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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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星的命名方法?
請問恆星條目如何命名?--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8:58 (UTC)
- 參見恆星命名條目。--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 2011年5月1日 (日) 10:56 (UTC)
生物分類表自相矛盾問題
界 (生物)與域 (生物)、三域系統、生物分類總表的關於「域」的見解有不同
但是,個人知識儲備認為,界 (生物),與其他三者相比更加可靠
籍以請求相關專業朋友提供幫助與修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5月1日 (日)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懇請進行同行評審
正滿心期待在Wikipedia:同行評審/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看到各位的意見,多無情都沒有關係。--Reke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6:15 (UTC)
關於選型專有名詞的問題
我是做機械行業的不知道對成件、標件的選型有沒有個專有名詞來形容啊?能不能叫工業選型啊?剛來維基不知道還有個討論區,給大家帶來的不便我這裡先道歉了,對不起,實在不好意思。希望大家能給個說法關於這個話題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5月2日 (一)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關於User:Liuchiu1372於浮生六記、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釣魚島的編輯
User:Liuchiu1372於浮生六記、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釣魚島的編輯摘要中填寫「參考《海國記》又系偽作考辨(元、亨、利、貞)」字句,而《〈海國記〉又系偽作考辨(元、亨、利、貞)》」出自此網誌,該網誌作者懷疑就是User:Liuchiu1372。User:Liuchiu1372過去經常刪除條目中一些與該網誌觀點不同的內容,而每次編輯均相隔數月,並不足以編輯戰為理由封禁。請問各位認為該如何處理?--Ws227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7:29 (UTC)
- 以「反覆加入原創研究」為理由警告,仍不聽給予封禁。--Reke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7:54 (UTC)
- User:Liuchiu1372的舉動違反非原創研究正式方針,應先行予以善意的警告。如果屢勸不聽,再進行封禁,由一日封禁,慢慢延長期限。--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8:32 (UTC)
- 支持以上各位的意見,在下最近太忙,對近來有關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釣魚島的一些編輯想完善和糾正卻在時間上力不從心。謝各位先。--Lvhis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0:27 (UTC)
- User:Liuchiu1372的舉動違反非原創研究正式方針,應先行予以善意的警告。如果屢勸不聽,再進行封禁,由一日封禁,慢慢延長期限。--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8:32 (UTC)
- 這邊不是幫User:Liuchiu1372講話,只是希望盡量不要把編輯爭議動不動就要封禁, 參見封禁不適用的情況,且對方並無刻意引起編輯戰之意圖,不過適當溝通(或更甚者給予警告)還是必要的。--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4月30日 (六) 19:14 (UTC)
- 那請安可先過去給這位用戶溝通,謝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17 (UTC)
- 安可,Ws227並未說過「封禁是由他執行」之類云云,有經驗的管理員通常會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而上方其他人的意見,都是提出「先進行提醒,屢勸不聽才進行封禁」,這與「動不動就要封禁」相差甚遠。扣別人帽子很容易,維護維基秩序很難。--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6:44 (UTC)
- 那請安可先過去給這位用戶溝通,謝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17 (UTC)
- 預計在5月中之前,把基本架構弄出來。有興趣的人可自行參與。在條目恐怖主義看起來沒有多少可以用的內容,所以主題頁的簡介還沒寫,再看看了。可參考en:Portal:Terrorism-P1ayer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2:43 (UTC)
呃…這個用語似乎有中立的問題?--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4:37 (UTC)
- 算了,看了一下維基發跡的英文都沒人覺得這有問題。--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4:45 (UTC)
- (*)提醒太正點了,這一定要邀請User:黑暗魔君等對恐怖主義、伊斯蘭社會有興趣的維基人一起編寫。--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5月6日 (五) 09:04 (UTC)
- (:)回應:正在對恐怖主義進行擴充。--黑暗魔君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10 (UTC)
請大家關注回到三國條目
編輯戰持續了幾個星期 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5月7日 (六) 03:09 (UTC)
- 我還以為你寫的是「請大家把關注回到三國條目」......此類討論比較適合移動到條目討論版。回到主題上,被刪去的內容其實真的有點八卦,我認為即使要加入都需要修改一下表達方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4:31 (UTC)
食品的價格需要維基百科收錄嗎?
