主題的內容非常明確。 中立客觀:保持第三者身份闡述事實,不致引起論點紛爭。-符合,因為該主題的內容皆為公平的。 列明充分的來源文獻與資料。引用事實須詳細精確,避免模糊論證。-符合,因為該主題的事實詳細精確。 滿足以上各要點的條目堪為維基百科傑作典範,足以展現維基百科的獨特風格—Linboy0220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3:18 (UTC)[回覆]

評審期︰2009年8月25日至2009年9月25日

內容與遣詞

包括條目內的學術成份、遣詞造句、翻譯精確性、完成度及連貫性等一概與內容有關的要點
  • 內容的充實度和結構都有很多欠缺,比如「登場角色」一節雖然值得另立條目,但在本條目中也必須簡明但不失要點的寫出。像評價和影響這些影視作品條目所必要的內容本條目都沒有。—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21:36 (UTC)[回覆]
  • (!)意見
  • 目前出版至第65冊(至2009年8月)。台灣(至2009年6月)、中國大陸(至2009年6月)、香港(至2009年5月)出版至第64冊。(台灣代理商是青文出版社,香港代理商是安樂文潮,中國大陸代理商是長春出版社)。除此之外,還有分別由動畫版以及劇場版轉化而來的彩色漫畫單行本。
另外還有由青山剛昌的助手群編繪的《名偵探柯南特別篇》,目前出版至第32冊。台灣(至2009年1月)、香港(至2008年7月)出版至第31冊,而中國大陸則出版至第31冊(至2009年5月)。。這兩個段落比較冗長,在閱讀上比較不便。其次,目前會隨閱讀者閱讀的時間而有變化,不應該這樣寫。
  • 準備追蹤時卻被琴酒襲昏,。琴酒最好連結到人物列表,一開始我還以為是真的酒。
  • 最早設計為灰原哀使用。你在後段出現灰原哀的時候反而有鏈結。應該是在第一次出現的時候提供練節較妥。
  • 如果麻醉失敗則可以再利用。錶蓋上有準心,除非有特殊狀況,否則命中率100%,但是針只有一根,若射偏便無法挽回。。描述的有點奇怪。麻醉失敗的時候可以再利用,意思是說可以回收?但是沒有命中的時候,不也是麻醉失敗?但是這時候就不能再度使用。而且看起來特殊狀況出現的次數應該不少。
  • 曾經把服部平次麻醉作解說案件,麻醉灰原哀阻止她說話。 在《名偵探柯南 迷宮的十字路》中,曾經在自己變小前麻醉毛利蘭,避免身份曝光。。這兩句可以併入上面一段,有必要分開嗎?
  • 後來改良加上防彈。眼鏡還可以防彈?是正確的話就無所謂了。
  • 在劇場版《名偵探柯南 第14號獵物》中,柯南曾經用來搶救困在海水中的小蘭。。這句話需要特別分段嗎?
先這樣吧。-cobrachen (留言) 2009年9月5日 (六) 05:07 (UTC)[回覆]

格式與排版

包括維基化、專題格式、錯別字與標點符號、外文內容及排版等資訊

參考與觀點

包括各類型的參考文獻、中立觀點、以及其他中文維基百科內的方針與指引等

我是最愛名偵探柯南的acg系列的,不過看到心愛的動漫變成這樣,我還真心疼。 最大的是參考文獻的問題,完全不符合參考文獻的格式,只列出了官網什麼的。--圍棋一級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4: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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