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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討論:Distingu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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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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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條目的主題不是」後面的字體極小,看不清。 ——虞海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06:16 (UTC)[回覆]

完成J.Wong 2008年12月16日 (二) 09:19 (UTC)[回覆]

Inter-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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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管理員來添加這些inter-wiki

最好乾脆用模板文件頁模式。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4:32 (UTC)[回覆]

完成--Advisory 2009年6月26日 (五) 15:51 (UTC)[回覆]

請增加|link=

請求已處理

|link=

用於不產生圖片

的連結。--UAL55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6:17 (UTC)[回覆]

完成--Jimmy Xu talk·221 2010年10月29日 (五) 10:30 (UTC)[回覆]

「及」改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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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比較合邏輯--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2年10月10日 (三) 13:28 (UTC)[回覆]

完成 Liangent留言 2012年10月11日 (四) 03:49 (UTC)[回覆]

無法使用地區詞轉換

如果在參數1中加入形如「-{zh-cn:地区词;zh-tw:地區詞}-」的字樣,會在相應的地方顯示[[地區詞]]。--無瘋子 說胡話 癲狂史 2013年4月13日 (六) 16:54 (UTC)[回覆]

可以在Distinguish模板的前面加上NoteTA模板,來完成地區詞轉換。--巴波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00:37 (UTC)[回覆]

去掉「metadata」的class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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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metadata」的class name。參見WP:VPT#hatnote在手機版頁面下不顯示的問題Template talk:Dablink#Class name:在mobile版頁面應該顯示的此Distinguish提示沒有顯示,去掉metadata,使在mobile版頁面中顯示。--Tomchen1989留言2013年11月21日 (四) 13:36 (UTC)[回覆]

已由User:Shizhao完成。--Lakokat 2013年11月22日 (五) 11:42 (UTC)[回覆]

Distinguish模板是怎麼用?

你們對於使用Distinguish模板會怎麼用?是像張家輝張嘉輝嗎?若是分的出來該不該拿掉Distinguish?--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4:38 (UTC)[回覆]

我再問一個問題,像高雄捷運簡稱「高捷」,該不該在高捷 (演員)使用Distinguish模板去區別?--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4:42 (UTC)[回覆]
  1. 用來在某條目裡提示讀者另外有名字容易混淆的條目,例如同音字、常見拼寫錯誤。「張家輝」與「張嘉輝」我覺得可以用,因為有同音字。但如果拼寫完全一樣的話,則不該用{{distinguish}},應該用諸如{{otheruses}}、{{about}}等其他消歧義模板。但同時見下一點。
  2. 在名稱已消歧義的條目裡不應該使用消歧義模板,包括{{distinguish}},除非是在主條目重定向至該條目的情況下。舉個例子來解釋,要連結到演員高捷的條目的話,就必須[[高捷 (演員)]][[高捷 (演員)|高捷]]這樣的維基代碼來做到,因為「高捷」並不重定向至前者(它本身已經是消歧義頁了)。讀者要找其他同名條目的話應該會給帶到消歧義頁去(即「高捷」),而不是其中一個歧義條目(即「高捷 (演員)」),所以不必在後者再消歧義。
Lif…lon 2013年12月16日 (一) 15:53 (UTC)[回覆]
過去不是有人認為同音,但名字上寫法不同,這可以分的出來,所以就不用Distinguish?--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5:13 (UTC)[回覆]
那經常出現的錯字當然比同音字更需要用{{distinguish}}來區別了,同音字我是說覺得可以用罷了,還得看具體情況吧。-Lif…lon 2013年12月18日 (三) 20:29 (UTC)[回覆]
我是認為在Distinguish模板裡設個使用理據比較妥當吧?只是不知道該怎麼做。--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9日 (四) 02:53 (UTC)[回覆]

繁簡轉換失效

請求已拒絕

建議回退到2013年11月22日Shizhao的最後一個版本。--lauyulam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11:27 (UTC)[回覆]

模板本身附帶的文字是不應被轉換的,如果要轉換自訂文字請另外在參數裏設置轉換內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6月23日 (一) 12:11 (UTC)[回覆]

問題

template:nottemplate:about 無法使用停用簡轉繁的 -{}- 標籤

夸特--水水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1:18 (UTC)[回覆]

已修復,請善用Template:!<nowiki>。--122.100.199.241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11:07 (UTC)[回覆]

建議調大左側圖片的尺寸

請求已處理

建議把左側圖片的尺寸改成 26px,與 {{Otheruses}}、{{Otheruseslist}} 保持以致。-- 2014年10月4日 (六) 10:03 (UTC)[回覆]

請各位設想什麼情況下該如何使用Distinguish模板

我個人覺得Distinguish這個模板已經到了「濫用」之程度,所以想請各位設想任何情況下哪些屬於適用,又哪些是屬不適用,以如此具體方式制定出明確的用法,這樣有所依循,才不致出現濫用。--111.252.235.176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7:45 (UTC)[回覆]

