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有編者以「 內容立場嚴重偏頗」為由刪除內容,而根據「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POV」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條目應提供足夠的背景材料,說明何人持有觀點,持有的是何觀點,為何持有這一觀點。」所以該段落不應被刪除而應改進。--MINQI(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0:19 (UTC)[回覆]
- 對於你加進去的內容是否偏頗我不做評論,不過我認為這些東西對於代表團條目來說完全都是多餘的。--#Tokyo2020Day09 2021年8月1日 (日) 10:22 (UTC)[回覆]
- @Liu116:那麼是否放置於各個運動員自身條目或如何?建立新條目?內容過少,還請閣下明示。PS:你的做法依舊是是在消除觀點。--MINQI(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0:24 (UTC)[回覆]
- 一個一個細講:1、吳思瑤誤植姓名事件頂多只能在吳思瑤本人的傳記條目裡面收錄,因為這個是吳思瑤引發的爭議,同時事件完全在代表團體系之外,也不見得對於運動員本人造成影響;2、蔡英文facebook的事情,也建議放到蔡英文的條目裡面去,同樣這個事件完全是在代表團體系之外,不過林昀儒在大陸訓練打球的事情,可以在他的傳記條目裡面提一下,不過還是別帶蔡英文facebook的事情了。3、在維基百科條目內文中使用「中國台北」這個稱呼是不合規定的,請注意。4、我沒有想要消除任何觀點的意思,僅僅只是認為這些東西不適合放在任何體育相關的條目裡面。政治類條目我通常是不碰的,如果你按照我的建議將這些內容移動到政治人物條目裡面後,仍然引發編輯爭議,我是不會參與的,只要體育相關的條目沒有這些東西就行。--#Tokyo2020Day09 2021年8月1日 (日) 10:42 (UTC)[回覆]
- 那請問,網絡暴力問題 是否應同樣處理?--MINQI(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1:19 (UTC)[回覆]
- 網絡暴力是每一屆都有的。畢竟每個代表團總會出現一些項目的表現不符合本國人期望的情況,或者說不同代表團的運動員之間的一些衝突。除非是2016年里約奧運霍孫之爭那種已經影響到整個游泳賽場運動員互相攻擊的風氣,乃至於讓賽事組委會國際組織等都出面回應那樣子的情況,否則只應該視乎對於當事者的影響,放到當事者的條目當中。--#Tokyo2020Day09 2021年8月1日 (日) 11:50 (UTC)[回覆]
- 感謝答疑解惑。--MINQI(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1:57 (UTC)[回覆]