最近在肉夾饃條目中見到以下內容:「在西安地區的肉夾饃售價一般為:一口香2元,普通3.5元,優質純瘦肉5元。 北京比較地道的肉夾饃大概在6元左右。也有3.5元一個。」請問這種內容是否應該收錄?因為影響價格的因素很多,運費、材料等都可以,而且各種價格都普遍存在,難以計算一般價格。--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 2011年5月3日 (二) 09:41 (UTC)
紀錄食物的販賣店鋪,區域,時間,幣值名稱等項應該就有參考價值。110.50.176.72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6:06 (UTC)
- 參見WP:NOT#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如果今天可以說西安、北京的肉夾饃的價錢,明天就可以說南京、武漢……的肉夾饃多少錢。至於特定店鋪的肉夾饃價格,首先哪些店鋪值得收錄就是一個問題,其外店鋪裡面還可能有很多種不同價格的肉夾饃,一一收錄會導致內容過多。--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22:07 (UTC)
- 支持Inspector的看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14 (UTC)
(!)意見,談價格的話不應該只紀錄絕對的幣值,假如內容是「西安地區的肉夾饃在2010年代一般為3.5元人民幣,與當時一碗白米飯約xx元人民幣相比,屬於價格非常低廉的糧食」這樣的相對比較就有參考價值。不過前提當然是,這種比較是有可靠來源先行做出結論。如果單純記售價,那已經不是百科全書的內容。--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0:41 (UTC)
我們這裡當地人一般比較喜歡敲詐來旅遊的外地人,加上價格很有參考意義 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5月5日 (四) 08:49 (UTC)
- 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WP:NOT#INFO;這些資訊請考慮寫入Wiki旅行(Wikitravel)網站(這個不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網站)--Nivekin※請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8:54 (UTC)
維基娘俺の嫁是西安人嗎?我在西安滯留過幾年,肉夾饃還是挺喜歡吃的。價格方面其實可以換一種手法描述,尤其是「與XX相比,屬於XXX」不是太好(非中立)。建議你想辦法淡化旅遊指南色彩。-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5:08 (UTC)
請問有關「阿婆仔弄港」的詞源有問題,但引用人堅持不刪要如何處理?
「阿婆仔弄港」
一詞出自「1895年台海登船臨檢事件」條目〔http://zh.wikipedia.org/wiki/1895%E5%B9%B4%E5%8F%B0%E6%B5%B7%E7%99%BB%E8%88%B9%E8%87%A8%E6%AA%A2%E4%BA%8B%E4%BB%B6 〕
討論內容在討論頁。
Winertai君有引述原創研究是「郭弘斌」氏和「李筱峰」氏兩位歷史研究者。但是這兩位創見者對歷史人物的原創性說法完全沒證據也沒引述也沒參考書目!
沒人質疑或可當可能來源。但敝人舉證多多,已經證明被引述者說法不對或不可能!但是Winertai君一直不做解釋,只做對我編輯方式的質疑和調整!
在此我想請問對被引述的來源有問題,必須刪除不可信的內容要如何做?
Winertai君引述相關的說法,原來均說「阿婆仔弄港」是劉永福打扮成老太婆而來,但是現在又說唐景崧也是。並且在我舉証說他「引述來源」的「唐景崧」生平是來源自己說是根據維基百科而來後,才再跑去修改唐景崧條目!自行交互引證舉證有製造證據和說法來源的行為!並且他人有此說法存在是為了讓此「阿婆仔弄港」的沒根據說法在維基百科持續存在而讓人有引證的地方,日久就可讓所有人當成真的!
請先進大大處理或教我要怎麼刪除來源沒根據的假說,不然Winertai君一直只做製作編輯修改而不做刪除,敝人刪除他也不給。無確實根據而對以前人物的污名化妖魔化要如何解決?
「阿婆仔弄港」⒈沒任何人證或証據或引述就說裝成老太婆。⒉清朝薙髮令男人前額是西瓜皮只剩後方豬尾巴。⒊1945年或1990年前台語沒有「阿婆仔弄港」的用法或資料。
Benny 2011年5月4日 (三) 01:32 (UTC)
- 你對於「郭弘斌」氏和「李筱峰」氏的研究考證很可貴,但是除非你找到可靠文獻跟你同一觀點,不然在此之前郭、李的說法是唯一有來源的說法。反之,你的考證是原創研究。
- 另外維基百科對原始來源的質疑是可行的,但不會要求原始來源還要有參考書目。通常我們會看這樣的說法是否有爭論,爭論雙方可信度如何、何者為主流,來判定來源的可靠度。
- 綜上所述,若是光要回答:「對被引述的來源有問題,必須刪除不可信的內容要如何做?」很簡單,點編輯、用滑鼠圈起來、按delete。不過放到你針對的脈絡裡來談,請「找到充分批駁此一說法的可靠文獻」,引證之,然後再予以刪除。
- 至於唐景崧的部分,因為我還未做考證,只能說:如果原始來源一開始就有紀載其引述自維基百科,那的確明顯的是自我參照,應予移除。--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3:10 (UTC)
:我想你們可能一直犯了一個邏輯上的問題。任何事情都只能證明他有,要怎麼證明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我在討論欄也提過!我如果是劉永福被他人冤枉男扮女裝,我不知道被人到處貼文污衊,等我發覺時反而要我舉證我沒變裝,請你告訴我,我要如何舉證?要我如何證明我沒做過的事?我只能舉佐證例如我薙頭、當時不在場;還誣陷說我116年前做了什麼什麼有成語為證,我也只能引旁證說這個成語不是116年前就有流傳,而是20年內才開始有人使用...。抗告別人污衊我,我是舉出那些人污衊我的證據,而被檢舉污衊的人要舉證說他有根據,不是隨便推給別人說別人說的(要推託是在沒人告訴前可以裝傻,而不是在被檢舉後還能裝傻),而不是要我舉證我沒有女裝、我沒有變裝行為啦!證明沒有的事,要怎麼可能有原創性研究或證據?