名稱相近且性質相近才適用(這是必要條件,非充分條件),例如李亮瑾李依瑾李妍瑾,名字只差一個字,且都是「臺灣」「女」「藝人」,年紀也接近,就適用;又例如王思平王金平,雖然名字只差一個字、都是台灣人,但性別不同、職業不同、年紀相差很大,大多數人不會混淆,就不適用。克勞 2014年9月27日 (六) 10:33 (UTC)[回覆]
(:)回應:閣下所說是舉例其一,還有別種情況嗎?--111.252.232.180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15:42 (UTC)[回覆]
這意思是,我不能說
提示:本條目的主題不是Wikipedia:用戶查核
咯。--Liuxinyu970226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11:00 (UTC)[回覆]
那麼S.H.E中加上{{Distinguish|标准氢电极}}如何呢?(現在已經這麼幹了)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9月27日 (六) 11:11 (UTC)[回覆]
這差太多、根本是兩件事了吧!而且名稱其實也不一樣,一個有縮寫點,一個沒有。(這突然讓我想到六度分隔理論,不知道標準氫電極要經過多少個條目內連才能連到S.H.E.,有人真的可以找到六步以內的路徑嗎?)克勞 2014年9月27日 (六) 12:13 (UTC)[回覆]
標準氫電極-->大氣壓-->低氣壓-->中華民國-->台灣-->S.H.E.--Wolfch (留言)-基礎條目, 質量比較 2014年9月27日 (六) 15:32 (UTC)[回覆]
(:)回應:閣下所說是舉例其一,還有別種情況嗎?--111.252.232.180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15:42 (UTC)[回覆]

的意思是,想藉助這次討論,由各位設想任何情況,如此去明確制定出Distinguish適合在什麼情況下去使用。根據Liuxinyu970226回應來看,你豈不是支持濫用嗎?不然為何你不能像其它人一樣認真地討論呢?因為你這樣的回應就等於是沒說,發起這討論並非不是沒原因的,如果不去設法限制Distinguish的使用,當然就會變成如同Liuxinyu970226回應之情況,那發起這討論不就等於多此一舉?有眼睛看的人還不至於不會不知道「這意思是銅,我不能說Wikipedia:用戶查核」這話的意思。--111.252.232.180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15:39 (UTC)[回覆]

(~)補充不是沒搞懂「這意思是銅,我不能說Wikipedia:用戶查核」這話的意思,真正問題是有許多人(包括Liuxinyu970226)都沒搞懂Distinguish適合的使用時機,因為當前沒有明確制定出用法,所以變成自己認為Distinguish是怎樣用就去用,這並不是我刻意去找麻煩,而是真正的麻煩在於被人濫用。--111.252.232.180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15:46 (UTC)[回覆]
我不是明確地回應你名稱相近且性質相近才適用(這是必要條件,非充分條件)並舉例了嗎?我覺得這句方針就夠了,這句方針莫非不夠明確嗎?你所謂的濫用豈非只符合名稱相近,但不符合性質相近嗎?這些就不適用阿。不然你舉例看看有哪些你認為濫用的情況,大家來討論一下適用不適用。還有,我真的不知道「這意思是銅,我不能說Wikipedia:用戶查核」的意思,有人能解釋一下嗎?謝謝!克勞 2014年9月29日 (一) 03:04 (UTC)[回覆]
你誤會了,不是在說你,是在對Liuxinyu970226說,並沒有質疑你回應的意思,只不過你舉的例子只有一個,很難供人判斷你說的「名稱相近且性質相近才適用」,畢竟人們都會去鑽漏洞,所以還是希望能制定出比較明確的用法。如果要將濫用情況翻出來這,那就真的太多了,怎麼舉例也舉不完,但相對地舉例什麼情況下適用Distinguish,這樣的舉例反而容易多了,所以才會提出在這裡給各位討論。--111.252.232.161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11:55 (UTC)[回覆]
請問如果S.H.E.的名稱不是帶點點的(SHE),那是不是要做成消歧義然後用模板了。S.H.E.這裡用otheruses比較合適吧。(我想留一個因為SHE重定向給S.H.E.Bluedeck 2014年10月4日 (六) 06:19 (UTC)[回覆]
可是它實際上就是帶點點的啊,與標準氫電極的縮寫並無完全相同,所以不適合作成消歧義,用{{otheruses}}模板倒是可以。附帶一提,推薦大家使用{{tl}}模板,以後要顯示模板連結,就不用把模板名稱po兩次再用管道符號分開了。克勞 2014年10月5日 (日) 10:06 (UTC)[回覆]
但我印象中{{otheruses}}一般都指向消歧義頁啊。(對@Wolfch君的五次內鍊表示白磷說讚。)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10月11日 (六) 06:01 (UTC)[回覆]

