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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Qingpr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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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最後警告
請勿再次加入不當圖片,如閣下於婉容的編輯,否則閣下將會遭受封禁。--♠白布¤飄揚§§ 2011年12月20日 (二) 15:03 (UTC)[回覆]

This accusation against me is fabricated by 白布. Qingprof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04:42 (UTC)[回覆]

閣下回退之版本亦包含侵權內容, 日本方面在秩父宮蕹仁親王代表天皇「訪滿」時,為了炫耀中日「親善」而讓婉容隨溥儀在勤民樓參加了一次接見外,她在以後的近十年中再也沒有以「皇后」身份公開露面。——♠白布¤飄揚§§ 2011年12月20日 (二) 15:13 (UTC)[回覆]

關於閣下的圖片的問題

閣下一定要替換畫像,並且一直堅持一定要優先使用你的,在下這樣下去擔心編輯戰,我暫時不做更多的編輯了。你那個版本是國立故宮博物院的畫像,但經過了明顯的後期效果修飾,其實這個版本的畫像不一定就優先使用,原來的全身畫像一直用的很好,這個作為補充就很好了,圖片多樣更能顯得條目豐富,不是嗎?--楠木歷史留言2012年10月15日 (一) 05:37 (UTC)[回覆]

原先的畫像沒有經過專業處理,存在色彩失真明暗不均等諸多問題,不建議優先使用。三世子 2012年10月16日 (二) 13:21 (UTC)

國立故宮博物院官方公布的就是那樣的。歷史的滄桑而不是拍攝問題。尊重是必要的。--楠木歷史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3:50 (UTC)[回覆]

尊重蝦米啊?尊重圖片老化尊重顏色扭曲麼?什麼道理啊?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03 (UTC)
你這樣做是白費力氣呢。偶是不會允許你歪曲歷史醜化歷代皇帝滴。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06 (UTC)

歷史圖片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的。--楠木歷史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4:17 (UTC)[回覆]

那為什麼故宮還要翻修呀?直接讓它爛掉算嘞。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22 (UTC)

圖片

閣下所推崇使用的圖片都經過了處理。請問這些圖片的來源是哪裡?如File:明太宗.jpg所給出的來源並不是一個公開來源,本人無法進行合適。其次,這些處理是誰進行的?是您本人還是另有他人?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37 (UTC)[回覆]

全部是我用美圖秀秀修復的。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39 (UTC)
來源就是連接的那個帖子。只要加入會員就能看到啦,免費的,誰都可以滴。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43 (UTC)
進行了去霧處理,因為原先的圖片好像蒙上了一層霧呀。這樣可以更清晰,應該不算是破壞吧。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45 (UTC)
那麼提醒閣下,請勿進行編輯戰,否則會導致條目受保護。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21 (UTC)[回覆]
編輯戰不是我挑起來的。你提醒錯人啦。。。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29 (UTC)
是歷史研究先把我做的所有編輯全部撤銷了的呀。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30 (UTC)
希望不要凡是歷史研究做的編輯就保護,凡是我做的編輯就任人踐踏哦。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34 (UTC)
是你先對原來的圖片進行了替換。爭議由你的替換引起,請注意。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35 (UTC)[回覆]
我所上傳的圖片沒有觸犯任何條文規定,有什麼好爭議的?是歷史研究先抹掉我的正當貢獻,無論如何這個爭議性都更大吧。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42 (UTC)
你對原有內容進行了更改,別人提出異議後,被保護的即是未更改之前的版本。所以編輯戰後將不會保護你的版本,請注意。再次提醒,請勿進行編輯戰,請與相關用戶進行討論得到共識後再進行修改。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47 (UTC)[回覆]
所謂「原有」指的是什麼?這個時間節點的既定標準不成立的。任何事物都在進行中,所有條目都是在不斷編輯中的,如果一定要強調「原有」,那麼「原有」就是零,就是不存在,就是尚未創建。按照你的邏輯,應該把那些條目都刪了再保護不是嗎?三世子 2012年10月20日 (六) 07:16 (UTC)
我還對他的版本提出異議了呢呀。為什麼別人提的「異議」就是異議,我提的異議就不是異議?為什麼不從條目的質量著眼,只從時間的早晚著眼?有意義嗎?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51 (UTC)
如果維基百科是這樣不公正的運作的一個組織的話,我們都沒必要在這裡編輯了。通過這件事就能說明這裡的管理邏輯充滿了虛假的謬論,別說是我,任何一個人都是不能接受的。我奉勸你接受事實,不要再無理強硬下去。這種做法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暴露出你濫用權力的行徑。另一方面呢,歷史研究的品行也非常非常值得仔細研究,不止一次誇大和栽贓已經足以暴露他的險惡用心,明眼的人都能看出來。比如,從編輯歷史就可以看出來,他在編輯戰中首先對原有條目的參考文獻及其它文欄位落進行反覆編輯,之後反而栽贓是我所為(按照你的邏輯,「原有內容」不是無比神聖嗎?不是需要保護嗎?這會子怎麼又允許他稱之為「胡亂」內容了呢?)。這種故意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人有資格做編輯麼?與其在這裡道貌岸然的禁封別人的帳號,你們真的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徑。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7:03 (UTC)
我覺得不應該換掉原本的歷史圖片,這變成原創研究了。應該說,盡可能保留原本的資料而不自行修改,尤其是藝術品、圖片之類的,除非你很有把握可以復原成當初的樣子--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1月10日 (六) 02:16 (UTC)[回覆]

警告!維基百科管理員烏拉跨氪濫用職權的現象

破壞是指以降低維基百科全書質量為目的而故意增刪或修改內容的行為,例如故意把正常內容替換成猥褻的、誹謗的、或者其他不相關的內容。「破壞」要是一種故意且有敵意的行為,否則便不是「破壞」行為。任何破壞行為都不能容忍。儘管有些對維基百科善意的修改可能被誤導或被誤會,但它們絕不是破壞。即使是不懷好意的編輯,除非不可辯駁地顯露出惡意,否則不算是破壞。舉例,偶爾加入個人意見的行為不算破壞,它只是沒有用,應被移除或修改。

作為管理員,你到底有沒有最基本的常識?既然說我「破壞」,那麼,我的「破壞」體現在哪裡?沒有列出任何事實基礎的情況之下就隨便安加理由,在事先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對別人進行禁言,絕對不是一個品行端正的人的行為,更何況是管理員了。這個問題你必須回答。而且,如果不能給出充分證據,就能夠充分說明你故意胡亂給我安加罪名掩人耳目,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那麼,解禁之後我會立即上報你濫用職權的現象。我認為缺乏公正的道德觀、透明度誠信度和判斷力的人根本沒有任何資格做管理員。一個利用這種人做管理者的機構也一定是一個齷齪下流的機構。三世子 2012年11月1日 (四) 14:14 (UTC)
我現在算是理解了為什麼正規的學術機構都拒絕引用維基百科上的東西。這裡的編輯者以及管理員真是物以類聚,其狼狽為奸的苟且行為果然登不上大雅之堂,名不虛傳呢。就應該被正規學術界拒之門外,永遠也得不到承認。哈哈。充其量也就是一個外行人士和烏合之眾編寫的質量低劣不倫不類齷齪不堪錯誤百出誤人子弟的「百科」。哼!三世子 2012年11月1日 (四) 14: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