引用先前討論: 「3.閣下一直沒弄懂史料和論文的論證成立方式。一種創見或新見解公開發表,若眾人都沒意見是可成立;但是如果他人有意見,則創建者必須引事證或根據或實驗來證明自己是對的。您不懂的話,我把我套入當成劉永福來說明您就懂了——「李郭二位互相引用對方的說法來說我改裝逃跑,我提出否認或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則是李郭二位始作俑者要負舉證責任,引用的也要負連帶責任;而我根本沒有變裝過,要我如何舉證我沒有變裝!沒有的事是無法舉證,這是基本法律常識,而不是如閣下一直要我引述來源來作為指出閣下引用錯誤來源的反證!就算李郭和閣下硬要說我有做,請拿出證據!而我只可能提出輔助說明佐證證明你們亂說,例如因為薙髮令頭頂光禿禿只有一根豬尾巴怎扮女人,還帶一堆人上船,我變裝偷跑還讓全世界都知道?是把英國人都當白痴啊;日軍也不敢無故登船檢查英國船;還有例如116年前當時人不可能就會用UP用浪槓的語詞···等等。我是被污衊的人,莫須有的罪名叫我如何舉證,我根本不知道根本沒有,冤枉啊大人!」這樣閣下您懂了嗎?這是反證佐證閣下引文的不合理性,而不是閣下硬要套我帽子還故意說所謂我說的是「原創性看法」。正確的而是閣下引用的「原創性看法」有問題,被我發現不合理處而質疑出處錯誤!我只請問你,此時我告你,是你們要負舉證責任還是我?」
硬要推給先說先贏先引就贏。那我只請問W君所謂「眾所皆知」的事發生在1895年,那請隨便找「阿婆仔弄港」眾所皆知被使用的證據,麻煩花個一小時找出在1895年到1990年應該隨手可拾被使用的任何證據出來好嗎?一小時總比改來改去或說理時間短吧?任何事都要講理,不是先說先贏先引就贏。Benny 2011年5月4日 (三) 05:16 (UTC)
- 「任何事情都只能證明他有,要怎麼證明沒有發生過的事情」錯了,一樣可以證明「沒有」,就像你提出頭髮的考證就可以證明這件事不可能發生,現在唯一的問題是,這段考證只出現在維基,而非出現於可靠的學術刊物上。
- 同理「1895-1990年的文件完全不見這種說法」的確可以證明這種說法不存在,可是這種考證的工作要有人先用可靠來源發表過,我們才能寫進維基,單純我們兩個在討論頁上的考證是不行的。
- 其實Benny兄,我真的覺得你對這個事件真實性的看法完全正確,但是很遺憾的是這種正確沒有可靠文獻支持。你可以請一個歷史學者寫論文考證,也可以自己把這些考證寫成文章寄到一些台灣歷史研究刊物上,由主編審核通過並登出來,那麼你要在條目裡直接加上「不過,李筱峰的說法是錯誤的」都沒有關係。--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5:45 (UTC)
- W君因為成立條目並引來源,基於維基的原則,他身分現在是法官+檢察官+原告+證人,並且等於審判已經定讞!
- 我是被告的話,我現在只能請求非常上訴更審或發現新事證重審或訴求輿論幫忙或類似海洋法系國家的成立大陪審團來救濟,但問題是法官還是W君,他拿著編輯原則這把尚方寶劍抵死不管是非真理誰也沒辦法他!
- 薙頭令是佐證參考證據,只能被當自由心證來主觀判斷可不可能。李郭二氏是所謂秘密證人(就此案來論,甚至存在與否都可當作問號),不需出庭不需宣誓就被當成真理。指證我男扮女裝沒有任何旁證或直接證據!我只能舉薙頭令西瓜皮豬尾巴怎變裝或指控沒有直接證據或在1990年前不流行COSPLAY(沒阿婆弄港的用法),控方根本沒直接證據,要我如何反證?
- 因為現在控方和法官已經合體,並說有直接證據但不拿出來。我能請求他們拿出那套女裝來驗有沒有我的毛髮或DNA嗎?辦不到啊!他們甚至只要說女裝已經洗過了……連到底有沒有都不必搪塞!