空格對齊

@Shizhao目前兩個空格使其與其他消歧義模板的文本起始不能對齊,例子。--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02:15 (UTC)[回覆]

 已修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9月25日 (二) 00:58 (UTC)[回覆]

編輯請求

請求已拒絕

使用Draft:Template:Distinguish。支持任意數量匿名參數,同時支持通過text參數調整具體說明內容。 --by viztor 2018年11月12日 (一) 11:53 (UTC)[回覆]

@viztor圖示、文字、標點都被改變了,請修正後重新提出,直接將Editprotected模板的no去掉即可。--Xiplus#Talk 2018年11月16日 (五) 08:13 (UTC)[回覆]

編輯請求 2019-06-22

請求已處理--Xiplus#Talk 2019年6月30日 (日) 00:39 (UTC)[回覆]

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有無_*args_的維基語法?--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2日 (六) 11:56 (UTC)[回覆]

有無 *args 的維基語法?

已解決:

已解決並套用相關功能至{{Not}}與{{港島巴士簡單列表}}等模板。--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7月7日 (日) 06:14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下在查閱模板 (Template) {{Not}} 時發現,該模板堆疊了較多if,且因此只支持最多15個參數。

那麼,有無傳遞多個參數 (*args)的維基語法? --KumaTea  來喝茶!  2019年6月8日 (六) 16:14 (UTC)[回覆]

嗯嗯謝謝~(module果然還是太難了_(:з」∠)_) --KumaTea  來喝茶!  2019年6月17日 (一) 13:22 (UTC)[回覆]
例如 {{#if:{{{isFirst}}}||{{#if:{{{isLast}}}|或|、}} }}'''[[{{{1}}}]]''(見Special:PermaLink/54915229另一個範例,要用 \ 字元 和魔術字防止被轉義)然後實現傳遞多個參數 (*args)的維基語法,看是不是你要的功能。--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6月19日 (三) 10:20 (UTC)[回覆]
  • @A2569875:那意思說可以改成這樣:沙盒修改差異模板與沙盒差異--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2日 (六) 02:51 (UTC)[回覆]
    • (:)回應@Sunny00217:可以,(節刪)[理由:抱歉,看錯]但是你冒號放的位置錯了,我先移除,要這樣才對,並根據說明加入text的參數支持。參閱User:A2569875/沙盒多參數測試結果--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6月22日 (六) 07:06 (UTC)[回覆]
      • (:)回應如果覺得可以,我認為可以編輯請求改上去。--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6月22日 (六) 08:00 (UTC)[回覆]
        • @A2569875只要可行其實都可以啊... 囧rz...(+)同意(最後差異:Special:Diff/51409053/54919018)--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2日 (六) 11:54 (UTC)[回覆]
(+)同意 哇,感謝各位大佬~同意升級模板到這個版本。
剛剛在下去英文維基百科的{{Distinguish}}看了下,是使用已有的module: {{#invoke:Distinguish|distinguish}}完成的,且似乎也沒有數量限制,不知上面是否就是其中的代碼了呢 囧rz...  --KumaTea  來喝茶!  2019年6月23日 (日) 17:16 (UTC)[回覆]

哈囉,您好,想了解一下您對#有無_*args_的維基語法?後續討論是否感興趣。 感謝,祝編安。--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16:18 (UTC)[回覆]

@A2569875:您好,感謝您的提醒!
前幾日在下於互助客棧回復後,由於未設置監視列表,剛剛才知道您和User:Sunny00217已經實現了這個功能。非常感謝! --KumaTea  來喝茶!  2019年6月23日 (日) 17:00 (UTC)[回覆]
(:)回應您好,關於您提到的module: {{#invoke:Distinguish|distinguish}}其實功能比較狹窄,只能適用於頁頂消歧義,也不能像層疊幾百個{{#if:...那個高度客製化,因此實作了Module:TemplateParameters,其他理由已在#有無_*args_的維基語法?中再次描述,
您可以參考另外一個使用例Template:港島巴士簡單列表,從模板修訂差異Special:Diff/50964780/54938457可以看出,重複的內容減少了,維護也方便(之前的寫法要修改的話 會有100多個相同的文字需要修改 囧rz...),也不會像module: {{#invoke:Distinguish|distinguish}}每次需要傳遞多個參數 (*args)都還要再另外撰寫新模組(module),實在麻煩,因此認為直接建立一個有高度彈性的模組(module)更能解決問題,考量到您會發問需要傳遞多個參數 (*args)的維基語法代表有需求,因此也希望這個連接wikitext與lua的API能對閣下有幫助,感謝。 祝編安。 --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17:58 (UTC)[回覆]
@A2569875: {{#invoke:TemplateParameters}}的泛用性比{{#invoke:Distinguish}}高了很多~這個API應該能用在很多頁面上。十分感謝~ --KumaTea  來喝茶!  2019年6月23日 (日) 19:18 (UTC)[回覆]
@A2569875:可以可以~十分樂意。祝編安~ --KumaTea  來喝茶!  2019年6月25日 (二) 15:38 (UTC)[回覆]

已解決並套用相關功能至{{Not}}與{{港島巴士簡單列表}}等模板。--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7月7日 (日) 06:14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編輯請求 2020-11-07

請求已處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41 (UTC)[回覆]

將「條目」替換為{{NSPN}},有引用於使用者頁面。 2020年11月7日 (六) 08:10 (UTC)[回覆]

各位認為Distinguish模板的使用應該「對等」嗎?

請問各位認為{{Distinguish}}模板的使用應該「對等」嗎?

亦即,如果甲條目頂註了{{Distinguish|乙}},那麼乙條目也必須頂註{{Distinguish|甲}}。

如果甲條目頂註了{{Distinguish|乙}},而乙條目卻只頂註{{Distinguish|丙|丁}},沒有"Distinguish"甲,甚至乙條目根本沒使用{{Distinguish}}模板,這種情況是不被允許的。

請問各位認同這個默契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1月21日 (日) 09:49 (UTC)[回覆]

我也是這樣想,所以想把王金平條目的{{not|王津平}}和鄧麗君條目的{{not|鄧麗欣}}移除。但想問問大家的意見,留下紀錄,作為以後處理類似事項的理由,可以寫在編輯摘要。-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1月21日 (日) 10:11 (UTC)[回覆]
中文名一般也就兩三個字,如果有一個字不同,尤其如果這個字在兩個名字中的發音和字形都很不同,那麼差別是不是已經夠大了,兩者都沒有必要{{Distinguish}}?--Benevolen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10:38 (UTC)[回覆]
是。不過{{Distinguish}}不只能用於中文人名,還擴及漢字文化圈其他文化的人名(如中島美雪中島美嘉),甚至也不限於人名(如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新北市立光復高級中學),這些都未必只有兩三個字。-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1月21日 (日) 15:44 (UTC)[回覆]
對於更長的名稱的確需要另外討論,但至少閣下提出的兩個例子(王金平vs王津平鄧麗君vs鄧麗欣)似可雙方都移除模板。至於其它條目中模板的存廢原則,請小心:如果要引入所謂知名度判斷,將會為以後無窮的爭論埋下種子,因為知名度因地區、時間、領域而異,而且怎麼量化、知名度高多少方符合「對等」原則,這些都難以避免原創研究和爭議。--Benevolen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18:54 (UTC)[回覆]
我贊同您,其實我本認為王金平&王津平鄧麗君&鄧麗欣雙方都應移除該模板,只不過為了避免模糊焦點,暫先尋求單方移除知名度遠遠較高者的條目之Distinguish模板的意見(該模板的使用是否應「對等」)。
誠如敝人過去在Template talk:Distinguish#請各位設想什麼情況下該如何使用Distinguish模板所言,我一直認為不能僅僅因為條目名稱相近就使用{{Distinguish}}模板,同時還要條目主題之性質相近才行。姑不論鄧麗君與鄧麗欣名稱是否相近而有致混淆的可能,這兩人一位已故多年、是臺灣人,一位仍然在世、是香港人,且兩人年紀相差高達30歲,性質難以說相近,所以我認為這兩人的條目不必亦不應使用該模板互相連結。王金平與王津平的情況類似,兩人性質並不相近。附帶一提,我看過最誇張離譜的使用方式是關海山&山海關。-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1月22日 (一) 10:25 (UTC)[回覆]
根本就不應該對等,在某些情況下等同於變相替知名度明顯低的一方宣傳。--🎋🎍 2021年11月28日 (日) 09:41 (UTC)[回覆]
那麼鄧萃雯鄭萃雯呢?目前她們的條目在該模板的使用上是「對等」的,這樣的編輯是合情合理的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1月28日 (日) 11:59 (UTC)[回覆]

提議重新修改Distinguish模板的使用方式

我發現人物條目很常有誤用Distinguish模板,比如同名「靜雯」,實際上姓氏是不同(一位姓,另一位姓),很明顯就可以看出是不同的人。上次還有一位資深用戶,他編輯了十多年也還是會誤用,因為對楊子儀莫子儀都添加Distinguish模板。有鑑於此,我不得不解決這問題。

我認為問題出在於「提示讀者有標題與此條目極為相似的其他條目」這句話,導致很多人會誤用Distinguish模板,因此我提議添加範例,並且重新定義使用方式,僅限於「相似字」或「常用且易混淆的字」。