- 唯一能翻案的方式只有證明我沒有男扮女裝,但我沒打扮女人過怎麼會存在女裝啊?我拿的出女裝反而是有問題的!不曾存在過的東西或事證是不能「證明」他不存在或存在的!Benny 2011年5月5日 (四) 02:56 (UTC)
- Winertai只是和你一樣的普通用戶,他本身不是WP的管理員或行政員,不過就算是亦不代表具有什麼特權或地位,更加沒有所謂的尚方寶劍,所以將Winertai塑造成地位高高在上的特權人士來特顯自己是受到壓迫的人,在維基百科裡面是……沒意義的。就算最壞的事情發生了,那也和誰的地位高低沒相干的,差別就只有誰的編輯符合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等。--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4:39 (UTC)
- 這位Benny大哥,先肯定你學會(::#)的編號方式。不過Winertai並沒有當法官,事實上,他雖然是比你和我都資深的編輯,但在我指出其不符合方針的編修處(如宣稱唐景崧也有扮女裝)後,他已經在規則之前讓步,後來的編輯都沒有再加入任何相關的字眼。照你的比喻看起來,豈不等於我比較像法官,W兄比較像被審判的犯人嗎?(當然我要強調,實情並不是如此)維基這裡不是打官司審查誰的地方,就是一個依照他人研究成果編寫條目的地方,你的證明只要被學界(而不是Winertai或任何維基人)接受,就可以寫入百科,沒有人能將它審判出局。--Reke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0:17 (UTC)
- Winertai只是和你一樣的普通用戶,他本身不是WP的管理員或行政員,不過就算是亦不代表具有什麼特權或地位,更加沒有所謂的尚方寶劍,所以將Winertai塑造成地位高高在上的特權人士來特顯自己是受到壓迫的人,在維基百科裡面是……沒意義的。就算最壞的事情發生了,那也和誰的地位高低沒相干的,差別就只有誰的編輯符合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等。--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4:39 (UTC)
上次的發言莫名其妙地被刪掉了,再說一次:這種情況是維基的一個bug。某些人或某些機構研究出一些小眾的看法,並發表之後,學界對此種結論不認同,但也懶得駁斥,於是只有一方的說法是可以列入維基的。這種情況一旦出現也只能任其存在。順帶說一句,李某人的研究基本帶有強烈的政治傾向,個人認為可信度極低。—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8:04 (UTC)
- 反正如果一方觀點並不中立就在條目內文寫明是哪一位人兄的意見(李某認為云云……),強調屬於一家之言,當然不要再條目中表態對其研究的懷疑,因為這樣又牽涉到維基編者自己作原創研究的問題。--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2:15 (UTC)
- 同舟和REKE閣下,我已經慢慢了解維基的編輯方針,我會盡量學會適應,但是還是有些感想,W君因為程序合法當作定罪所以才被我形容成法官。只管條文引用而不顧事實真相(雖然這是主觀認定),但也必須讓有些太離譜的事避免發生。個人是建議如同W君拿了尚方寶劍,但也必須頭上隨時懸著把德摩克利斯之劍自我來警惕謹慎小心。他自己對不起自己良心沒關係,但是個人感覺維基不該讓人為惡而得以被縱容,這樣反而讓僥倖者惡用者容易鑽空子,都可以引隨便不負責的來源,反而對維基百科長遠不利!不然大家都對已逝去但個人不喜歡的歷史人物任意抹黑那就太不客觀了!
- REKE閣下,你的角色應該比較像大陪審團的陪審員協助認定罪證與否或是像兩造雙方的律師提供建議參考的部分!
- Snorri閣下,敝人對每個人的看法都予以尊重,任何主張都可以被我接受。可是敝人認為「對涉及歷史或對他人的評斷卻必須是用學術研究的方法來認定才比較妥當」,亦即——就算是抹黑誣陷也是要準備好證據和證人和詳細來源而不是只出一張嘴亂說亂寫!Benny 2011年5月6日 (五) 22:53 (UTC)
- 我強烈不認同這種將別人標籤的言行,維基百科不是法院,亦沒有賦予特定人士特權的尚方寶劍,如果你繼續這種用詞,我對你的評價就是: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看世界。如果你認為某個來源非常不可信,你可以透過討論爭取共識將之移除,但維基百科是,只要來源是「可靠可查證」,就算是指鹿為馬我們都可以引用。--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0:22 (UTC)
- (!)意見維基百科向來不要求條目正確,要求的是有「可靠來源」。顯然此爭議內容是有來源的,不僅僅是兩位歷史學家的播客,更有正規媒體諸如台灣日報、自由時報所引用。而未見有相當的可靠來源所反駁。我已經補充了條目的部分來源。如果正規媒體有相反的說法,非常歡迎加入條目以正視聽。不過在沒有相反的說法的情況下,維基百科也不允許將原創研究加入詞條。--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3:53 (UTC)
- 「阿婆仔弄港」的諺語現在已查找到的來源,是2005年以後才開始首創是套入形容劉永福的說法,在被舉證懷疑正確性後是否應該在該相關敘述時引用「2005年以後才開始首創形容劉永福的」比較客觀,以免被誤認是116年前古來就有的說法?
- 所有引用的媒體很多,但只是懇請確認時間點!