  • 範例一:陳法容陳法蓉,「容」與「蓉」是讀音相同的相似字。
  • 範例二:林峯林峰,「峯」與「峰」是常用且易混淆的字。

希望經由上述範例,可以清楚知道使用方式,以解決人物條目因同名而遭到誤用的情況。--2001:B011:A401:3EAF:258F:38F8:43EF:4A4B留言2023年7月25日 (二) 17:50 (UTC)[回覆]

抱歉!我認為我沒有誤用。楊子儀莫子儀不只是同名而已,他們還同是「臺灣人」, 同是「男性」,同是「演員」又年齡相近(所以自然也是「同時代」),而姓名、哪裡人、性別、職業、所處時代都是認識一個公眾人物時會想要知道的基本的、非瑣碎的性質。楊、莫有這五個相同點,難道不足夠認定某些讀者可能會被學習干擾嗎?我若是如閣下設想的那樣僅僅因名稱相近就掛{{Distinguish}}模板,我早就在王金平王思平白冰冰范冰冰這樣掛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5日 (二) 23:19 (UTC)[回覆]
我堅決反對僅僅因為「有標題與此條目極為相似的其他條目」就在這兩個條目掛{{Distinguish}}模板(除非光是它們的名稱就已足夠對很多人產生學習干擾),過去、現在、未來我都是這樣。-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5日 (二) 23:38 (UTC)[回覆]
「此模板只應用於標題區分非常明顯」,姓氏不同也是非常明顯。怎麼用我覺得無共識、逐案判斷,未限制只用於、適用於文字容易混淆的情形。
除了名稱相近且人物特點相近的,也會有主要稱呼完全不同但容易混淆的人物可做提醒。再如王雪峰 (1954年)張雪峰,名字看不出提醒意義,但因為同時期的新聞熱點,很多網友弄混淆了,其實做提醒也是可以的、我能理解為WP:IAR,但時效性略強、有些許副作用。--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9:43 (UTC)[回覆]
@YFdyh000 可是克勞棣主張的使用方式是:只要名字中任二字相同者就該添加Distinguish模板。如果按照你主張WP:IAR,我擔心結果會變成浮濫,比如說:韓瑜韓國瑜。--2001:B011:A401:33A3:DDB4:8630:37D0:A430留言2023年7月27日 (四) 07:23 (UTC)[回覆]
閣下有沒有看我上述的留言?我主張「只要名字中任二字相同者就該添加{{Distinguish}}模板」!?剛好相反吧!?閣下不必如此明顯地向社群展示您的視而不見。-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7日 (四) 09:13 (UTC)[回覆]
在下絕不是僅僅因為楊子儀莫子儀同名就為他們加上這個模板。除了同名,他們還同是「臺灣人」、同是「男性」、同是「演員」又年齡相近「同時代」,所以我才加模板。反倒是閣下的範例,陳法容陳法蓉固然姓名極接近,且都是華人女性,但她們一為劉宋后妃,一為香港藝人,出身地與職業明顯不同,更重要的是,她們差了一千五百多歲,一千五百多歲!這樣還有人會混淆,在下才覺得匪夷所思。難道認識一個人物只要知道她的姓名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7日 (四) 15:03 (UTC)[回覆]
然而在香港的一般日常(文字)用語下,「容」跟「蓉」很容易被混用,所以我認為IP舉出的兩個例子沒有甚麼不合理之處。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15:33 (UTC)[回覆]
①但是我從未主張「只要名字中任二字相同者就該添加{{Distinguish}}模板」,我不接受這種無中生有的指控,尤其我已經先解釋過了;②即使IP的例子合理,也不代表我對莫子儀楊子儀使用此模板就是不合理的,我已經說明我的理由了;③即使陳法蓉容易被寫成陳法容,那也只是寫錯名,不代表陳法蓉會被誤認為陳法容這個人,反之亦然;「寫錯名」與「認錯人」是兩回事。-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8日 (五) 23:07 (UTC)[回覆]
「不代表陳法蓉會被誤認為陳法容這個人」這個我認同,但「反之亦然」我不認同,因為在香港的一般日常(文字)用語下,「容」跟「蓉」的混用會導致「通假字」的情況出現,而這情況足以在文字上寫「陳法容」的時候讓人以為説的是「陳法蓉」。其他的本不是我評論過的東西,我沒特別的評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9日 (六) 14:52 (UTC)[回覆]
那就不要只寫「陳法容」,請寫「南北朝時的陳法容」或「宋明帝嬪妃陳法容」。-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9日 (六) 23:39 (UTC)[回覆]
消歧義指引規定消歧義僅用於消除由於「一詞多義」所引起的歧義,WP:DABNOT一節更是規定部分題目相符不應消歧義。「峰」、「峯」是異體字(見wikt:峰),林峯添加林峰消歧義尚合理;「蓉」、「容」並不相通,不符合「一詞」的條件,理論上規則不同意作消歧義。楊子儀莫子儀賈靜雯連靜雯的消歧義更是不可接受。--西 2023年7月29日 (六) 14:34 (UTC)[回覆]
認同路西法人的觀點。漢字是意音文字,同音詞提示基本沒有什麼意義(知識不是芝士);更別說不同字也不同音。私認為人物條目本模板不應過多使用。--PexEric 💬|📝 2023年7月29日 (六) 14:55 (UTC)[回覆]
{{Distinguish}}模板並不是消歧義(也不是專門用來提示同音詞的),至多是功能類似,它該用在名稱不完全相同但易混淆的事項上。真正的消歧義(名稱完全相同)也不用{{Distinguish}},例如陳進興 (罪犯)-陳進興 (政治人物)-陳進興 (演員)都沒使用此模板,正常情況下也不會有人以為白曉燕案已被槍斃的主嫌擔任過新竹縣縣長。並不是名稱越相近就越容易產生學習干擾而導致混淆。在下再說一遍,我不會僅僅因為名稱相近而使用Distinguish模板,「名稱相近」只是必要條件,「容易被混淆」才是充分必要條件。-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9日 (六) 15:21 (UTC)[回覆]
您說出「{{Distinguish}}模板並不是消歧義」之前能不能先看看該模板屬於什麼分類(分類:消歧義與重定向模板),以及模板文件頁所包含的{{頂註模板}}導航模板裡該模板分在哪裏。「陳進興 (罪犯)-陳進興 (政治人物)-陳進興 (演員)都沒使用此模板」並不代表這是正確的做法,所有消歧義理論上都應該添加連結至消歧義頁面(如{{other uses|陳進興}})。--西 2023年7月30日 (日) 04:20 (UTC)[回覆]
那您要不要也看一看Template:Distinguish/doc#何時使用的第一句話寫什麼,以及它用什麼當例子?李克強李克勤名稱有完全相同?如果消歧義的名稱要完全相同,並且Distinguish是消歧義模板,那麼這與Distinguish的使用說明根本是矛盾的,叫維基人「安所錯其手足」?要嘛消歧義的名稱不一定要完全相同,要嘛Distinguish不是消歧義模板,要嘛Distinguish模板文檔的使用說明是錯的,不可能三者皆真。-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30日 (日) 07:09 (UTC)[回覆]
就算您是跟從模板文檔的建議,楊子儀莫子儀同樣符合文檔第二條要求不要使用{{Distinguish}}的情況:需要注意的是,{{distinguish}}不應用於在不解釋清楚時區別就不明顯的情況下[…]{{Distinguish}}有且僅應當用於條目標題的差別只需要顯示名稱,讀者就可以知道清楚的情況。閣下上面留言提到楊子儀、莫子儀不只是同名而已,他們還同是「臺灣人」, 同是「男性」,同是「演員」又年齡相近[…]楊、莫有這五個相同點,不正是「並非看到標題就知道差別」而不應該使用{{Distinguish}}的情況?--西 2023年7月30日 (日) 16:10 (UTC)[回覆]
雙子儀應該是符合文檔建議的第一個例子(李克強、李克勤)才對吧?因為可以看出名字不完全一樣,所以假設為解釋清楚,陳進興則是已用括號區別。而且不要使用{{Distinguish}},只不過是要你換成{{About}},這兩個一樣是消歧義模板。
根據Wikipedia:消歧義大爆炸、《生活大爆炸》作為例子,且WP:DABNOT認定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皆可列入密西西比 (消歧義),顯然維基百科對「一詞多義」的定義並不是路西法人君認為的那麼嚴謹。--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7月31日 (一) 23:17 (UTC)[回覆]
此頂注通常在讀者打錯條目標題,且錯誤明顯、無須解釋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楊子儀、莫子儀是相同性質、相同年代、相同國籍的人物,如何「錯誤明顯」「無需解釋」?WP:DABNOT認定密西西比州和密西西比河皆可列入密西西比 (消歧義):該指引分明是英文維基百科en:WP:DAB直譯,連例子都沒改。就算如是,密西西比州和河同名(en:Mississippi (state)en:the Mississippi [river])、大爆炸生活大爆炸英文都是en:Big Bang Theory(「大爆炸理論」),怎麽不是完全名稱相符了?--西 2023年8月2日 (三) 16:01 (UTC)[回覆]
Big Bang跟The Big Bang Theory,Mississippi跟Mississippi River,這四個條目的名稱根本不完全相符。且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同樣採納為消歧義,又寫入指引,這已經不是單純直譯的問題。而楊子儀、莫子儀比上述更容易搞混的情況,怎麼反而不適用消歧義模板?--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8月3日 (四) 04:15 (UTC)[回覆]