- 「阿婆仔弄港」也被說是唐景崧,也已經有非常多報紙雜誌正式來源。一個諺語的成立來由是否會淪為各說各話,而且都是10年內才有沒根據沒來源的說法,請確認要如何處理!Benny 2011年5月7日 (六) 23:48 (UTC)
- 參見WP:避免使用的字詞,我會修改成「2005劉永福發表……」,再來看其他編者意見。--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0:24 (UTC)
- 雖然我覺得這樣寫就文氣或語意上都很怪,不過我可以接受同舟的做法,因為無法證明只有2005年後才有,只能說2005年有人如此發表。不過,同舟有個小筆誤,應該是「2005年李筱峰發表…」清朝人劉先生在2005年想發表意見,可能要找當時的省主席去擲筊或觀落陰之類的才辦得到。(開開玩笑,勿介意)--Reke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1:38 (UTC)
- 我也接受!但我還是要再強調,請不要模糊焦點,郭李二氏是2005年的原創研究,評論1895年的事件又完全沒引任何來源,本來就有來源瑕疵,只能算是勉強符合維基編輯原則,但是仍違反吉米·威爾士曾說過:「如果是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那麼它並不屬於維基百科,無論它是否真實,無論你是否能夠證明它,除非它出現在一些補充條目中。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的場所。」的精神,在被引述的當中李郭氏算是原創研究,而2005年前找不到或沒人找的到的描述,更不能算是「多數觀點」或「重要少數觀點」。敝人可以尊重條目創建者的辛苦編輯而立項,但此諺語被維基百科成立為來源對象還是有嚴重瑕疵,只因為引用的原創研究有瑕疵!
- R君論點「因為無法證明只有2005年後才有」。2006之後甚至被大量引用為出自維基百科,現在網路上的大量使用,但是仍不能引申為「2005年以前有」。一再強調邏輯上的沒辦法證明沒有,沒有的沒有是沒有而不是有,不是數學的負負得正,沒有和負數是不一樣的,沒有硬要套數學的話頂多也是零而不是負數!只能舉證有,不能舉證沒有,否則會變成詭辯論!而當今如果假設有,無論是「多數觀點」或「重要少數觀點」就一定能很好找到2005年前甚至1945年前的任何證明的,但是找不到啊!引用這種自己高興的來源,沒人敢交出去的,用在任何論文絕對被打的滿頭包的!在此則是只能服從各位維基前輩編輯原則(雖然口服心不服,哈哈)!
- 我還是要再說明2005年套入首創「阿婆仔弄港」說法的來源郭弘斌氏原文兩篇真的互相矛盾給各位看。郭弘斌發表:「拋棄多年的袍澤弟兄,獨自化妝成老太婆,從港口逃出。這件事被台灣人譏笑稱為『阿婆仔弄港』」〔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6/05.htm 郭弘斌:奴隸現象〕,請注意獨自化妝成老太婆。而同一網站同一人郭弘斌發表:「在十月十九日黑夜,脫了官服換上民裝,至安平港搭乘英輪Thales號,乘著夜晚逃離台灣。劉永福潛逃時亦與其子負責打狗炮台的劉成良、部下陳樹南、柯王貴等人一起,途中海上遇日艦「八重號」上船臨檢Thales號,為英船長干涉故逃亡成功。」〔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4/5.htm 郭弘斌:劉永福陣前棄軍潛逃,台南淪陷〕。獨自化妝成老太婆同個人同網站同一件事的描述南轅北轍,獨自還能帶著有名有姓的三人;脫了官服換上民裝還能等同於化妝成老太婆?安平與打狗也離很遠耶!,這種完全沒考證又互相矛盾的講法被維基引用合理嗎?這種所謂的原創研究應該被引用嗎?只請各位大大小心避免維基百科被弄成「謠傳引證和不負責來源的中心」!Benny 2011年5月10日 (二) 03:34 (UTC)
請各位評鑑這來源是否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
TVB藝人 角色性質問題需要管理員協助
有朋友在大力擴充柳州市的內容並創建大量條目, 但近代史一段可能用了大量柳州百年興衰史]一文, 請管理員留意--Nivekin※請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5:30 (UTC)
- 若要管理員處理,請至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若有侵權疑慮,請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提出。--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5月15日 (日) 08:20 (UTC)
關於清朝條目
清朝原先由Wikipedia:條目質量提升計劃/中國朝代提升計畫#清朝提升後獲得優良條目,現今只缺少文化與社會的部分,然而缺少這方面的參與者,不知有誰能夠幫忙,協助完成這個部分,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5月7日 (六) 15:45 (UTC)
- 不是說條目提升計劃很順利嗎?怎麼只有你一個人在干。-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4:56 (UTC)
- 哦,原來下面還有字。我現在正在修整故宮條目,但時間將會拖很長(不是用月而是用年算)。我還是不影響你們的計劃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4:58 (UTC)
- 最近大家比較沒時間,加上只剩文化的部分,現在由我做最後衝刺,大概該補的都補好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5月8日 (日) 09:23 (UTC)
- 或者慢工出細活是你的選擇之一。-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04:17 (UTC)
- 計畫參與者或多或少都有再進行該條目提升,只不過隨即要參選特色,因此時間較趕需較多人力。--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5月16日 (一) 10:48 (UTC)
- 最近大家比較沒時間,加上只剩文化的部分,現在由我做最後衝刺,大概該補的都補好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5月8日 (日) 09:23 (UTC)
- 哦,原來下面還有字。我現在正在修整故宮條目,但時間將會拖很長(不是用月而是用年算)。我還是不影響你們的計劃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4:58 (UTC)
關於優特條目的標記
現在優良條目與特色條目的標記都消失了,請問這是為什麼?怎麼樣改回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5月16日 (一) 14:46 (UTC)
關於hideh模板
hideh失效了,不能縮排,請問怎麼樣才能改善--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5月16日 (一) 14:46 (UTC)
想建立category:以少勝多的戰役,徵求一下大家的意見
如題--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0:42 (UTC)
請說明清楚你想要建立的理由,你想要怎麼去判斷,以及你想要聽哪一方面的建議。
如果這是類似你們論壇上經常可見的所謂成建制殲滅的爭論的延伸,先思考一下,這樣的分類是不是實際以及容易統計。-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2:35 (UTC)
- 建立的理由無非就是存在很多這樣的戰役,如官渡之戰、赤壁之戰、淝水之戰等。主要的問題,除了是否該建立這種分類的問題之外,還有關於「以少勝多」的判定問題:一是雙方人數差距達到多少可以算「以少勝多」?例如,七萬人戰勝八萬人算不算?二是如果一方憑藉極端的武器優勢戰勝,算不算(例如恩圖曼戰役)?因為在我的印象中「以少勝多」一般都是指通過出色的戰略來取得勝利的那種。--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3:09 (UTC)
- 不覺得有什麼必要建...這種戰役數量太多了,可以說是根本沒必要....以少勝多也不見得是出色的戰略,你見抗日戰爭中日軍有多少次以少勝多了?二戰德國打蘇聯又有多少次了?這項分類除了無法看出戰爭指揮者的能力,也還有參戰人數不明確的爭議,舉例來說,諾曼底登陸,大家都知道盟軍最終勝出,但登陸岸頭的兵力不過10多萬,德軍駐守全防線的有將近50萬,在目標區約3~5萬,這又要怎麼算?問題太多也欠缺必要性,我認為不適合。—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3:31 (UTC)
- 很多以前的戰役,幾萬對幾萬不見得是只算戰鬥部隊,那麼,怎麼樣去判定和考據誰的部隊比較多?那麼沒有直接與敵軍作戰,但是阻止敵軍迂迴企圖的部隊要不要算?以城市或者是攻城戰來看,一般的居民也可能加入防禦的陣列,要不要計算呢?3萬部隊攻擊2萬的某城守軍,但是該城有個10萬居民,只要1/10的人有參與防禦,那就不見得是以少勝多。想要加入這種分類,恐怕先要墊墊考據的功力吧。-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3:44 (UTC)
- 對了,如果改成category:以弱勝強的戰役呢?這樣的話相關的武器和人數的問題可以不必麻煩了。--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23:21 (UTC)
- 很多以前的戰役,幾萬對幾萬不見得是只算戰鬥部隊,那麼,怎麼樣去判定和考據誰的部隊比較多?那麼沒有直接與敵軍作戰,但是阻止敵軍迂迴企圖的部隊要不要算?以城市或者是攻城戰來看,一般的居民也可能加入防禦的陣列,要不要計算呢?3萬部隊攻擊2萬的某城守軍,但是該城有個10萬居民,只要1/10的人有參與防禦,那就不見得是以少勝多。想要加入這種分類,恐怕先要墊墊考據的功力吧。-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3:44 (UTC)
- 個人感覺這沒有什麼價值,因為這聽上去有種某些修咸網站所謂的tag(標籤)的味道。
- 不過如果您要建立的話,我覺得以少勝多略優於以弱勝強,原因無非是……
- 對以少勝多的第1-20項,共56項結果;對以弱勝強的第1-9項,共9項結果
- -Galaxy17 (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03:51 (UTC)
- 那麼,什麼是弱或者是強的判斷依據呢?強弱是根據戰場上的直接兵力,還是要將整體國力,國際情勢與壓力也考慮呢?時代的關鍵性呢?