您有認真讀方針文句嗎?Wikipedia:消歧義#部分題目相符一般情況下,消歧義頁僅添加能夠被合理提及,本質上名稱「相同」的主題項目(或其相關附主題)連結。此包括所有合理搜索的關鍵詞,即適合建立重定向的標題。河和州的名稱都是密西西比大爆炸理論The Big Bang Theory中英吻合(en:Big Bang theory也是導向en:Big Bang,即與en:The Big Bang Theory本質上名稱相同。連姓氏都不同的人名怎麼可能符合此情況?--西 2023年8月3日 (四) 19:01 (UTC)[回覆]
姓氏不同但名字相同,姓氏不也可比擬為州、河的情況?而且我說中文維基百科同樣採納,意思是包含翻譯過後的名稱已不完全相同,比如大爆炸跟《生活大爆炸》,以及其他大爆炸事件也列入大爆炸消歧義中(相關附主題?)。而且,WP:DABNOT是指明「消歧義頁」,雙子儀應是可列入子儀消歧義頁面,{{Distinguish}}則是以李克強與李克勤、Reversi 與Reversis作為例子。不確定是否認定消歧義頁和消歧義模板有所差別,但顯然依目前的提示都是符合使用的情況。--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8月11日 (五) 02:13 (UTC)[回覆]
在下解釋「楊子儀、莫子儀不只是同名而已,他們還同是『臺灣人』, 同是『男性』,同是『演員』又年齡相近」,是在解釋「雖然姓氏不同,但他們有很多共同點,容易因學習干擾而導致混淆」(不是解釋「哪裡有差別」,反而是解釋「哪裡沒有差別或差別很小」)。至於「條目標題的差別只需要顯示名稱,讀者就可以知道清楚」這點,他們明顯「不同姓」不是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1日 (二) 14:36 (UTC)[回覆]
對楊、莫幾乎一無所知的讀者一看條目標題就知道他們不同人,對他們有一點認識卻又認識不夠深的讀者反而會混淆(因性質相似而產生學習干擾),故需提示。從幫助讀者找到正確條目的目的觀之,在這種情況下使用{{distinguish}}模板很合情合理啊!-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1日 (二) 14:36 (UTC)[回覆]
「對他們有一點認識卻又認識不夠深的讀者反而會混淆」「因性質相似而產生學習干擾」更是佐證並非看到標題就知道差別而不適用{{Distinguish}}的情況。李克勤、李克強是明顯不同範疇不同地區的人,正常人看一眼都知道是去錯地方;楊子儀、莫子儀的多個相同之處正是看條目都未必注意到去錯地方並非看到標題就知道差別。--西 2023年8月2日 (三) 16:04 (UTC)[回覆]
好!那關海山山海關總是「正常人看一眼都知道是去錯地方」了吧!?問題是誰會把一座中國大陸古代建築物誤記成一位香港現代演員,而不小心跑到該演員的條目呢?所以當初山海關在參選DYKC時,我就建議取消這個模板。-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3日 (四) 00:12 (UTC)[回覆]
未必注意到去錯地方,那應如建議,改採{{About}},但這一樣是消歧義。另外,要讀者如何區別莫子儀楊子儀賈靜雯連靜雯?而如果改採About,那要填入什麼去識別?{{Distinguish}}以派對、紙牌遊戲為例,但同國籍演員,要如何簡短解釋?
個人認為消歧義是用於指引讀者到他想找的條目,無關相似名稱條目的內容是否有差距。比如有人要找關海山,不小心記成山海關,他來到山海關的條目,或許知道他要找的不是這座建築,但山海關的條目是否有幫助他導向其他條目,以上四位演員的例子更是如此。--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8月3日 (四) 04:49 (UTC)[回覆]
那麼只好依作品的主要類型(電視劇、電影等等)與作品語種(中華民國國語、臺語等等)來區分了。
如果有人可以天兵到把關海山不小心記成山海關,那麼他把關海山記成海山郡關山 (演員)關山鎮關山庄關山郡山海經海關.....也是有可能的。但您會在這些條目都頂註提示關海山,以便這些極少數中的極少數天兵找到他要找的條目嗎?在下認為這就太離譜與誇張了。這就是為什麼在下會依WP:常識始終主張「除了條目名稱相似,還要有其他多項性質相似,才能使用{{Distinguish}}模板」的原因。-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3日 (四) 15:47 (UTC)[回覆]
我對關海山、山海關都不熟,不確定有沒有人會搞混,而放上消歧義的人,可能是認為兩個條目的三個字都一樣?我認為只有名稱相似,或還有其他性質相似都屬於消歧義範圍。不過,常識也要有共識,有人會搞混陳法蓉、陳法容,當然也會有人覺得把莫子儀、楊子儀搞混很天兵,哪一方是少數、哪一方是多數很難判定。--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8月3日 (四) 16:43 (UTC)[回覆]