- 總之,這種分類法的意義和起碼的標準並不是那麼容易免除爭議或者是有大瑕疵的。而且看起來很類似前兩年大陸論壇廣起爭論成建制殲滅一般的偏離了對歷史的研究路線,而只是為了一些標籤與宣傳的意味。-cobrachen (留言)
- 既然有這種種麻煩的話,還是先不建立吧。那些什麼魔法的條目已經夠煩人的了。順便說一下真的沒聽說過「成建制殲滅」這個東西。--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2:02 (UTC)
- 我是不知道Cobrachen君對那個什麼全滅敵軍有過什麼過節啦,不過就我自己的推測Inspector君只是想就目前條目中已成文的說法以少勝多或以弱勝強(可自行直接搜索)建立一個分類,並不是想給誰(假想敵?)做宣傳。而就創建來說我並不支持,因為這看起來像是非死不可、忒特那種休閒網站的標籤(請注意,這和詞彙貼標籤的意義不同),不夠嚴肅,再說直接搜索就可以了,看不到它特別存在的意義。希望覺得Cobrachen君語氣有些奇怪純粹是我多心。-Galaxy17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6:01 (UTC)
- 既然有這種種麻煩的話,還是先不建立吧。那些什麼魔法的條目已經夠煩人的了。順便說一下真的沒聽說過「成建制殲滅」這個東西。--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2:02 (UTC)
- 對那些喜歡講建制殲滅沒有什麼過節,也沒參加過討論。但是,歷史的東西看多了,也就會對這種過於鑽牛角尖,想要在某一種細節上去過度的強調戰爭中某種現象感到多餘。假如這種簡單的區分是這麼容易達到的,克勞塞維茲與其他在戰史和戰爭理論上下過功夫的人也就不會感到無奈了。
- 同樣的道理,少與多,強與弱,怎麼定義?怎麼區分?如果想要進行類似考證的人本身有足夠的資料來顯示這些分類是基於一個相似的標準,並且在取捨上的爭議很低,那麼,多一個這樣的分類並無不妥。可是,這種考證本身的爭議就很多的時候,也難以作為一個取捨的參考。條目可以修改,分類很難,需要謹慎考慮。換個角度看,如果這個分類僅適合幾個少數條目,存在的必要性也很低。-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1:49 (UTC)
- 那google搜索的結果可以作為一方面考慮麼?例如google搜索"淝水之戰""以少勝多"有94500多條,占了"淝水之戰"總共587000條搜索結果的六分之一左右,可見這兩者是有一定聯繫的。不過對於其他很多戰役,我還沒這麼鑽牛角尖的去查。--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3:58 (UTC)
- 你可以看條目本身對於人數的描述,單是所謂的80萬當中有60萬的民夫這一點,就代表著過去很多資料在這方面並未詳細點出實際作戰人數,那麼,實際作戰時的15萬,有多少是真的在前線,多少是在其他的地點,這些都是在描述戰史時很重要的內容,過去認為這是很懸殊比例的以少勝多,可是一旦拿掉民夫,差異就小很多,如果真要考據,那又是另外一層挑戰。也因此我前面才會提到,這得要先考慮一下考據的實力。-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4:51 (UTC)
- (-)反對:個人不是很支持這樣的分類。不過,我反對的原因與大部分人不同,我並不想去討論該如何定義條目符合此分類的原則,而是我想提醒大家去思考一下『分類』的本質。分類基本上是一種索引根據,是讓讀者方便在同類型的條目之間橫向關連查找用的。但是,我看不出看過赤壁之戰條目之後,需要橫向查找史特靈橋之役的必要性與可能性,既然這樣的用途實在不高,那何必劃成同一個分類來索引?—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5月12日 (四) 17:36 (UTC)
- 有這個必要耶,在論壇裡筆戰的時候經常會需要這樣的比較。--Reke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0:57 (UTC)
- 是啊,貌似很多分類也沒有「橫向比較」的必要啊,比如芥川龍之介→武田勝賴(Category:日本自殺人物)李坤哲→何啟聖(Category:1964年出生)。--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06:20 (UTC)
- 我與大象兄的看法有點不同,對於戰役之間的橫向聯繫,或者說在某些要素上的相似性的連接上,其實是存在,也可以嘗試建立。有些相似性比較明顯,譬如多牽涉到對城堡的長期圍攻,或者是自海上補給與運兵的型態等等。不過,這種橫向聯繫的建立是不是需要包含以少勝多這樣的分類法,意見與大象兄一致。分類的建立需要以較為明確和嚴謹,而且會適用於多項條目的型態來建立為宜。-cobrachen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1:54 (UTC)
- 是啊,貌似很多分類也沒有「橫向比較」的必要啊,比如芥川龍之介→武田勝賴(Category:日本自殺人物)李坤哲→何啟聖(Category:1964年出生)。--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06:20 (UTC)
兩個條目其實是不是一樣?有需要合併嗎?——HaHaHaHaHasee25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3:47 (UTC)
- 不一樣啊,公有領域是版權概念,公共領域是法律空間概念(我這麼總結的....)--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5月16日 (一) 13:51 (UTC)
- 繼續看了一下,公共領域貌似是父集,而公有領域專指版權方面--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5月16日 (一) 14:03 (UTC)
- 「公共領域」這個條目是在講社會學上的概念,並沒有明確的法律意義,不過該條目裡頭第一段提到「此外,出版品、產品、以及發明方法在未受到專利或著作權保護的情況下,亦屬於公共領域」,感覺是有編輯者受翻譯不同的影響而弄錯了條目,因為來源所說的「公共領域」是「public domain」而不是此維基條目所說的「public sphere」。 ...Luuva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7:22 (UTC)
神奇的分類:Category:以地球引力圈為舞台的作品
這個分類名稱實在是讓我一頭霧水!什麼叫做「地球引力圈」?為什麼是「舞台」?「作品」是指什麼作品?實在是無法理解啊?有誰可以解釋一下是什麼意思麼?—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7:11 (UTC)
- 為什麼總有人……唔算了……因為這個分類奇怪到我覺得也挺彆扭的
- 地球の重力圏を舞台とした作品のカテゴリ
- 以地球重力場為舞台的作品列表
- 重力圏の厳密な定義はここでは問題としないが、おおよそ人工衛星が周回する範囲である。なお地表および大気圏內は含めない。
- 重力場的嚴格定義並不是此處的重點,總之基本指的是人造衛星所運行的軌道的範圍。地表及大氣層內側並不包含在內。
- SFには限定しない。
- 不一定非要是科幻作品。
- -Galaxy17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02:40 (UTC)
貌似重複
user:Shizhao創立的豕脊齒象屬,貌似與鏟齒象重複(學名皆為Platybelodon,但標註人一個是Schlesinger,一個是Borissiak,所以敝人也不確定)--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第二階段開始 2011年5月20日 (五) 15:44 (UTC)
- 豕脊齒象屬的參考資料那裡就有「……豕脊齒象屬(Choerolophodon)……」,豕脊齒象屬的學名應該是Choerolophodon不是Platybelodon,一個錯誤。--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6:09 (UTC)
條目中「計劃中」一項是否應加上參考來源(來源起碼是巡禮片,監製或演員的親身說話),而沒有參考來源即刪不留呢?原先條目內連references的代碼也沒有,我加入後又被移除,現在是不是要管理員多加留意一下這條目呢?--潛水艇 2011年5月21日 (六) 03:08 (UTC)
三權分立制
目前的三權分立頁面,是重定向到權力分立,但是三權分立也可指宋朝所施行的三權分立制,是否要新增一個頁面(像是三權分立_(宋朝))來寫宋朝的三權分立制呢?--Lrouvbey‧Lune 2011年5月21日 (六) 06:23 (UTC)
地方維基媒體協會是否應該移動到「維基百科」名字空間
最近看到澳門維基媒體協會的條目,不過毫無疑問的此條目沒有關注度。看看其他的地方媒體協會,也都有獨立的條目。這些條目在關注度方面我覺得都是有問題的。由於牽涉甚廣,在這裡徵求大家的意見,是否應該一律移動到「維基百科」名字空間?--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15:28 (UTC)
- 新聞媒體有時也會提到各個地方協會(華僑報:澳維基媒體協會獲認可、澳門日報:第二屆中文維基年會昨舉行 不到一成網民編撰維基百科主動不足、蘋果日報:維基百科創辦人8月訪台、iThom:維基媒體協會開始在台灣運作等等),關注度是有的,我覺得條目分別擁有兩種名字空間應該是可以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6:45 (UTC)
- 以相關地區/國家來說, 地方協會是存在關注度. 在維基參與者來說, 地方協會實具關注度. 條目的成立, 與事物本身在地區的關注度確是考慮因素之一。--18164 (留言) 2011年5月21日 (六) 08:21 (UTC)
125.162.8.227的修改
125.162.8.227及一些來自印尼的IP近日修改多個澳門電視電台相關條目,主要是寫澳門的多個電視台和電台都有印尼語節目,我感到奇怪,該等內容也被一些澳門用戶一再回退。如果印尼IP人加入的內容是虛假,則應提報破壞或半保護條目。--Mewaqua 2011年5月21日 (六) 11:29 (UTC)
- 應該是假的了,見上述印尼IP人對華娛衛視的修改,基本是亂寫。--Mewaqua 2011年5月21日 (六) 11:34 (UTC)
黨參?
黨參的繁體是否應該是「黨蔘」?烏拉跨氪 2011年5月21日 (六) 07:49 (UTC)
- 這不是繁簡字的區別,「蔘」沒有比照「參」字簡化為「参」,再加上個草字頭「艸」。「參」、「蔘」與「蓡」是古今字的差別,古籍裡都有出現。但這三字出現比例最高的是「參」,「黨參」也不例外,尤其是在古代醫書、百科裡,諸如《本草綱目》、《古今圖書集成》等。如果考慮到中港台古籍電子化的因素,那麼黨參這條目,中港台不用做標題或全文轉化,只要在導言中提及有「黨蔘」的稱呼就可以了。--Mihara57 (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02: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