我是不排除有人記成一個名字很類似知名地名的演員,畢竟只是文字顛倒順序。但地名引向演員會有引流和命中率降低問題,而演員引到地名好像不太必要,因為地名比演員更出名。--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4日 (五) 01:08 (UTC)[回覆]
「有兩個字會被誤會的人名」明顯容易構成濫用消歧義的情況,也並非真的有歧義;已有與本討論發起者同/48段的另一IP有濫用情況。--西 2023年8月7日 (一) 13:54 (UTC)[回覆]
我認為應該儘量避免甚至禁止僅僅名字相同或姓名相似就用消歧義模板(異體字等情形除外),認定標準過於模糊而主觀。例如說,字形要差多少才應該「消歧義」?這不是消歧義的根本之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7日 (一) 14:49 (UTC)[回覆]
這些就不是我幹的呵!這位IP用戶似乎是為了諷刺在下,而做這些不當的編輯,但我已經花很多文字解釋我不但不主張,反而還堅決反對「只要名字中任二字相同者就該添加Distinguish模板」。望諸君明察,是在下還是別人在WP:GAME。-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7日 (一) 14:56 (UTC)[回覆]
怕不是諷刺閣下而是SYS,SYS仍然非常堅持姓氏不同但名字相同需要消歧義(見其上方8月11日的留言)。--西 2023年8月19日 (六) 17:07 (UTC)[回覆]
等等,我並沒有想與路西法人君產生衝突的意思,希望您就相關言論反駁即可。首先,IP用戶明明不是就我的編輯提出異議,我也只是提供想法,所以對於您暗示他諷刺我,個人感到不解。
第二,您認為名稱一樣但性質不同可做消歧義,卻覺得名字相同但姓氏不同不能消歧義,我認為這是存在矛盾的;且我從沒有在雙子儀、雙靜雯的條目放入消歧義模板,還是事後才編輯子儀消歧義頁面,而雙子儀例子也是克勞棣君先做解釋,克勞棣君亦沒有推翻原論點,我不理解為何最後把矛頭指向我?
第三,{{Distinguish}}的解釋就擺在那,既不是我所編輯、創建的文檔,也不是我連結李克勤、李克強。您若覺得不妥,應該駁斥模板,但目前未見您有對模板提出異議。而且,我也指明文檔建議不要使用{{Distinguish}}的情況,只是換成{{About}},但這一樣是分類在消歧義模板。
綜觀以上發言的用戶:
  • 「陳法容、陳法蓉」:IP君、Sanmosa、模板支持;克勞棣君不支持。
  • 「雙子儀」:克勞棣君支持;IP君、路西法人君不支持。
  • Eric Liu君、PexEric君不支持僅僅名字相同,或姓名、發音相似或相同;YFdyh000君則是逐案判斷。
以上只是粗略分類,有誤請見諒。我認為就如YFdyh000君所說的無共識,甚至WP:DAB消歧義模板可能有存在出入,我並不想背這個鍋。
另外,外文翻譯也是問題點之一,好比金志映消歧義頁面,所有藝人原文名一樣,但漢字、暫譯不同,是否也能歸類在中文維基百科中的消歧義定義?(其中還存在一個藝人可能存在多個暫譯名,並有重疊的情況)而這樣的標準,是否又會跟中文規範產生衝突?
如果子儀消歧義頁面成立,名字相同但姓氏不同的條目,當然也就可列入消歧義範疇,而僅有兩個同名不同姓的人,或許建議採用模板而非創建消歧義頁面;又或者,折衷方式,即若有消歧義頁面,就導入消歧義頁面,或是只記錄於消歧義頁面。
我要申明,我沒有堅持需要,而是支持屬於消歧義範圍,沒道理「李克勤、李克強」屬於消歧義,但「同名不同姓」卻不屬於。--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18:48 (UTC)[回覆]
有點( π )題外話:原來路西法人君的「怕不是諷刺閣下而是SYS」意思是「怕不是諷刺閣下而是諷刺SYS」,在下卻誤以為是「怕不是諷刺閣下而是這些編輯是SYS做的」,在下原本還想替SYS君辯護,他應該是講理並遵守規範的人,不像是會用IP帳號匿名搞破壞。-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20日 (日) 19:29 (UTC)[回覆]
可是為什麼要諷刺我?不是我引起的爭議,也不是我做的編輯,我也沒有不講理、違反規範或搞破壞啊⋯⋯怎麼到頭來好像是我要背鍋⋯⋯囧--Sa Young Sun留言2023年8月21日 (一) 06:26 (UTC)[回覆]

有人可以解釋Template:Distinguish#何時使用舉例李克強是怎麼回事嗎?--2001:B011:A401:12FE:613C:8DC1:3154:16EC留言2023年8月28日 (一) 12:40 (UTC)[回覆]

拼音輸入時的誤輸入,輸入後字形、條目內容明顯迥異,無需向讀者解釋和建議其他條目。--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8日 (一) 14:3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